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關係之分、子公司的管理

一、資料清單

1.分、子公司架構圖。

2.分、子公司經營信息表。包括內容:公司名稱、註冊地、法人代表、股東比例、經營範圍、合作項目描述、人數、納稅人身份。

3.分、子公司會計報表。三張主表,近期(如2019年11月)及2018年度、2017年度報表(近三年),如有合併報表一併提供。

4.投資協議或合同,內部公司章程或管理約定。

5.財務管理制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崗位職責說明等有關資料(電子版優先提供)。

二、管理分析

1.管理目標

投資關係之分、子公司管理,通常圍繞著具體的項目公司運作,有明確的產品和服務範圍,並以各方出資為依據,劃分股權比例和管理。因此,投資關係的分、子公司的管理目標,是以股權比例決定的,分為三個層次的管理:經營利潤、經營風險、經營權益管理。不同的管理目標,決定了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法。

1.1利潤目標管理

投資方股比較小(一般職業判斷小於20%),不參與經營決策過程,提供產品或特許經營授權,有代持股的做法。通常,這類股東的管理目標就是經營利潤,換句話說,沒有現金流和利潤,項目就要考慮是否關停。

以經營利潤為目標管理,通常也不出任項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有董事會或高管的任職,沒有財務決策權,但有財務監督權,可以查閱公司賬目,可以委派財務的非關鍵崗位(財務負責人和出納除外)和其他業務崗位,旁知企業經營情況。

1.2風險目標管理

隨著投資方股比的增加(一般職業判斷大於20%、小於50%),即使不是最大的股東,也有一定的投入資源(如追加投資,但未成大股東),或在經營的過程中,出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監事會職務,同時又在投資方公司任職的。這類股東成為關聯方,項目公司的經營風險已具備影響投資方,因此,需要關注經營過程,區分風險級別和管理。

一旦發現項目公司經營下滑,或出現內控失效和管理不善,應該考慮停止項目公司高管在投資方的任職,謹慎再次投入資本金,或啟動股權轉讓等漸行退出管理。這類項目公司的管理目標,除了利潤還要顧及風險。

1.3權益目標管理

這個毫無疑問的是,我們投資方是主導經營決策權的一方,無論在股權比例(一般職業判斷大於50%)、財務負責人的委派,還是實質的企業控制權(代持股)。既然利潤和風險都要關注,那麼,權益管理將是最全面負責的投資管理了。

這種情況下,我們方將組織內部審計,擬定審計計劃掌握項目公司的全面運營指標和狀況,異地公司也可通過遠程財務系統,進行數據預警分析和取樣,便於進入現場實施有效快捷的審計方案。

三、管理方法

1.管理佈局

1.1公司設立

投資項目公司的目標管理,第一關鍵問題是“誰開公司、佔主導經營地位”。很明顯,利潤管理、利潤和部分風險管理,是不宜做項目公司大股東和主導經營的。特別是在經營不確定的情況下,利潤和風險也是不確定的因素,作為小股東和非經營主導地位,相對比較穩健,風險易控。

這個時候,由合作方做大股東和主持經營,項目公司由他經營管理,主責任權重歸他。在開拓市場銷售,合作方以銷售為主的,為了避免經營風險,我們投資方應該做小股東。小股東供貨回收賬款、提供授權經營收特許權使用費、賺取利潤。

如果,我們佈局成為大股東,經營風險將不能免除,一切短期行為將不能實施。做大股東也不能以自然人(個人)名義出資,也不建議以其他個人代持股(代持股有風險關聯),因為,無法隔離經營風險、個人徵信的不良蔓延。

1.2制度建立

中小企業以有限公司的形式經營為主,《公司法》規定:以股權的比例承擔經營風險和職責,非常模糊,難以劃分具體承擔的內容,和造成責任相互追索。為了確定管理標準,明確各方投資與管理職責,作為小股東的一方,仍有權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對董事會、監事會、高管成員擬定崗位職責。

一方面,是為了合理、合規取得經營數據和報表,明確財務報表和數據的審閱權;二方面,是為了規避經營風險的問責,預先分清可能出現的管理責任,明確承擔方和承擔者,實現免責權;三方面,由於對外先行承擔責任而具備對其他股東的追償權。因此,我們儘可能地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不參與具體經營和任職,保有較強的現金與利潤取得即可。

即使項目見好,逐步成為大股東,這些基礎建設也同樣重要,反向執行,反向思考,取得項目管理經驗。

1.3政策環境

成立項目公司運營,要考慮國家產業、稅收政策的利用,利潤管理是最大化利潤,風險管理是權益最大化。不管做小股東,還是做大股東,都要思考經營利潤和註銷這兩大問題。前者是經營期內的利潤最大化,後者是清算期內撤資註銷的權益最大化。

我們可以測算全面繳稅,將如何規劃成本,如何利用政策;更可測算不全面繳稅,將如何進退公司,或轉讓股權等做法規避風險。切不可盲目開公司,支出無謂的維護成本,比如,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費、工資和個稅,公司的年檢和資質辦理,無具體業務發生的質詢和檢查等。

審慎選擇稅收政策窪地,沒有起到作用的公司,和性質相同的公司,儘可能早日註銷或轉讓。起到稅收籌劃作用的是不同性質和規模的公司,而不全是“有限責任公司兼一般納稅人資格”,設計要有層次、充分利用稅收空間,進項稅額抵扣本身就不足,不宜多開這樣的公司。

1.4人員評估

新項目公司正式開始運營後,有能力的投資方,無論大小股東的身份,都應走訪一遍、認識一下業務對接人。比如,銷售對接銷售,財務對接財務,審計對接財務等,不同層級的主管相互也知悉,便於同級報告和越級報告。

最核心的工作是人員評估,評估人員的到崗情況和勝任力,評估職業風險的高低。一個不稱職的崗位人員,特別容易出管理問題。建議有條件的小股東,可安排一些非重要崗位,以視監督和彙報。如果這些人被對方同化,應該考慮輪換管理,為突發事件和不可控事件的免責和防範做準備。崗位人員的職業風險評估,由審計部、財務部或人力資源部負責。

2.日常管理

2.1利潤管理

利潤管理目標:安全取得經營利潤和現金,關注現金流管理。

我們需要取得真實的經營數據和報表,特別是業務流水和收支項目的管理狀況。我們並不關心違法經營處理、不關心違反《會計法》和《稅法》的處理,但我們會關注這種情況所導致的現金流風險。因為,我們不承擔這個風險,因這個風險的最壞影吶是:銀行賬戶被凍結、經營收入被沒收。

圍繞著現金流管理,投資方需要實時知道業務情況,和賬戶操作與全安程度,並制定較緊密的資金(現金利潤)分配計劃。通過產品和服務提供,結算一部分;通過企業所得稅稅前費用,結算一部分,以我方佔比利潤和現金為計算範圍。

小股東通過分紅優先股,在企業所得稅稅後,也可結算一部分,剩下的都是大股東和其他股東的部分。因此,我們作為供貨方和授權方的投資方,可約定從高定價結算,在所得稅前將成本和利潤先行回收。不管稅前還是稅後,利潤管理是最大比例獲得已實現收入的成本和利潤,未實現部分可辦理退貨退出。

利潤審計目標:收入數據的真實性,現金的安全管理,回款管理。

審計資料與方法:

1.業務收入流水。取得財務系統、業務系統和銀行系統的流水,進行實時的遠程核對,不具備條件的合作方,要求項目公司的財務定期提供電子版核對。定期不能太長,最長不超過3天為宜,做業務異常分析。

2.業務合同取得。取得電子合同或協議,為了對業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對於錢貨兩清的業務應保留必要的信息,比如,客戶名稱、地址、手機和電話、物流單據、銷售訂單、溝通記錄等備查。

3.關注大額支出。對於較大金額的借款、還款,小股東的干涉力弱且滯後,我們通過銀行用途、業務合同和異常分析,主要防範股東、個人佔款用於非經營,以及因此導致的經營風險發生。比如,股東佔款造成項目公司無法支付租金和工資、稅費等。

我們的做法是,通過提供的貨物和服務產生的應收回收,產生的利潤在佔比內,以現金安全回收即可達到管理目標。

項目公司操作的違法情況越多,越要加強現金回收的密度和強度,併為此,定下有利於我方的操作規程,包括可考慮利潤佔比的我方擔保等,比如,投資者個人的第三方擔保,以保證不因項目公司的違法行為,而侵蝕我方的投資回報。

2.2風險管理

本管理辦法所稱的風險管理,是指在利潤管理的前提下,作為非大股東而參與經營所產生的那一部分風險的管理,不是全部的經營風險。

風險管理目標:安全取得利潤和現金,規避可控的經營風險。

在企業經營風險戰略管理中,我們將異地開項目公司、產品和服務不確定性的,交由當地的投資方做大股東和主導經營,利用當地人脈資源,規避一定的合作風險。這也是為項目退出,做充分和有效的方案後備,而不是跨地、主導經營、引入合作方,意思是,開項目公司已談好我們是小股東,或向大股東所持有的公司注資成為小股東。

這樣做,對於項目經營的好壞,達到我方進退自如,處於主動地位。達到利好,甚至可做轉向新開項目公司管理,部署戰略控股。不達目標,回收現金和利潤,即可退出或作股權轉讓,小股東比較容易談妥轉讓,無論是合作方還是外部投資人,根據《公司法》的順序做就是。

風險審計目標:評估風險情況,分類擬定針對策略和辦法。

審計資料和方法:

1.業務合同定性。對合同執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比如,是實現收入還是預收款項,是否存在傳銷,是否屬於非法集資,是否違反《廣告法》做產品宣傳等。分類後,做同類業務的評判處罰和概率評價,排序給予應對方法。

2.人員斷開關聯。對人員評價後發生,或可能會發生的執業風險,予以徹底斷開關係規避。比如,某派遣任職高管存在職務侵佔,不道德的行為或違法處罰,我方應該將其勞動關係轉入項目公司,或建議有具體不恰當行為時予以解聘。

又如,在一些被初步判斷為違法行為的簽字上,我方的股東、高管、任職人員應該拒絕簽字和蓋章,並保全決議等的相關業務證據。

3.謹慎追加投資。對項目公司運作利好,加大投資力度的操作予以謹慎原則。這個時候,投資越大,利潤越大,風險也越高,除了斷開可控風險,對於不可控風險的預警,更加要保持前瞻的分析力。比如,資金多了股東拿去放“高利貸”等,一案回到“解放前的黑夜”。

我們通過以上的、在利潤管理基礎上的加倍管理,達到部分經營風險的可控,財務部分析後,提交集團董事會關於項目公司投資管理的建議。

2.3全面管理

本管理辦法的權益管理,也稱為“全面管理”,是指收入利潤和經營風險均納入管理範圍。例如,分公司就是權益管理的範圍,股比超過50%的聯營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都是權益管理的範圍。

全面管理建立在財務部的會計監督之上,將引入高一級的審計部和監事會的管理,為了針對利潤的片面追逐,可能財務部會同意董事會的冒險決策,這個時候,必須多加一關審計,由監事會評判全面管理風險的應對和向股東會報告。

全面管理,就是股東權益最大化的管理,經營風險管理是重要一環,例如,EVA評價法。EVA是經濟增加值模型(Economic Value Added的簡稱),是一種新型的價值分析工具和業績評價指標,是基於剩餘收益思想發展起來的新型價值模型,全面衡量企業生產經營真正盈利或創造價值的一個指標或一種方法,它既考慮了稅後利潤,又考慮了資本成本或資本費用。

全面審計目標:股東權益最大化的目標管理。簡而言之,利潤、現金和風險同等重要的目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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