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縣森林公安局運用技防手段打擊非法野外用火行為



興隆縣森林公安局運用技防手段打擊非法野外用火行為

興隆縣森林公安局運用技防手段打擊非法野外用火行為

當前,正值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也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然而仍有個別村民心存僥倖,置相關森林法律法規於不顧。近日,興隆縣森林公安局依法查處了一起夜間非法野外用火案件,違法行為人李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3月16日晚10時許,興隆縣青松嶺鎮花市村李某某在其家房屋東側菜園子地內將摟到一起的雜草和爛葉子點燃,熊熊燃燒的烈焰恰巧被半個月前安裝在附近的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系統抓拍到,縣森林公安局迅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將其傳喚至縣森林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李某某做出十日的行政拘留處罰。

據瞭解,春季風乾物燥,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縣森林公安機關以雷霆之勢,在全縣組織開展了打擊野外違法用火“金鉞2020·1號”專項行動。行動開展以來,先後出動警車116臺次,出動警力185人次,查處違法野外用火25起,相關責任人受到了嚴厲處罰。工作中,縣森林公安機關除嚴格落實森林防火期的各項管控措施、加強對全縣重點林區和重點部位的巡查、看守以及防火令的宣傳外。還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運用安裝在覆蓋全縣林區的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系統,自動鎖定和精準定位火點、24小時無死角抓拍、自動傳送火源地畫面等功能,讓非法野外用火者無處遁形。

警方在此提醒:森林資源是全社會共同的財富,森林防火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興隆縣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對野外用火行為,警方將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火就拘、成災就捕的原則,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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