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再強化集中隔離點安全防範,確保隔離安全

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全市集中隔離點運行期間安全有序,市安委辦提出“五個必須”要求,強化集中隔離點安全防範工作。


一是必須通過安全評估。各級安委辦要主動協調應急管理、建設、衛健、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提供的集中隔離點名單開展安全評估,全面完成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評估,評估結果經小組負責人確認後,報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


二是必須強化隱患排查。各地各部門要督促業主單位對集中隔離點用水、用電、電器設備、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及陽臺護欄等涉及安全事項,逐一進行安全檢查,徹底消除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檢查建築結構安全、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氣設備、電梯等情況,並嚴格落實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日誌制度、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和重大事故舉一反三制度。


三是必須落實安全責任。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建立點長負責制,每個集中醫學觀察點設點長1人,負責本點位所有工作事項的統籌協調,下設綜合組、醫療組、安保組、後勤組,負責相應的工作。隔離點點長要細化落實各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對安全隱患實施閉環管理,避免因工作人員麻痺大意、想當然導致事故發生,如安保人員夜間擅自將消防通道上鎖,對消防器材損壞視而不見、對消控系統報警簡單恢復、擅自維修電器設備等。


四是必須實施二次評估。集中隔離點再次啟用前,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實施二次評估,評估時要聽取隔離點原工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並將其納入評估結論,完成評估後方可投入下一輪隔離使用。


五是必須部署安全方案。各地應急、消防、建設、衛生等部門要根據集中隔離點可能存在的風險,制訂應急處置方案,並指導隔離點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處置方案培訓,使其瞭解身邊的風險和應急處置方法,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來源|麗水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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