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老闆越勤勞,公司越危險!

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對管理者而言,事必躬親在很多時候未必是好事,反而會導致很多矛盾。失敗的管理者琢磨事,成功的管理者琢磨人。管理者應該把心思放在運籌帷幄、統籌大局上,而不是事必躬親,成為公司裡最忙的員工。

許多老闆總會抱怨:每天這麼忙、這麼累,為什麼公司好像只有自己一個人在“戰鬥”?為什麼“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情形總會在形形色色的組織中重複上演?為什麼我這裡“如坐針氈”、“焦頭爛額”,你那邊卻“隔岸觀火”、“油瓶兒倒了也不扶”?也許,這就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事實。

兩個人在荒漠比賽種樹:一個人很勤快,每天挑水澆灌;另一個卻很悠閒,當樹苗成活後就很少去澆水了。這天狂風大作,把勤快人種的樹全吹倒了,而很少澆水那人的樹卻安然無恙。原來,由於水勤,前者的樹根系沒能深扎;而後者的樹由於缺水只能拼命向下紮根,反而倖存。勤快人最終輸掉了比賽。

在企業激烈角逐的競技場上,當老闆或管理層的過分“勤勞”成為員工的“不能承受之重”時,斷送的可能就是組織的前途和員工的未來了,最終的惡果也得由老闆自己品嚐。很顯然,如果公司患上了一種典型的管理“錯位”綜合症,陷入了高層怨老闆橫加干涉,中層怨高層越俎代庖,進而應付差事不作為的怪圈。

這也是許多企業日常管理中的“常見病”,瀰漫到基層員工身上,消耗的是積極性和績效。上級的“勤勞”有目共睹,但是這種忙有必要嗎?忙到點子上了嗎?

“勤勞”的“原罪”

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一旦上司的“勤勞”成為一種盲目和慣性,下屬的“無能”也將成為一種常態,企業的發展籠罩在錯位的“原罪”下,形成惡性循環。試問,有幾個領導者能有這樣的“戰略思維”,面對難以搞定的客戶和巨大的業績壓力,還能氣定神閒,專注“掌舵”、“育才”,而非殺入一線、管不該管的事兒?

制度虛設、權無所控

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不放心”之說,實際反映了制度的形同虛設和“人治”大於“法治”的傾向。這個“度”的問題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監督、控制要有度,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你的目標制定符合“SMART”原則嗎?規則制度清楚明確、落實到位了嗎?對可能產生的危機有防範嗎?二是要預設出“犯錯”的“度”。

史玉柱曾說:“員工可能是70分,我可能是90分,我授權時就要忍受這個20分的差距。如果不是百分百確定,那麼決策權給他們,犯了錯就當交了學費,高層在戰略等大問題上不出錯,員工很少有犯大錯的機會。”

後繼無人、發展乏力

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上司說對下屬“不滿意”,有一個選人育人的問題。層層往下選人,一層比一層弱,自然不滿意。理想情況下,下屬在自己的業務領域,應該比上司強。退而言之,下屬的能力、經驗有欠缺,正需要上司精心培養。漢克·格林伯格曾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研究機構AIG公司CEO,也是一位能力超群的強悍的創始人,80歲了仍拒絕繼任者取代他的位置,給企業留了下大患。再偉大的領袖也不可能永遠站在巔峰上,當他們意識到高山缺氧的危險時,自己的生命已經危險了;他們不僅自身陷入困境,還會將企業和團隊帶入歧途。可見,當管理者不由得躍躍欲試時,問問自己:你的“勤勞”用對地方了嗎?你的“勤勞”程度把握好了嗎?你的“勤勞”產出價值了嗎?你培養出合格的後繼者了嗎?

制度、流程出現偏差

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有一家銷售公司,過去規定各地的分公司如請客吃飯,花銷超過1000元,必須先上報並得到總部批准,否則不予報銷,但這個規定最後根本實現不了。後來老闆乾脆不管了,把權力下放到分公司,但在總量上控制,並與銷售回款和獎金掛鉤,這樣分公司有了一定的支配權,效率提高又促進了節約。可見,雖然“無規矩不成方圓”,但如果規矩不合理,不能適應組織發展和業務變化,或者是執行不到位、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的話,那麼所謂“規矩”也就成了桎梏。

溝通、信任危機四伏

老闆越勤勞越忙,公司治理越差勁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溝通不順、信任喪失,助長了上下級之間的對立情緒,雙方各持一詞,何談同心同德?如果開始在問題出現時,員工就能主動找上司溝通,每個層級及時反映問題,上司積極調查協調,大家盡心盡力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話,也就不至於釀成大錯。“人心齊、泰山移”,只有團隊齊心協力才能成就偉業,如果隔岸觀火成了常態,落井下石還會遠嗎?

大多數企業缺少的不是一個時刻費心費力的“監工型”老闆,也不是一個充斥著指揮、監視、懷疑氛圍的工作環境,而是呼喚著一個“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教練型領袖,呼喚著一套合理、適用、協調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呼喚著一種協作、信任的文化氛圍以及獨立自主、富有責任感的現代員工意識。

多自省、少自誇;多律己、少責怨;多信任、少猜疑

看不見,別隨便干涉下屬權限,有些事要假裝看不見,給下屬處理問題的機會,也考察他們;聽不見:少聽點小道消息;容人之短,避免完美主義;容人之異,接納多元化、用人所長;容人之過,適度鼓勵“試錯”;容人批評,樂於採納各方意見。

總之,領導者的核心要務是調動整個團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當然,安排工作後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授權後需要適時詢問進度、提供輔導協助等,這也有“度”的技巧,有“用人不疑”與“用人要疑”的辯證法。

作為一名教練型領導,“用人不疑”是要與下屬建立信任、開放、互相促進的溝通協作關係,而“用人要疑”則強調在制度、程序上的合理監控,避免“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推動由人的治理向制度治理的跨越。用人不等於不需要監督,敢用疑人、會用疑人,才能保證企業的人才用之不竭。這裡依靠的不僅是管理者的個人品格和能力,更要依靠制度和機制充分發揮作用。

有些企業特別是初創企業通過“能人管理”迅速發展壯大,但這種“人治”的模式很難支撐長期運營,只憑創始人或少數幾個精英是不可能成就百年企業的。退一步說,如果企業命運完全取決於一個老闆或幾個“能人”,風險是不是太大了?如果有天他們離開了,企業怎麼辦?要“造鐘”而非“報時”。“規矩”要健全、要有效。當然大多數企業都有詳盡的企業制度、工作流程、員工守則等等,但落實在日常實踐中,這種“法治”很多時候依舊不完善、不到位、不合理:譬如團隊中每個人的責權利問題;譬如制度、流程的執行以及是否隨著外部環境、內部戰略的變化而做出積極調整。充分授權離不開簡潔、高效的流程支持,離不開合理、可實施的制度保障,也離不開先進、到位的監督約束體系。有些企業並不缺乏人才,但由於沒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缺乏一個造就人才的良好機制,最終發展後勁不足。當老闆抱怨無人可用的時候,也該想想自己有沒有把功夫下在了“七寸”上,建立現代的科學規範的內部管理體系,提供推力;構建能夠充分調動全員積極性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提供動力;營造適合組織發展、能落地的和諧企業文化,提供牽引力。

這三種力量共同組成企業機制中的核心,將促進企業走向制度與文化治理的新階段。從“傳統”到“現代”,提升員工的公民意識,聰明的老闆成為幕後的編導和策劃,聰明的企業為員工提供展示自我的平臺,滿足其合理需求、催生開放和諧的企業文化,給“授權”“分權”“放權”提供更好的土壤。在此過程中,不僅老闆要實現觀念意識上的變化和轉型,更要不斷提升員工的發展意識。就像有著獨立人格和獨特管理體系的公司,讓愛與規矩融匯成“誠實、勤勞、有愛心、不走捷徑”的核心價值觀。他們不是簡單地“將心比心”,而是建立一種“把話說透、把愛給夠”、基於清晰的權利義務界定的契約意識,讓這種意識深入人心。

公民意識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具有權利意識、義務意識、主體意識、程序規則意識、法治意識、道德意識、生態意識、科學理性精神、具有與時代共同進步能力的現代員工”,細化到包括老闆和員工在內每個人身上,提升“公民意識”,就要對自己在本企業、本部門、本崗位中的責、權、利有一個清醒的自我認知,對公司戰略和自我規劃有一個明確的認同感和自覺的參與意識。

以此為願景,老闆的“忙”、“盲”、“茫”,恐怕將得到根本的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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