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重要通告!這類人治療新冠肺炎費用自理!

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境外疫情輸入,確保全市人民群眾和在張外籍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入境來張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在境外的我市人員應持續關注所在國家和地區的疫情變化,按照當地防控傳染病的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所在國當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儘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場所或參加集體活動,做好自身防護,確保安全。如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求助,並與我國駐當地使領館取得聯繫。二、入境來張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健康登記,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檢驗檢疫等疫情防控措施。三、對不如實申報或者居家隔離期間違反隔離觀察規定的,一律採取集中隔離觀察措施,並自行承擔集中隔離相關費用。對不按要求及時申報登記、隱瞞旅行居住或者身體症狀等信息、不服從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四、市內居民有近親屬自3月1日以來從境外來張返張的,要及時轉告本通告內容,並立即將境外來張返張人員相關情況向所屬社區(村)報告;若在境外的近親屬近期有返回計劃的,必須將車次、航班等返程信息,提前向所屬社區(村)報備。五、繼續實行有獎舉報辦法。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來張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313-8023108。舉報信息查證屬實的,按照《張家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獎勵。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首位舉報人。六、凡有應報備、報告事項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通告要求,拒不報備、報告,或延遲報備、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結束終止。

張家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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