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守法,依法“戰疫”(四十三):山東省第十二批疫情防控防護用品違法典型案例


學法守法,依法“戰疫”(四十三):山東省第十二批疫情防控防護用品違法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山東省組織開展聯合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行動,從嚴從快查辦製售假冒偽劣等防疫用品違法案件,遏制了違法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3月17日,省市場監管局公佈第十二批疫情防控防護用品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3月10日,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對臨沂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涉嫌銷售冒用他人廠名、未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酒精,涉案酒精共3000桶。目前,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查處。

案例二:3月2日,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高唐縣財富廣場門口一個流動口罩銷售商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銷售商李某及其上游經銷商劉某、趙某,涉嫌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違法銷售無生產廠家、無批號、無生產日期等標識的口罩,涉案口罩共3.8萬隻。目前,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查處。

案例三:2月20日,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支隊根據公安部門通報的案件線索,依法對臨沂商城某勞保批發商行涉嫌違法銷售口罩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該商行負責人劉某涉嫌銷售侵犯“飄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口罩,涉案口罩共20000只。目前,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查處。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請撥打當地12345熱線進行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及時查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