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促管理 以执法促改革

2019年12月,临湘市委政法委创新探索司法改革实现新途径,组织开展了政法系统公检法司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政法各家受评查案件绝大部分做到了办理程序合法、证据认定恰当、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也出现了部分如案件事实表述不清楚、法律文书制作与校对不认真、笔录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市委政法委就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都逐一进行了剖析反馈,对评查案件等级进行奖罚通报。

对于通报反馈的问题,临湘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闻令而动、成立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分析问题出现原因,认真整改到位。经调查,所出现问题均系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工作不够细致所致。例如在庭审笔录中将原告的姓名录错,在宣判笔录将宣判的时间记录错误等,系书记员录完笔录后没有仔细核对所致。调查组查明事实、分析原因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依据法院2019年制定的《临湘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扣分处理,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3名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不再续签聘用合同,从2020年元月起不再安排上岗。同时,临湘法院还举一反三,就如何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进行了整章建制和工作规范。

此次案件评查,是市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司法改革,提升临湘司法质效与公信力的一次积极探索,也是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院绩效管理进行良性互动的有效尝试,突出了市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作用,严明了工作纪律,提升了政法各家案件至上的理念,提高了政法队伍办案能力。市人民法院通过运用执法监督结案,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动能和责任意识,强化了法院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司法公信力大为增强。

据了解,司法改革后,法院于2017年制定了《员额法官绩效考评奖惩办法》,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在绩效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每年绩效分配差额最高近20000元,激发了员额法官的内生动能,司法绩效逐年向好。2019年,临湘法院在全省创造性的制定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执行质效、日常考勤、新闻宣传、违法违纪等所有工作进行量化管理、考核,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效果明显。2020年,市法院还将细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的责任清单,让负有主体责任的人员对照清单规范履职、带头履职、有效履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临湘经济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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