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未婚女子,名字竟已被刻在墓碑上,成了對方家的“兒媳婦”!

網友吐槽:

小李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大學畢業後,一人去深圳打拼。如今在大型企業單位上班,也算是優質青年。上半年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因兩人無力在短期內深圳購房,小李與男朋友明確提出:先購房,才可結婚。

小李覺得,結婚就要有穩定的生活,租房過日子是萬萬不可的。她可以和男方一起湊錢首付,付尾款。結果在去年下半年某天,男朋友以約會為由,私自將小李帶到鄉下老家,見了“公婆”。父母對小李甚是滿意,小李也“因為愛情”,沒有計較男友自作主張的行為。

深圳未婚女子,名字竟已被刻在墓碑上,成了對方家的“兒媳婦”!

可剛到年初,男友老父親突發心臟病去世了,李陪著傷心的男友匆忙趕回老家參加葬禮。

等到了墳前,小李傻眼了。原來墓碑的尾款上還雕刻了她的名字,身份:兒媳婦。這下小李就不同意了。小李原因有二:第一,她還未加入男友家,她與男友在3年內都無力購買深圳房產,所以她並沒有近期結婚的打算。

第二,小李父母還身體康健,她的名字就上來別人家的墓碑,這對父母來講是極大的不尊重與不吉利。小李當場要求抹掉墓碑上的名字。可男友悲從中來,也是不同意的。

深圳未婚女子,名字竟已被刻在墓碑上,成了對方家的“兒媳婦”!

他也有兩點原因。第一,小李和他不是處著玩玩,暫時因為買不起房不結婚,但是他是誠心誠意早晚要娶小李的。第二呢,老父親死的時候沒有看到他成家立業是一大遺憾,將小李一起刻上墓碑,是圓老父親的多年心願。兩人瞬間打的不可開交。

男方覺得女方根本不想嫁他,是在玩弄感情。女方覺得她是合法未婚,不能混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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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各有各的道理。但日子過的好,不是全靠講道理,也要互相理解和通融。不如把雙方長輩都叫到一起,互相打開心扉寬容相待。只有彼此妥協和謙讓,才能湊成美好的姻緣。說不定,女方要房子只是在需求一種安全感,也說不定大家庭湊一湊,這首付就齊了。

網友評論:

網友1:我是女的,我不覺得這個過分。我覺得既然相約白頭,對方父親去世,應該和對方一樣盡孝,守孝。反而看出男方是真想和女子組建家庭的,如果女方也真心和男方過一輩子,這件事為什麼不可以同意?

網友2:出於孝道確實情有可原,是圓他逝去父親的心願!說明這人有孝心!於禮!確實不應該,按農村風俗,至少也是過了門拜了祖先才算是你家的人,男方確實過分,這個名字必須抹掉,以後結婚是以後的事!


深圳未婚女子,名字竟已被刻在墓碑上,成了對方家的“兒媳婦”!

網友3:這男友也過分,根本沒問過別人,18年夏天我老公的媽媽去世,那時候我們只是已經訂婚了,還沒結婚,他父親都是問過我和我的家人是否可以把名字記墓碑上,我家人說不可以,因為還沒結婚有變故的話就不好。所以就沒記墓碑了。

後來懷上了,當年也就結婚了(最主要是當地有習俗,長輩親人去世守孝,去世當年不結婚就要等三年後,後面幾個月懷上了就還是決定結婚了)。看到文中的這個男友也是太不尊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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