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舉報“毒販” 結果自己被拘

近日,劉某通過微博發佈信息聲稱有人“吸毒、販毒”,黃島警方經過核查卻發現其舉報情況不屬實,劉某涉嫌誹謗被黃島警方依法處理。

3月7日,一名網友發佈多條微博信息稱,在青島西海岸新區隱珠街道王家石橋村一處居民房有人“吸毒、販毒”,並@青島公安。

微博舉報“毒販” 結果自己被拘


黃島警方接到相關線索後,立即進行了調查,發現被舉報住戶人員孫先生並無違法犯罪嫌疑,不過孫先生提供的一個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據孫先生講,過年期間由於家中人員多比較吵鬧,與對面女租客劉某發生過矛盾,他曾看到劉某用手機偷拍他們的房間。

微博舉報“毒販” 結果自己被拘

3月12日,民警依法傳喚劉某,經審查,劉某為沂水縣人,今年36歲,承認因與孫先生髮生矛盾,就偷拍對方並配上“吸毒、販毒”等信息發佈到微博。劉某因涉嫌誹謗被行政拘留5日。警方提醒,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不得隨意發佈涉嫌侮辱誹謗他人的信息。


來源|青島早報 記者 劉海龍 通訊員 齊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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