道教:被殺害的動物是如何報復人類的?


道教:被殺害的動物是如何報復人類的?



民間有一故事,講的是張李兩個趕考書生,路見一條狗,狗因天熱而伸出長舌喘氣垂涎。

張書生見狀認為可氣,打了狗幾棍子揚長而去。李書生見狗可憐,打一桶井水讓狗飲。二人先後到了考場,張書生突然腦中一片空白,面對卷子一字答不出來。李書生本是大病初癒,氣血不足,頭昏眼花,可卷子一到手,立感氣通血暢,心明眼亮,手中的筆不由自主地在紙上行雲流水,可謂妙筆生花。李書生最終名列榜首,而張書生名落孫山。

元代《忍經》記載了兩件事:後漢時有個楊寶,弘農人。7歲時,在華陰見一隻黃雀被鴟攻擊落地,招至許多螞蟻圍剿。楊寶見其可憐,救起它並以黃花餵養百日,待痊癒後放生。黃雀晨去夕歸。

有一夜,夢中黃雀變為一黃衣童男,向楊寶反覆施禮,說:“我是西王母使者,去蓬萊遭鷹攻擊,感謝你救我。現在我接受派遣到南海去,向你告別。”說著拿出4枚白環,“保存好這些環,你的子孫可以官至三公。”黃雀飛走,再無音信。此後,楊寶、楊震、楊秉、楊彪四代人均為官三公。

另一件事是,楚國有一人姓祝,字元暢。在去齊國的路上,見沙中有一蛇頭上有血汙,他用棍子挑起蛇放進水中離去。回來時路經此地,見這條蛇口含一顆珠子奉送,元暢不敢接。晚上,見門外有一片光亮,推門出去,一條蛇吐出一顆珍珠離去,此珠直徑一寸。

鳥雀屬飛禽,蛇屬魚龍,它們被救知恩圖報;如殘害它們,其報復也是自然的。這些史料雖無法考證,但也說明中國古人早就認識到人對待動植物的態度與身體健康有密切的關係。現有的科學手段還無法解釋人與動植物靈性之間的關係,可是在生活中令人深思的事情卻時有發生。

道教認為:“一切含識,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人與自然的關係是血肉融合的整體關係,萬物都是由道生化演變而來,並無高低貴賤之分。而人類只有順其自然,萬物才可同生共榮,世界才能和諧發展。

道教勸善經典《太上感應篇》雲:“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這句話的意思是,禍福沒有自己的門路,只有人由自己可以招來。善和惡的報應,就像人的影子跟隨自己的身體一樣,絕不分離。

《太上感應篇》中就詳細地介紹了傷害動物的種種惡行,如:“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敗人苗稼,無故剪裁,非禮烹宰,決水放火,用藥殺樹,春月燎獵,無故殺龜打蛇”等。並把這些惡的後果展示給人們:“如是等罪,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以此來警戒世人不要肆無忌憚地傷害動物,破壞大自然。

《文昌帝君陰騭文》中也講到:“禁火莫燒山林,勿登山而網禽鳥,勿臨水而毒魚蝦”,只要這樣則天必賜汝以福。

“慈者,萬善之根本。人慾積德累功,不獨愛人,兼當愛物,物雖至微,亦系生命。”道教書中載述的仙真事蹟,無論如何神異離奇,但都是以慈悲仁愛作為基礎。

與很多宗教不同的是,道教認為生活在世界上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死亡才是痛苦的,因而道教追求修道成仙、長生不死。“貴生”是道教學說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從《老子》所強調的攝生、貴生、自愛和長生久視;《莊子》所說的保生、全生、盡年、尊生;到《太平經》主張的樂生、重生;再到被道教奉為萬法之宗、群經之首的《度人經》中,開卷就宣講“仙道貴生,無量度人”的宗旨。所有的道書,始終貫穿著貴生的傳統。

在道教的理論中,神、人以及世界萬物,都是大道和“氣”衍化的結果,本質上都是同源的。《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說:“大道無形,生育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大道無名,長養萬物。”之所以有神靈、凡人及萬物的差別,是因為宇宙本體的大道在其開創宇宙、衍化萬靈萬物的過程時,由於“稟氣不同”而性質各異。

從這個角度來說,生命是神聖的,無論是天地的至靈——人類,還是遍佈山川湖澤的禽獸魚蟲,其生命都是大自然的傑作,都是“大道至德”的顯現。因此,貴生是人類的“至德”。“所謂尊生者,全生之謂。”

對於生命有害的事情都應制止,凡對生命有利的事情都應去做。在道教看來,這是大道本身擁有的普濟救世的美德的最好體現,亦是做人的根本與修道的必需。

道是偉大的,它生育萬物,卻不把萬物看成自己的親人;它長養萬物,卻不據為己有;萬物都受到它的恩澤和利益,它卻不居功不自傲。這是道的美德,也是人類至高無上的美德。道教修行的終極目標,正是與道合一,所有的修行,就在於學習“道之德”——無私地長養萬物,平等地善待萬物!

道教戒律書《殺生七戒》中記載了不能殺生的七種情況,更加應該注意。

世人食肉,鹹謂理所應然,乃恣意殺生,廣積冤孽,相習成俗,不自覺知,真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也。計其迷執,略有七條,開列如左,餘可例推。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己身始誕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是日也,正宜戒殺扣齊,廣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獲超生,見在椿萱,增延福壽。何乃頓忘母難,殺害生靈,上貽累於親,下不利於己,昔唐太宗萬乘之主,生日尚不為樂。本田舍翁多收十斛粟,乃賀客盈門,歡晏累日,不知其可也。世有生日,飯貧誦經、修諸善事者,亦賢矣哉。

凡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慶我子生,令他子死,於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造孽,亦太愚矣。有一獵人,暮夜大醉,視其幼子為獐,礪刃將殺之。妻泣諫不聽,竟剖其腹,出其腸。已而安寢天明,呼其子,與入市鬻獐肉。妻哭曰:昨汝所殺者,子也。其人舉身自擲,五內崩裂。噫,人畜雖殊,愛子之心一也,安可殺歟。

世人為衣食故,或畋獵,或漁捕,或屠宰牛羊猜犬等,以資生計。而我觀不作此孽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凍餒而死也。殺生營生,神理所極,以殺昌裕,百無一人,種地獄之深因,受來生之惡報,莫斯為甚矣,何苦而不別求生計乎?嘗觀見屠羊者,垂死而口作羊鳴;賣鱔者,將亡而頭如鱔齧。此二事,近在鄰居,即非傳說。我勸世人,若無生計,寧丐食耳,勿得造殺而生,作此冤孽也。

良辰美景,賢主嘉賓,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須廣殺生命,窮極肥甘,笙歌饜妖於杯盤,宰割冤號於砧幾。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若知盤中之物,從砧幾冤號中來,則以彼極苦,為我極歡,雖食且不下嚥矣,可不悲乎。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孽耳。夫八珍羅於前,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無益而有害,智者不為矣。或曰:梁醜帝以麫為犧牲,世譏其使祖宗不血食。噫,血食未必珍,蔬食未必惡,為人子者,貴乎慎修其身,而不覆先宗祀,斯善矣,奚取於祀之必用血也。禴祭勝於殺牛,易垂明訓;牲養猶為不孝,聖有嘉謨。奚取於祀之必用血也。

世人有疾,殺牲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兔死而求生也,殺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於此矣。夫正直者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殺孽具在,種種淫祀,亦復類是。經雲:殺種種眾生,解奏神明,呼諸魍魎,請乞福佑,欲冀延年,終不可得,所謂命不可延,殺孽俱在也。種種淫祀,如殺生求子,殺生求財,殺生求官等,及其得子、得財、得官,皆本人分定,非鬼神所為也。偶爾滿願,遽謂有靈,信之彌堅,行之愈篤,邪見熾然,莫可救療,悲夫。

世間婚禮目,問名納釆,以至成婚殺生,不知其幾。夫婦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又婚禮,吉禮也,吉日而用兇,事不亦慘乎。凡人結因,必祝願夫婦諧老,爾願諧老,禽獸願先亡乎?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爾以相離為苦,禽獸以離為樂乎?信乎,婚之不宜殺矣。

如上所列,若能全戒,善莫加焉。如若不能完全遵守,可量力而為,或去四、五,或禁二、三。除一事則消一孽,減一殺則杜一冤。積養慈心,漸入佳境。

得覽此文者,更望展轉流通,互相勸化,能勸一人不殺,如救百萬生靈,勸至十人、百人,以及千萬億眾,陰功浩大,善果無窮!

民間有一故事,講的是張李兩個趕考書生,路見一條狗,狗因天熱而伸出長舌喘氣垂涎。


張書生見狀認為可氣,打了狗幾棍子揚長而去。李書生見狗可憐,打一桶井水讓狗飲。二人先後到了考場,張書生突然腦中一片空白,面對卷子一字答不出來。李書生本是大病初癒,氣血不足,頭昏眼花,可卷子一到手,立感氣通血暢,心明眼亮,手中的筆不由自主地在紙上行雲流水,可謂妙筆生花。李書生最終名列榜首,而張書生名落孫山。


元代《忍經》記載了兩件事:後漢時有個楊寶,弘農人。7歲時,在華陰見一隻黃雀被鴟攻擊落地,招至許多螞蟻圍剿。楊寶見其可憐,救起它並以黃花餵養百日,待痊癒後放生。黃雀晨去夕歸。


有一夜,夢中黃雀變為一黃衣童男,向楊寶反覆施禮,說:“我是西王母使者,去蓬萊遭鷹攻擊,感謝你救我。現在我接受派遣到南海去,向你告別。”說著拿出4枚白環,“保存好這些環,你的子孫可以官至三公。”黃雀飛走,再無音信。此後,楊寶、楊震、楊秉、楊彪四代人均為官三公。


另一件事是,楚國有一人姓祝,字元暢。在去齊國的路上,見沙中有一蛇頭上有血汙,他用棍子挑起蛇放進水中離去。回來時路經此地,見這條蛇口含一顆珠子奉送,元暢不敢接。晚上,見門外有一片光亮,推門出去,一條蛇吐出一顆珍珠離去,此珠直徑一寸。


鳥雀屬飛禽,蛇屬魚龍,它們被救知恩圖報;如殘害它們,其報復也是自然的。

這些史料雖無法考證,但也說明中國古人早就認識到人對待動植物的態度與身體健康有密切的關係。現有的科學手段還無法解釋人與動植物靈性之間的關係,可是在生活中令人深思的事情卻時有發生。


道教認為:“一切含識,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人與自然的關係是血肉融合的整體關係,萬物都是由道生化演變而來,並無高低貴賤之分。而人類只有順其自然,萬物才可同生共榮,世界才能和諧發展。


道教:被殺害的動物是如何報復人類的?



道教勸善經典《太上感應篇》雲:“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這句話的意思是,禍福沒有自己的門路,只有人由自己可以招來。善和惡的報應,就像人的影子跟隨自己的身體一樣,絕不分離。


《太上感應篇》中就詳細地介紹了傷害動物的種種惡行,如:“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敗人苗稼,無故剪裁,非禮烹宰,決水放火,用藥殺樹,春月燎獵,無故殺龜打蛇”等。並把這些惡的後果展示給人們:

“如是等罪,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以此來警戒世人不要肆無忌憚地傷害動物,破壞大自然。


《文昌帝君陰騭文》中也講到:“禁火莫燒山林,勿登山而網禽鳥,勿臨水而毒魚蝦”,只要這樣則天必賜汝以福。


“慈者,萬善之根本。人慾積德累功,不獨愛人,兼當愛物,物雖至微,亦系生命。”道教書中載述的仙真事蹟,無論如何神異離奇,但都是以慈悲仁愛作為基礎。


與很多宗教不同的是,道教認為生活在世界上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死亡才是痛苦的,因而道教追求修道成仙、長生不死。“貴生”是道教學說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從《老子》所強調的攝生、貴生、自愛和長生久視;《莊子》所說的保生、全生、盡年、尊生;到《太平經》主張的樂生、重生;再到被道教奉為萬法之宗、群經之首的《度人經》中,開卷就宣講“仙道貴生,無量度人”的宗旨。所有的道書,始終貫穿著貴生的傳統。


在道教的理論中,神、人以及世界萬物,都是大道和“氣”衍化的結果,本質上都是同源的。《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說:“大道無形,生育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大道無名,長養萬物。”之所以有神靈、凡人及萬物的差別,是因為宇宙本體的大道在其開創宇宙、衍化萬靈萬物的過程時,由於“稟氣不同”而性質各異。


從這個角度來說,生命是神聖的,無論是天地的至靈——人類,還是遍佈山川湖澤的禽獸魚蟲,其生命都是大自然的傑作,都是“大道至德”的顯現。因此,貴生是人類的“至德”。“所謂尊生者,全生之謂。”

對於生命有害的事情都應制止,凡對生命有利的事情都應去做。在道教看來,這是大道本身擁有的普濟救世的美德的最好體現,亦是做人的根本與修道的必需。


道是偉大的,它生育萬物,卻不把萬物看成自己的親人;它長養萬物,卻不據為己有;萬物都受到它的恩澤和利益,它卻不居功不自傲。這是道的美德,也是人類至高無上的美德。道教修行的終極目標,正是與道合一,所有的修行,就在於學習“道之德”——無私地長養萬物,平等地善待萬物!


道教:被殺害的動物是如何報復人類的?



道教戒律書《殺生七戒》中記載了不能殺生的七種情況,更加應該注意。


世人食肉,鹹謂理所應然,乃恣意殺生,廣積冤孽,相習成俗,不自覺知,真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也。計其迷執,略有七條,開列如左,餘可例推。


1

生日不宜殺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己身始誕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是日也,正宜戒殺扣齊,廣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獲超生,見在椿萱,增延福壽。何乃頓忘母難,殺害生靈,上貽累於親,下不利於己,昔唐太宗萬乘之主,生日尚不為樂。本田舍翁多收十斛粟,乃賀客盈門,歡晏累日,不知其可也。世有生日,飯貧誦經、修諸善事者,亦賢矣哉。


2

生子不宜殺生

凡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慶我子生,令他子死,於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造孽,亦太愚矣。有一獵人,暮夜大醉,視其幼子為獐,礪刃將殺之。妻泣諫不聽,竟剖其腹,出其腸。已而安寢天明,呼其子,與入市鬻獐肉。妻哭曰:昨汝所殺者,子也。其人舉身自擲,五內崩裂。噫,人畜雖殊,愛子之心一也,安可殺歟。


3

營生不宜殺生

世人為衣食故,或畋獵,或漁捕,或屠宰牛羊猜犬等,以資生計。而我觀不作此孽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凍餒而死也。殺生營生,神理所極,以殺昌裕,百無一人,種地獄之深因,受來生之惡報,莫斯為甚矣,何苦而不別求生計乎?嘗觀見屠羊者,垂死而口作羊鳴;賣鱔者,將亡而頭如鱔齧。此二事,近在鄰居,即非傳說。我勸世人,若無生計,寧丐食耳,勿得造殺而生,作此冤孽也。


4

宴客不宜殺生

良辰美景,賢主嘉賓,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須廣殺生命,窮極肥甘,笙歌饜妖於杯盤,宰割冤號於砧幾。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若知盤中之物,從砧幾冤號中來,則以彼極苦,為我極歡,雖食且不下嚥矣,可不悲乎。


5

祭先不宜殺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孽耳。夫八珍羅於前,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無益而有害,智者不為矣。或曰:梁醜帝以麫為犧牲,世譏其使祖宗不血食。噫,血食未必珍,蔬食未必惡,為人子者,貴乎慎修其身,而不覆先宗祀,斯善矣,奚取於祀之必用血也。禴祭勝於殺牛,易垂明訓;牲養猶為不孝,聖有嘉謨。奚取於祀之必用血也。


6

祈禳不宜殺生

世人有疾,殺牲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兔死而求生也,殺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於此矣。夫正直者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殺孽具在,種種淫祀,亦復類是。經雲:殺種種眾生,解奏神明,呼諸魍魎,請乞福佑,欲冀延年,終不可得,所謂命不可延,殺孽俱在也。種種淫祀,如殺生求子,殺生求財,殺生求官等,及其得子、得財、得官,皆本人分定,非鬼神所為也。偶爾滿願,遽謂有靈,信之彌堅,行之愈篤,邪見熾然,莫可救療,悲夫。


7

婚禮不宜殺生

世間婚禮目,問名納釆,以至成婚殺生,不知其幾。夫婦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又婚禮,吉禮也,吉日而用兇,事不亦慘乎。凡人結因,必祝願夫婦諧老,爾願諧老,禽獸願先亡乎?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爾以相離為苦,禽獸以離為樂乎?信乎,婚之不宜殺矣。


如上所列,若能全戒,善莫加焉。如若不能完全遵守,可量力而為,或去四、五,或禁二、三。除一事則消一孽,減一殺則杜一冤。積養慈心,漸入佳境。


得覽此文者,更望展轉流通,互相勸化,能勸一人不殺,如救百萬生靈,勸至十人、百人,以及千萬億眾,陰功浩大,善果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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