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那麼家裡面多出來的宅基地該怎麼辦?

新大風歌


一戶一宅政策在我們這裡就沒有得到宣傳,村裡幹部都是忙著建樓房賣給周邊群眾從中獲利,並且杜絕不準群眾自己建房,要不群眾就不買他們的房了。


YSZ自由自在


農村現在是舊房不讓拆。新房地基批不到,就是把大家往城裡趕,然後物價上漲。大家生活在水聲火熱當中。比如現在豬肉漲價。其他跟著漲價。我在農村。感覺沒受到影響。我臘肉還有好多。然而。城裡人尼???我家兩兄弟。怎麼分地基批地基???這是在放屁。以前的旁邊那些,一個兄弟一個地基,三個門面的三層房子。現在都批不到


釘子哥


農村裡面實行了一戶一宅制的政策以後。假如我們家裡面的面積,宅基地的面積多了出來該怎麼辦?

這個情況其實早就已經想好了,不用大家擔心,很多地方都已經出來相對應的政策了。


宅基地多少才為標準?

有的人會鑽進這個牛角尖裡面,也可能是道聽途說的一些不標準的問題。

認為農村裡面一個戶口只能有一個房子,這一個是非常錯誤的想法。現在對於農村一戶一宅制這個問題來講,其實是一個戶口,一個標準的宅基地面積。

那麼標準的宅基地面積,裡面只要不超過這個面積就相當於一戶一宅制。也就是說每個地區所分配的平均面積可能不相同,那麼對於蓋房子的數量也不相同,有的地方可以蓋兩個房子,有的可以蓋三個房子。

所以對於宅基地面積不同的情況都會有不同的做法,比如說山東某個地方已經出現了明確的指標,然後一來自平均的面積等於250個平方。那麼人口多少可能會有上下的浮動。

那我們假如一般的家庭裡面,可以分配到300多個平方的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的時候是不屬於超出範圍的,所以300個平方咱們按照100一個平方來計算,至少可以蓋兩套房子吧。


超出的空宅基地會被回收

當然針對於宅基地回收分配這個問題來看,一些地方里面已經是實行了這樣的政策。

比如說超出範圍之內的面積,而且這些宅基地又是空著的,那麼這個時候就要被回收掉了。

因為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所以面積也是不一樣的,但是對於宅基地面積來說你不一定每一個地方都會蓋房子。

所以總會有一些空的宅基地,那麼現在空餘出來了在很多地方都會實行回收的情況。嗯,畢竟有很多新的戶口,新成立的家庭沒有宅基地,所以要進行給他們分配劃分等等。


超出面積需要收費。

其實有的地方已經出現了這個情況,已經出現了這個問題。

就是面對於超出面積的時候,就需要進行收費了。超出的面積,數量不同,收費的價格也是不同。

比如說有的地方針,對於這個情況來說,他們每超出一個平方,不超出50個平方的時候,那麼按照一塊錢一個平方一年的使用費進行繳費,收費使用基本上會持續,收六七十年的使用權。

那麼超出50個平方,價格又會稍微的上調。所以不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問題出現。基於這個情況,看來我們覺得,對於宅基地超出面積的問題,大家不必需要過多的擔心。

畢竟會有相對應的政策出現來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農人莫小道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那麼家裡面多出來的宅基地該怎麼辦?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大家肯定都知道,這是土地確權政策對農村的相關要求。

自從2018年年底,全國範圍內的農村都完成了土地確權工作,在農村要求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而且通過這次土地確權,更加明確了農村宅基地的隸屬關係和使用權限。所以,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理也是越來越嚴格,並且要求農村基本農田內不允許建築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這也是為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活環境的重大舉措。

同樣,如果農村家裡若有多出來的宅基地,村裡會強行收回,歸為村集體所有,並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分發給有需要的人。另外,農村宅基地的大小和建築面積的大小都是根據人口數量來確定的,如果超過規定範圍,也會強令拆除。


農民小席


首先我們農村的宅基地是指農戶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的集體經濟的土地,其次農戶對於此宅基地僅具有使用權比如說建房、翻房,但卻不具有私自出售或交易宅基地的權利。

宅基地作為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村民們可以無限期的無償使用,但是在此過程中僅限於農民建房居住,不得從事任何其它活動。如果是農村的子女,戶口還是本地戶口屬於集體經濟成員之一的,對於父母百年之後留下來的農村宅基地具有繼承權。如果子女的戶口因為某種原因被遷出,沒有當地的戶口,同時也不屬於當地集體經濟成員之一的,則不具備農村宅基地的繼承權。簡單點來說也就是指:當你的父母百年之後你不具備繼承老家宅基地的任何權利,但是你父母在此宅基地上留下來的房子你卻有繼承權,你可以隨意的使用。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政策,那麼家裡多出來的宅基地該怎麼辦?

如果我們將這件事情放在三十年前的話,其實它是可行的,我們農村的一家一戶可以擁有多處住宅基地。三十年前在我們農村還沒有實行一戶一宅的住房政策,那個時候只要是自家的土地不管你在哪裡建房都是可以的,這其中唯一的前提條件是不可以佔用耕地,其它的只要你不嫌麻煩不怕花錢都可以隨意。


近些年隨著社會和國家對我們農村宅基地政策的進一步完善與改進,全國各地的農村都在實行農用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政策。簡單點來說也就是指:我們農村用來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一家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多餘的宅基地由農村集體經濟收回。對於某些特殊情況的,多餘的宅基地暫時無法回收的,戶主可向農村集體經濟繳納部分資金延長回收的時間,但最終此宅基地還是需要收歸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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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是在國家一戶一宅的政策下,申批給農民使用的,因為我國農村地形複雜,和各地方宅基地的使用申批面積也不是全國統一的,就出現了宅基地的面積有多有少的現象。

宅基地的面積多少才是合法的呢?因為這個問題國家並沒有確定一戶的面積全國統一是多少,都是根居地方政府來確定的,像我地是根居各自然村規定的,象我村的一宅面積是四分土地,有的村是半畝地,有的村是八分土地,有的村土地面積緊張的是三分土地,所以各自然村的宅基地面積之間出入很大,但是一個自然村是統一的,所以我認為不管自然村的面積相互之間不相付,都應該是合法的,因為是一個自然村每戶面積都一樣,只要沒有超出本村規定面積,不管各自然村相互面積不統一,都應該是合法的面積。

什麼樣的宅基地屬於超出的面積?這個問題可以說在每個自然村都有和存在,有的農戶在自然村規定的統一面積外,利用特處的地勢和地形,在自然村規化外,私自加大宅基地面積建造房屋,有的是在特別的的空閒地方私自佔為已有修建房屋,象這種情況完全視為超出面積,和私搭亂建超出的面積,應該統統屬於宅基地超出面積論處。

作為在空閒的地方的私搭亂建的,當地政府應該債令拆除後收回,分配給那些需要宅基地的人。因為農村的地形複雜,對於自己宅基地一邊面積很少,不夠再化分一戶宅基地很少的面積,有的農戶私自合併到一塊的面積,應該視為超出的面積論處,超出的面積應該每年收取土地使用面積費用,這才是合理的,也消除了這些超過面積的農戶,在其他農戶之間不平衡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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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那麼家裡面多出來的宅基地該怎麼辦?

其實在1987年的時候,一戶一宅的政策就已經確立了下來,只是沒有村民按照這個法規去建造房子,大家都會看自家有幾個兒子,然後建造幾處新的房子。在農村中,父母都會給自己蓋上一間房子,和孩子分開生活,這樣的話勢必會造成一戶多宅的情況,那多出來的宅基地怎麼辦?


目前國家對農村的房子管理要求很高,農民需要事先申請才行,不像在過去的多年裡,大家建房子直接招呼一聲就行了。而如今大家需要申請拿到宅基地使用證,還需要申請進行建房,拿到相應的建房許可證,只有將這2個證件全部拿在手上,才能將房子建造起來,沒人會找什麼麻煩。

而如今很多的村莊已經開始了確權,如果家裡有兩處及以上的房子,那必然是有一個宅基地是沒有證件的,也就是說不能進行確權的工作,這就意味著不能享受不動產權帶來的好處,比如說不能用產權證去質押貸款,在拆遷時的賠付金也要少很多。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宅基地該怎麼辦?其實國家鼓勵農民將多餘的房子退出,可以拿到一筆補償金,也可以將其轉讓給其他的村民,這樣就可以變現。

如果不願意的話,什麼時候房子倒塌,那發包方就會將下面的宅基地回收上去。當然如果農村家庭中可以分戶的話,大家可以辦理手續,讓房子合法化。

也有一些地區則是收取了土地佔用金,只要是面積超標或者多出來的宅基地,就要收取相關的費用,大家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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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是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但是如果早年通過買賣或是繼承了多處宅基地的房子,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可以通過出讓給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同村村民和家庭成員單獨立戶解決多處宅基地的問題,但如果房子已經不能住人,或者還沒有蓋房子的話,那麼多餘的宅基地就由村委會無條件收回重新分配給其他需要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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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基本上都是一戶一宅,基本上很少會多出來宅基地(真正的宅基地)。有很多的都是將耕田作為宅基地來使用(違法),我們不能這樣做。如果是農村的宅基地多出來了怎麼辦呢?下面我們就來說一下。宅基地真的非常重要,以後真的非常值錢,請大家一定要相信。

農村宅基地

農村的宅基地是歸集體所有,我們個人是無法將其轉賣的,基本上很難取到房屋房權證。而且也禁止將宅基地出售給非本村或者是非本集體的其他人,也就是說只能夠在內部流通,但是有些地方也有很多閒置的宅基地。我們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來處理。



1.宅基地拆除做耕地:我們那邊就有宅基地拆除做耕地的,因為有很多農村的都搬到城市裡去了,大片廢棄的宅基地被拆除,然後重新分配給其他人作為耕地,當然拆除以後一共才賠償4000多塊錢,起碼有幾百平方米。

2.宅基地重新分配:當然有一些無兒無女的,他們以前有宅基地。但是去世以後宅基地無法處理,有些地方也將這些宅基地重新分配給那些沒有宅基地的人(集體內村內),因為現在也有很多地方雖然是集體內的,也有農村的戶口。但是他就是沒有宅基地,也沒有耕地,這些人是可以重新分配的。

而且也有些人是在農村專門的巡查,專門給一些五保戶和低保戶免費修房子,我們隔壁只要漏雨就有人來修,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噓寒問暖的過來問候一下(這是真的)。當然他們還會查看村內的其他閒置宅基地,是否有危房漏房等。

宅基地的處理

根據最近的一段會議,大家可以查看第3858號建議。其中主要有3點以下說明。

其中一點是出臺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的措施,現在很多在城關的,有的也將宅基地出租出去創造收益。

第二點:推進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也就是說讓農民自願放出宅基地,然後成為城市戶口,而且我們還有補償費,如果說這個試點大面積改革,補償的費用絕對不在小數。

第三點:這個就是要對農村的宅基地進行一項整治,因為有很多宅基地閒置十幾年也沒有人住,這放在這裡就是浪費資源,因此我們可以重新的利用。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那麼家裡面多出來的宅基地改怎麼辦?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政策,也就是一戶家庭(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也不能超過規定的標準。

但是由於有些家庭人口增加導致沒有宅基地蓋房子呢怎麼辦?又有些家庭,由於歷史問題“繼承”了宅基地,手上有多處宅基地又該怎麼辦呢?

“一戶一宅”是法律規定,必須嚴格執行。家裡要說人口眾多,可以通過分戶來申請宅基地,當然現在由於宅基地數量有限,可是已經難以分到宅基地了,導致很多人不得不從其他村民手中“買”宅基地。

那多了宅基地又該怎麼辦呢?首先應該明確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權在村集體,使用者擁有的只是使用權。為了體現公平原則,對於擁有多處宅基地的家庭,1、可以採取有償回收的辦法,給予一定補償讓他退出宅基地。2、無償回收,對於在基地上的房屋已經倒塌,毀壞的應該無償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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