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給孩子講“郭巨埋兒”的故事?

郭巨是晉朝人,與兩個弟弟分家,把好的家產都分給了兩個弟弟,自己得了比較差的家產,並且郭巨把老母親贍養在自己家裡。幾年之後,郭巨家產用光,家裡貧窮了。這個時候郭巨的太太又生了一個兒子,為了節省口糧,郭巨就打算把兒子埋掉,省下糧食給老母親吃。理由是:“母親只有一個,但是兒子可以再生。”結果就比較神奇了,郭巨挖坑的時候,挖出了一堆金子,有的版本說金子中還有字,大致意思是說上天垂憐郭巨埋兒養母的孝心,特賜金子養家。

流傳這個故事的人其心可誅,因為這個故事完完全全是與中華文化的精神想違背的。

第一、 中國自古以來是不主張分家的,分家就是敗家之相,我們常常聽到興旺的家族,往往都是成百上千口人。古代也有分家的現象,家族實在過去龐大了,一個地方的土地不足以養活所有的人,就會讓家族中的某一支到別的地方開枝散葉。但是這個分家和郭巨的分家意義完全不一樣。

第二、 在晉朝的時候,人們當官是依靠察舉的,其中品德是考察的重要項目,品德中尤以孝親為要。郭巨獨自贍養母親,若說是出於孝心,但是當家裡揭不開鍋時,還“獨霸”著母親,就有沽名釣譽之嫌了,況且自己一人獨佔母親,讓兩個弟弟失去孝親的機會,失去了被察舉的機會,其心難免讓人猜疑。郭巨若是讀書人,怎麼不學學漢朝的許武教弟?

第三、 再說這個故事最早記載在東晉幹寶所著的《搜神記》中,這就值得說道了。《搜神記》是一部什麼樣的書?是一部記錄古代民間傳說中神奇怪異故事的小說集。首先它是記載的是民間傳說,坊間傳聞就難免添油加醋了,其次是還是民間傳說中的神奇怪異故事,最後還說明這是一部小說集。總而言之,就是不慎真偽,不避編撰。郭巨到底是如何孝親的,已經無從考證了,但是埋兒之說,以及這個故事的結尾寫挖出一堆金子,和幾行上天賜金的字,就完全符合《搜神記》的特徵。到了宋朝的《太平廣記》,又記載了這個故事。《太平廣記》和《太平御覽》雖然名字差不多,但是卻是完全不一樣的兩部書。兩部書有相同之處:第一、都成書於宋朝太平興國年間,第二、都是類書。但是兩部書在學術性上有本質的區別,《太平御覽》是皇帝御覽過的,學術性比較強,可靠性比較強。而《太平廣記》並沒有皇帝御覽。雖然《太平廣記》也是類書,包羅萬象,但是所佔比重最大的是神怪故事。所以“郭巨埋兒”被收錄其中也不足為奇了。一個被編撰的故事,即使被轉載了上千年,也改變不了它是“志怪故事”的性質,一個被歪曲了的故事,即使被流傳上千年,也依然進入不了中華文化的正堂。而今天被大肆渲染,顯然是缺乏考慮的。

第四、 從人情方面來講,埋兒孝母,先母親於不義之中,這怎麼是孝呢?祖父祖母最疼愛的一定是自己的孫兒,如果老母親知道因為自己一張嘴,把孫兒給埋了,老母親該怎麼活?

第五、 從人權方面來講,母親只有一個,兒子可以再生。這種邏輯是非常荒謬,非常殘忍的。在法律中常常引用到一種情景,具體情形記不太清楚了,大概是說一輛火車駛向岔道口,一條岔道上有1個人,另外一條岔道上有7個人。你站在岔道口,火車停不下來,也來不及讓岔道上的人離開。你只有一個辦法,就是通過扳動岔道口的把手,讓火車撞向1個人,或者撞向7個人。按照郭巨的邏輯,他的選擇就簡單明瞭多了。但是殺兒子就不是殺人了嗎?兒子也是一條命啊。

魯迅先生也曾撰文對這個故事提出了自己的主張。郭巨埋兒這個不仁不智不孝不悌不慈的故事是借誰之手,推浪至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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