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把我養大,現在我要結婚了,親生父母說給一筆豐厚嫁妝,非要來參加婚禮怎麼辦?

霜晨月修行錄


生你的父母恩情勿忘,育你的父母恩情重於天,你苦日子熬出頭了,有兩個父親兩個母親愛你,好好孝順他們吧!


阡塵不染


參加婚禮沒問題,認回親父母也沒問題,以後當孃家走也可以。

但是,你結婚上臺的一定要是養父母。

你以後要一碗水端平,不要因為誰給你錢多就偏心誰。

養父母有兒女還好一點,沒有親子女才真的寒心。

如果你讓親父母上臺,養父母在下面,他們不心寒嗎?

而且,你親父母如果提出這種要求,擺明了品德就有問題。

當初是你遺棄的,現在自己孩子沒了又來認領,還要搶佔人家養父母的地位。

等以後你親父母他們會不會說我給你在我們那買房,你靠著我們過。不要管你養父母?

可以看出,你養父母人品很好,主動提出你親生父母條件好,你可以走動,他們是真心為你的。

而你,很可能遺傳了你親生父母的自私,不然你也不會來提這個問題。

有的原則一但讓步,以後你的養父母必定要一次次給你親父母讓步。

不要說親生的有血緣關係。

他們不過是懷胎十月,生下你。

給你把屎把尿的是誰,餵你吃飯的是誰,扶你學步的是誰?

二十幾年的飯也許養的是個孝順兒女,也許就是一個白眼狼。


堯玄二十三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小雨和親媽相見,竟是在淚目中。

小雨是我親戚四姑的孩子,因當年四姑嫁給了一個獨生子,小雨是三胎,為了生個兒子,小雨滿月後沒多久,就送給了孃家兄弟收養,也就是我三叔。三叔兩個兒子,視小雨為己出。

小雨長得眉清目秀,特像四姑。小時候,四姑每回孃家時,給小雨帶很多,吃穿盡有。三嬸就哄小雨,你媽來了。小雨就跑到三嬸懷裡不動。總是偷眼看四姑,感覺四姑的眼神很暖。

四姑公公是村支書,四姑夫做防腐生意。家裡很有錢。小雨小時候和三叔三嬸去四姑家玩時,姐姐弟弟都和小雨玩得很好,小雨走時,四姑四姑夫總是給不完的東西,把小雨抱了又抱。

三叔三嬸家裡建房啥的,四姑早早都送錢過去,小雨記得每次三叔三嬸還四姑錢時,四姑總是笑眯眯的看著小雨說,以後再說。小雨打心眼裡覺得四姑和其他姑姑相比,對他們家最好。

小雨從小學讀到大學,四姑一直給三叔三嬸送錢。小雨開始記事起,四姑就偷偷的給三嬸錢,不讓小雨知道,小雨隱隱約約還能感受到四姑的好。

小雨結婚時,四姑給了三叔三嬸不少錢,三叔三嬸有心讓小雨認下,被四姑止住了。四姑沒養育小雨,心裡很愧疚,又怕小雨知道後和三叔三嬸感情生疏。再說不給小雨婆家添麻煩。

小雨婆家很富有,她老公只知道小雨的四姑對小雨特別好。四姑對小雨婚姻很滿意。

小雨結婚時,四姑和小雨的三個姑姑都去了,輪到新郎新娘敬酒時,小雨看到四姑側身擦了下眼睛,有點不自然似的。小雨只是感覺四姑多年來幫家裡不少,只有感恩的情愫。

小雨結婚第二年,四姑夫病倒了,才52歲。去北京大醫院看了好幾次,仍不見好轉。三叔三嬸還是提議讓小雨認下爸媽,四姑堅持不讓,說這樣就好,不給孩子添麻煩。

三叔三嬸有意讓小雨去醫院看了四姑夫幾次,四姑夫總是深情的看著小雨不說話。小雨走時,四姑拉著小雨的手,送了又送,不捨得分開。

四姑夫去世的噩耗傳來,三叔三嬸覺得再隱瞞下去,小雨就沒有機會認下親媽了,於是就坦然的告訴了小雨一切。

小雨對四姑恨愛交替,四姑的好又歷歷在目。小雨心情很複雜,繼而悲痛大哭。

小雨實情告訴了公婆一家,公婆深明大義,四姑夫出殯那天,小雨公公以親家身份出現,在小雨哭爸的淒厲聲中,小雨又多了一個媽。

四姑夫病了幾年,從看病到去世,家裡錢花得也差不多了。四姑村裡新村規劃時,小雨公公本身就是建築商,四姑新居建造花費全部由小雨婆家承擔。四姑的小兒子上大學費用,也是小雨婆家出錢。

三叔三嬸四姑兩家,共同擁有了一個懂事的女兒。

特殊的年代,造就父母苦澀的歲月。養母生母都是愛,願真善美永駐人間。


零點關注


看到很多人說“富貴不能淫”,我卻認為姑娘還是現實一點,為什麼呢?

1、親生父母當初因為嫌棄你是女孩不要你,如今又因為沒了孩子來認你,中間那麼多年從沒有盡過一天養育的責任,先不說別的,他們欠你的可不止一套房子,收下就行,不要有壓力。

2、收下親生父母給的嫁妝,也是減輕養父母的負擔,生活條件好了,才能更好的孝順他們。

3、在現實中,骨氣和別人的評價是最沒用的東西,除了能出口惡氣,被人說有良心,什麼實際的東西都沒有,日子是要自己過的,別人不能幫一絲一毫的忙,只要心裡明白最親的還是養父母,親生父母也就一點嫁妝的情分了。

說到這裡,想起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她就是從小被送人的,親生父母家女兒太多了,想要個男孩又怕被罰,就把她送走了,長大後又想認回來,不知道中間過程是怎樣的,只知道她結婚的時候,親生父母都去了,但是她是從養父母家出的門,回孃家也只回養父母那裡,不過從她話裡面能聽出跟親生父母相處還算融洽,就當多了一門親戚罷了。

所以,本著對家人對未來負責任的宗旨,還是建議先認下這個父母,接受他們贈予的嫁妝,只不過接受之前要做一些前期工作:

1、做好養父母的思想工作,雖然他們也同意認回親生父母,但是心裡必定是捨不得的,肯定會不好受,決定接受之前一定要告訴養父母,這輩子心裡只認他們是親人,對於親生父母只限於眼前的情分,只把他們當親戚看罷了。

2、告訴親生父母,可以認他們,同意他們以父母方參加婚禮,但是養父母也同樣是父母方,結婚從養父母家出嫁,不能要求馬上叫他們爸媽,畢竟剛認親,感情上還是需要有一個適應期,如果同意,那就認,不同意就算了。

總之,不管怎樣,都要給養父母說明心中真實所想,不要有所隱瞞,自己也要明白真正疼你跟你知心的是養父母,親生父母雖然有錢,但是無利不起早,連認你都是有目的的,太自私了,可以不要你一次,就有可能因為別的原因不要你第二次。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還是那句話,題主跟著自己的心去做決定就好,不要受別人眼光的影響,只要記得將來加倍孝順養父母就好。


楚二姑娘


我親生父母要是來找我,給我再多錢我都不認,有些東西金不換,我只是你們不小心生出來的累贅。別拿錢贖罪,更別指望我給你們養老,就做陌生人,各自安好吧。在我心裡我的養父母才是我親生父母,他們給了我無條件的愛,為我付出所有,供我上大學,我買房,我媽把所有的幾萬給我,我從小被我媽誇著長大,爺爺奶奶外婆都把我當寶貝一樣呵護。這些東西別指望親生兩個字能代替,這些愛是無價的


藤井樹ss1111111


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我的妹妹也是抱養的,剛出生沒滿月吧就來我家了,因為我家兩個男孩,媽媽一直想要一個閨女,當時父親不是很願意,當時90年代吧,我家經濟條件算是比較好的,所以那邊打聽過以後也願意,畢竟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有個好人家總比不好的過著幸福!後來在我20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了,妹妹當時剛上初中,父親因為工廠環保問題一直在外地工作,哥哥在鄭州,我在部隊當兵,妹妹一個人在家,也算是自強吧,看上了我們縣的一中,現在是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畢業,211工程學校,算是通過學習走出來了,她在初中的時候因為一些事情知道自己的身世,我這個妹妹也不想認她那邊的親人,她也是因為家裡女兒多所以才會送人的,她的一個姨是我們鄉的,家裡女兒結婚時我沒的親生父母來了,想見一面,因為當時她還小畢竟初中,怕對學習有影響所以沒有讓見,沒想到她家裡人跑到學校去找,因為這個事我對她家裡人一件比較大,但是我和妹妹聊天時我的觀點就是,咱們一家人永遠不會阻止你的任何想法,你現在大了,我們有些事情就該放手了,親生父母的問題因為我現在也是當父親了,知道孩子對於我的重要性!妹妹在我們家這二十幾年對她真的從沒有當過抱養的看待,從心眼裡當親妹妹看!說的可能跑題了,我的觀點就是,孝不孝順不是靠說的,而是實際行動,面子上的東西只要不違反原則和底線,沒有那麼重要!別人沒有你的生活經歷所以也給不了你答案,自己做主吧,和養父母溝通好才是重要的!


老孫不大


認啊,當然也認養父母,有兩對父母對你好,那是多麼幸運的事情啊。婚禮當天,司儀主持儀式的時候,讓弄一個特別的儀式,把養父母和親生父母都請上來。這種事情,與其讓親戚朋友們背後去議論,倒不如自己挑明瞭,給兩邊都一個交代。

我老公一同學,他媽媽患有精神分裂,他爸在外國工作,他初中的時候,他爸把他媽媽送去了療養院,然後把他接去了國外。幾年之後,他爸爸認識了一位很溫柔賢惠的女士(他們對外宣稱他爸跟他媽已離婚,是否確有其事,我們外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一直照顧他們父子倆,幫他們洗衣做飯那種,但是這個阿姨自己也是工作的,也沒用他爸什麼錢,我感覺他們像是兩個在異鄉的人湊一起過日子,但是坊間有傳言,他們在當地是領過結婚證的。在一起大概有十來年了。我記得特別清楚的是,結婚前幾天,我們作為親友去那個同學家吃他婚前最後一頓宴席(我們老家習俗)的時候,一直是那個阿姨燒飯做菜忙進忙出,幫著佈置婚房什麼的,那時候我還羨慕他有一個好後媽,可是誰也想不到,婚禮當天,那個阿姨沒有出席,再後來就再也沒再見過那個阿姨了。傳言(我老公不喜歡我打聽這些八卦,但我的老闆一家在老家跟他們是一個地方的,我老闆娘喜歡跟我們講八卦,我就聽聽[捂臉]),是我老公同學死活不讓那個阿姨參加他的婚禮,那個阿姨心寒了,就跟他爸分開了。年長者都議論我老公同學挺不孝的,他爸六十好幾的人了,錯過了這個,大概就要孤獨終老了。而且他爸幫他買了房子(共同出資付首付),他的新房是三室一廳,但是他把他爸趕到地下室去住了,他爸就一個人,可是他們拒絕跟他爸一起煮飯一起吃,這些是他老婆親口說的,他老婆當時很得意地說,房子買多大買在哪裡都無所謂,她唯一的要求是絕對不能跟公公一起吃住,我聽了都不知道該怎麼接話——他們的房子,他爸可是出錢了的!現在他們基本就每天吃外賣吃漢堡什麼的(以前去他家都是那位阿姨燒一桌好菜招待我們這些朋友的,他們看起來就是挺溫馨的一家人),我看了覺得 家也不像一個家,冷冷清清的,可是誰知道呢,也許人家就喜歡這樣生活。


飄雲歸處


這個我有發言權,我家老公就是養母帶大的,大概3、4時接手的,老公公工作繁忙經常派公差,老婆婆照顧我老公,並且為了照顧我老公也沒有跟我老公公再生個自己的孩子,特別能理解題主的心情。

我們結婚的婚房新買的學區房,也都沒有貸款,婚禮籌辦的錢,都是養母安排好了,包括馬上生孩子也替我們帶。親身母親也不錯,雖沒準備房子,但是也給了40萬作為婚禮禮金和買車,當時父母上臺的環節我們都取消了。老公公希望他和養母上臺,以表達這麼多年對他兒子的照顧,跟親身母親溝通沒同意,她作為親媽不上臺,後媽上臺,她接受不了,親媽也是要面子的人,所以共同決定6個父母都不上臺,我老公公代替家長上臺講話就行了。

這個關於上臺的問題,事情雖然過去了,但是回想當初還是很難處理的,有人會說全部上臺好了,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父母能同臺的人離婚二三十年從來不囉嗦,各自組成家庭後都,過得很好,但是因為有一個孩子的紐帶、這麼多年來因為上學、填志願、找工作、找對象、結婚,多年暗地裡雙方總是有些摩擦,同臺的事大家心裡上都做不到,也不想讓外人看笑話,是一個特殊的家庭,儘管過得也挺幸福,但是有的參加婚禮的朋友外人不知道,何必增加談資讓別人說呢!

養父母為大,親生父母有生育之恩,但是朝夕相處,手把手帶的肯定養父母最辛苦,個人建議親身父母不要上臺,或者全部不上臺,設兩個主桌,畢竟都是自己的孩子,誰都想要親眼看見自己的孩子一輩子最重要的時刻!好好溝通工作千萬不要傷了任何一方父母的心!


閃亮金星


同事是單親爸爸家庭,爸爸媽媽因為性格不合而離婚,同事還有一妹妹,兩姐妹由爸爸帶大,媽媽再婚生了一個妹妹,三妹家和大姐家家庭條件差不多,或者還沒大姐家過得好,是那種人們眼中還過得去(中產階層或小康),大姐應邀上門做客,離開時,小妹哭著說,這些年媽媽一直覺得虧欠了大姐和二姐,心裡也一直有個掛念,有個結,希望姐姐不要恨媽媽,並給大姐拿了一萬,美其名曰給她做車費用(重點是大姐是開車去的,不需要車費),媽媽也哭著給大女兒也拿不少錢,只為彌補她心裡對大女兒的虧欠,也因為愛她,媽媽平時也打電話給大女和二女,重點是也沒什麼事,每次打電話都是詢問與關心的語言並且每次都會在電話中哭泣,只因為心裡愧疚,我想說的是,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子女,也沒有一個父母不會因為離開子女而感到愧疚,放棄你,只是因為不得與而為之?


不養老婆的請婚前說好


這事兒如果換我遇上,會因此跟他們翻臉。

你遺棄了我,時間久了我可能會看淡恩怨,加上當時計劃生育,也算有不得已苦衷。沒有養育之恩,親情無從說起,但有血緣關係,有可能因此認他們。

但是你用錢財來逼迫打臉於我有養育之恩的父母,逼我做我不願做的、忘恩負義的事情,我絕對會大吼一聲滾!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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