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降临后的村庄(石黑一雄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

曾经有那么一段日子,我可以马不停蹄地一连几个星期在英格兰旅行而且一直处于最好的状态——当时,如果说旅行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是它能真正令我锦上添花。但如今我老了,变得越来越容易迷失方向。于是,我在天刚黑来到这个村子时,就根本找不着北了。我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不太久之前我还在这里住过并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同一个地方。我什么都认不出来了,我发现自己仿佛永远在半明半暗、七扭八歪的街上走个不停,街道两旁是本地典型的低矮的石头农舍。街道有时会变得那么窄,我在通过时背包或是胳膊肘都会擦到某一边粗糙的墙壁。不过我仍然坚持在黑暗中蹒跚着往前赶,希望能找到村中心的广场——至少我能在广场上辨明方向——或者碰到一位村民。但又走了一段时间后却既没能找到广场也没碰上什么人,这时我已经疲惫不堪,就决定我最好还是随便选一户农家,直接敲他们的门,寄希望于开门的是以前认识我的什么人。我在一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前停了下来,大门的门梁特别低矮,我得低下头才能进得去。暗淡的灯光从周遭的门缝中泄出来,隐约能听到欢声笑语。我很响地敲门,确保房主在高声谈笑中能听到。不过正在这时有人在我身后说:“你好。”我转过头去,发现一个年约二十的年轻女人站在稍远处的黑暗中,穿一条破烂的牛仔裤和一件撕破的套衫。“刚才你径直从我身边走过,”她说,“虽然我叫你来着。”“真的吗?哦,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无礼的。”“你是弗莱彻,对吧?”“是的,”我说,多少有点自得。“你从我们屋前走过时温蒂就觉得是你。我们都兴奋极了。你是那群人物中的一个,对吧?跟大卫 · 马吉斯和所有那帮人一起的。”“是的,”我说,“不过马吉斯很难说是最重要的人物。我很惊讶你这么把他单挑出来。还有别的比他重要得多的人物呢。”我一口气列举了一大串名字,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姑娘对每个名字都点头表示知道。“不过这都是你上一代的事了,”我说,“你竟然知道得这么清楚真令我感到意外。”“这是我们上一代的事,但我们是研究你们这帮人的专家。关于你们,我们比当时就住在这儿的大部分老一辈的人知道的还多。温蒂只凭你以前的照片第一眼就认出了你。”“我还真不知道你们年轻人还会对我们这么感兴趣。真抱歉刚才错过了你们。不过你看,如今我老了,我旅行的时候有些辨不清方向了。”我能听到门后的吵闹声。我又重重地敲了敲门,这次相当不耐烦了,虽然我并不急于结束跟这个姑娘的这次邂逅。她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你们那个时候的人都那样。大卫 · 马吉斯几年前到这儿来过。93 年吧,要么就是 94 年。他也是这样。有点茫然。你一直都在旅行的话,丧失方向感的时间可能还晚一些。”“这么说马吉斯也来过这儿。真有趣。你知道,他真算不上什么重要人物。你千万不能有这种概念。顺便问一句,你也许能告诉我住在这个屋子里的是谁。”我又重重地敲了敲门。“是彼得森一家,”那个姑娘说,“他们是老住户了。他们也许记得你。”“彼得森一家,”我重复着,但大脑对这个名字一点反应都没有。“你干吗不去我们那儿?温蒂刚才真是兴奋极了。我们别的人也都很兴奋。对我们来说这可是个天赐良机,能真的跟那个时代的名人交谈几句。”“我也很想那么做。不过首先我最好先安顿下来。这是彼得森家,你说。”我又重重地敲了敲门,这次敲得很猛。门终于开了,一片温暖和光明泄到街上。一个老人站在门口。他仔细地打量着我,然后说:“这不是弗莱彻吗?”“是呀,我刚进村子。这几天来我一直都没停。”他琢磨了一会儿,然后说:“哦,你最好还是进来吧。”我发现自己来到一个狭窄肮脏的房间,房间里塞满了粗糙的木头和破烂的家具。壁炉里烧着的一根原木是惟一的光源,借着这点光我能分辨出屋子里的一群弓身坐着的人。开门的老人有点不情愿地把我领到壁炉边的一把椅子旁,显然这把椅子就是他刚才坐过的。一坐下来我就发现我很难转过头去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和屋子里其他的人。不过炉火的温暖却真是舒服,有那么一刻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火焰看,一种令人愉快的晕乎乎的感觉流遍全身。从我身后传来各种声音,问我身体是不是还好,是不是远道而来,我是不是饿了,我尽可能地给以答复,虽然我也意识到我的回答很勉强。终于,各种问题都问完了,我才意识到我的出现使气氛相当尴尬,但我太需要温暖的炉火和休息一下的机会了,我也就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当我身后的冷场持续到几分钟还没打破的时候,我决定礼貌周全地跟主人们说说话,于是我把椅子转了过去。正在这时,在我转过椅子来的时候,我突然被一种强烈的熟悉感攫住了,我一下子认出了这个房间。选择敲这扇门在我是完全随意的,但我现在认出了我正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在这个村子里的那些岁月的。我的视线马上移到了远处的屋角——这时候那儿一片昏暗——那儿曾经就是我的角落,我的床垫当时就放在那儿,我曾待在那儿,安静地翻好几个小时的书或是跟进屋来的随便什么人交谈。夏天,我们打开窗子,更经常的是大门,让清新的微风径直吹进来。那时候这个农舍周围还是一片开阔的田地,我的朋友们在户外长长的草地上闲荡,他们争论诗歌和哲学的只言片语会从室外飘进房间。这些往事的碎片如此强烈地击中了我,我惟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当场就径直朝我原来的角落奔去。又有人在对我说话了,也许是在问另一个问题,但我几乎听都没听。我站起来,透过暗影望着我的角落,现在我能辨认出那儿是张狭窄的床,被一顶帐子盖着,差不多刚好占了当时我的床垫的位置。那张床看起来仿佛在向我招手,我意识到我打断了那位老人的话。“你瞧,”我说,“我也知道这有些失礼。不过,你看,我今天实在是走了太多路了。我真的需要躺一会儿,闭闭眼睛,哪怕只有几分钟也好。完了以后,你们想怎么谈我们就怎么谈。”房间里的人影不自在地移动起来。然后一个陌生的声音很不高兴地说:“那就去睡一会儿吧。不必介意我们。”不过,我已经穿过这一片混乱来到了我的角落。床摸起来很潮,弹簧被我压得吱嘎作响,但我刚刚背朝房间蜷起身子,我长时间旅行的疲惫就把我攫住了。在我蒙眬睡去的时候我听到那个老人的声音说:“这是弗莱彻,确实是他。上帝啊,他真上了年纪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说:“我们应该就让他这么睡过去吗?他可能要一睡几个小时,那我们也不得不陪他熬着。”“让他睡一个小时左右,”另一个说,“如果一个小时以后他还不醒,我们就叫醒他。”就在此时,沉重的疲惫彻底把我压倒了。但我这一觉睡得断断续续,很不舒服。我睡一会醒一会儿,总是意识到我身后房间里的谈话声。有那么一会儿,我听到一个女人说:“真搞不懂我当时怎么会被他迷住的。他现在简直就是个破衣烂衫的流浪汉。”在我半梦半醒的那一刻,我自己还在琢磨这些话到底说的是我呢还是,比如说,大卫 · 马吉斯,但睡意马上就又把我吞噬了。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似乎显得更暗更冷了。我身后的低语声仍在继续,但我却一点都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了。我突然觉得我就这样子睡了过去未免失礼,有点尴尬,所以有几分钟时间我仍然面朝着墙一动没动。但我肯定有什么表现说明我已经醒了,因为一个女人的声音打破惯常的谈话说:“哦,看,你们看。”他们低声交换了几句意见,然后我就听见有人朝我睡的角落走来的声音。我感到有一只手温柔地放在我肩膀上,我朝上望去,见一个女人在我身旁跪下来。我只是稍稍转了下身子,因此看不到整个房间,但我感觉房间就是靠那点将熄的余烬照亮的,那个女人的脸在阴影中仅能分辨得出。“好了,弗莱彻,”她说,“该是我们谈谈的时候了。我等你回来已经等了很久了。我经常都会想起你。”我尽力想看得她更清楚些。她有四十多岁,就是在暗影里我都能看出她眼睛里恹恹的悲哀。但她的脸却一丝一毫都没能触动我哪怕最细微的记忆末梢。“很抱歉,”我说,“我想不起你来。如果我们以前认识的话请你原谅我。现在我的脑子真是不行了。”“弗莱彻,”她说,“我们当初认识的时候,我还年轻漂亮。当时我把你当作偶像来崇拜,你说的每一句话在我听来都像是答案。现在你终于又回来了。我很多年来都一直想告诉你是你毁了我的生活。”“你这么说不公道。没错,我在很多事上都犯过错。但我从没声称我知道任何人生的答案。我在当初说的所有的话都是我的职责所在,我们所有的人都献身于辩论。我们知道的东西比这儿的任何人都多。如果像我们这样的人都因循懒散,声称自己知道的不多不够,那还有谁献身于行动?但我从没声称过我知道答案。不,你这样可不公道。”“弗莱彻,”她说,语调中带着种奇特的温柔,“你曾经经常跟我做爱,差不多每次我到这儿来我们都做。就在这个角落里,我们干尽了所有那些美丽的脏事。我真是奇怪怎么当时会那么迷恋你的肉体。而现在的你简直成了一堆难闻的破布。但你看我——我还仍然有吸引力呢。我脸上虽然有了皱纹,但我在村子里走的时候,我穿上特别能显身材的裙子,很多男人仍然想要我。但你呢,现在没有一个女人会想看你了。一堆散发着臭气的破布和烂肉。”“我不记得你了,”我说,“而且在那些日子里我也没时间性交。我有更重要的事要操心。更严肃的事。没错,那些日子里我是做错了好多事。但我一直比大多数人都更努力地想弥补和改进。你看,即使是现在我还在旅行。我从没停下来。我一直不停地走啊走,努力想弥补以前可能因我而造成的伤害。我做的可比当时我们那一帮的大多数人都多。我敢打赌,比如说马吉斯就肯定没有像我这么努力地想弥补过去的过失。”那个女人用手爱抚着我的头发。“看看你。我过去常这么做,用我的手指穿过你的头发。看看现在这肮脏的一团乱麻。我肯定你已经被各种各样的寄生虫给毒害了。”但她继续慢慢地用她的手指扒过那些肮脏的发结。我没有一点点色情的感觉,或许她希望我有。她的抚爱让我觉得更像是出自母亲。确实,有那么一刻我真觉得终于到了某种保护包容我的舒适的蚕茧中,我又开始觉得昏昏欲睡了。但她突然停了手,重重地在我额头上打了一巴掌。“你干吗不现在就过来跟我们大家一起谈谈呢?你已经睡了一觉。你还有许多解释工作得做呢。”说着她就站起来走了。我这才第一次把身体转过来扫了一眼整个房间。我看着那个女人穿过地板上堆得一团糟的杂物,然后坐在了壁炉边的一把摇椅上。我能看见另外还有三个人蜷缩在就要熄灭的炉火旁。我认出其中的一个就是给我开门的老人。另外还有两个并排坐的位子像是个木头箱子,看起来跟那个和我讲话的女人差不多年龄。那个老人注意到我已经转过身来了,就示意其他那几个人我正在看他们呢。这四个人的坐姿马上变得僵硬起来,不再说话了。从他们的反应上,我可以肯定我在睡觉的时候他们一直都在谈论我。实际上,当我望着他们的时候,我多多少少都能猜得出他们整个谈话是什么样子的。比如说,我能看得出来,他们肯定很花了些时间用来表达对我在门外遇到的那个女孩子的关心,还有就是我可能会对她的同龄人产生的影响。“他们都太容易受到影响了,”那个老头会这么说,“而且我听到她邀请他去她们那儿呢。”无疑,箱子上的一个女人会这么回答他这番话:“但他现在也造不成多大危害了。在我们那个时代,我们都被他们欺骗是因为他们这种人都既年轻又迷人。可现在,时不时地他们这帮怪人就会有一个从这儿路过,看起来都成了老朽,都油尽灯枯了。如果还能有什么影响的话,也只能是把所有那些关于上一代的神秘传说都给破除掉。不管怎么说,像他那样的人如今早就已经今非昔比了。他们连自己都弄不清他们到底相信什么了。”那个老头会摇摇头:“我看到那个年轻姑娘看他的时候是种什么眼神了。没错,他现在看起来是一团糟。但是一旦他的自负得到了一点满足,一旦年轻人奉承他几句,看到他们多么想听听他的见解,他就再也打不住了。就跟从前一模一样了。他就会让他们都为了他的理想服务。像现在的这些女孩子,她们可以相信的东西实在太少了。即使像这样一个浑身臭气的流浪汉都能给她们一个目标的。”在我睡觉的时候,他们的谈话内容左不过就跟这差不离。但现在,当我从我的角落里观察他们的时候,他们却仍然问心有愧地沉默地坐着,盯着他们壁炉里那最后一点点余烬。过了一会儿,我站起身来。真是可笑得很,他们四位仍然不敢看我。我等了有段时间,看他们是否会说些什么。最后,我说:“没错,我刚才是在睡觉,但我猜到你们都在说些什么了。很好,我现在就打算去干那件让你们害怕的事,你们会大感兴趣的。我这就去那些年轻人住的地方。我要告诉他们该怎么应用他们所有的活力,怎么对待他们所有的梦想,以及他们想在这个世界上实现某种永恒美德的渴望。看看你们,多么可怜的一帮家伙。缩在你们的农舍里,怕做任何事,怕我,怕马吉斯,怕我们那个时代的所有的人。怕外面世界上的所有的事,就因为我们曾犯过些错。好在,那些年轻人还没陷得那么深,虽然这么多年来你们一直在对他们灌输那些毫无生气的东西。我要去跟他们谈谈。我在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抵消你们多年来所有可怜的努力。”“你看,”老头对另外三个人说,“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子的。我们应该制止他,但我们又能怎么办?”我横冲直撞地穿过房间,拿起我的包,走到了外面的夜色中。那个女孩仍然站在外面。她似乎一直在等我出来,她冲我点了一下头就开始在前头领路。夜色很黑,还下着毛毛雨。我们七扭八歪地沿着农舍之间的小路往前走。我们路过的有些农舍看起来那么破烂衰朽,我感觉我只需以我全部的重量冲过去就能把它们撞倒。那个女孩领先我几步,偶尔透过肩膀往后瞥我一眼。一次她说:“温蒂肯定会高兴坏的。刚才你路过的时候她就确定是你。现在,她肯定已经猜到她是对的了,因为我离开了这么长时间,她肯定已经把我们那一大帮人都召集到一块儿了。他们肯定都在等你。”“你们也是这样接待大卫 · 马吉斯的吗?”“哦,是的。上次他来的时候我们真是太高兴了。”“我敢肯定他会觉得很满意的。他对自己的重要性总是有种夸张的意识。”“温蒂说马吉斯是个非常有趣的人物,但你是个重要的人物。她认为你确实非常重要。”对此我思忖了片刻。“你知道,”我说,“我已经在很多事情上改变了看法。如果温蒂期望我现在还说跟好多年前一样的话,那她会失望的。”那个女孩似乎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只是继续目的明确地带领我穿过一片片拥挤的农舍。又过了一小会儿,我意识到在我身后十几步远之外有脚步声。起先,我以为那不过是某个村民出来散散步,也就没有回头。但接着那个女孩在一盏路灯下停住脚步,向我后面望。我于是也只得停步转过身去。一个穿深色外套的中年男人朝我们走过来。走近的时候,他伸出手来握住了我的手,虽然脸上并没有笑意。“终于,”他说,“你来了。”我这才认出他来。自从我们十岁分开之后我们就再没见过面。他叫罗杰 · 巴顿,在我们一家搬回英国之前,他是我在加拿大读了两年的学校的同学。罗杰 · 巴顿跟我并不是特别要好,但因为他当时很胆小,也因为他也是从英国来的,他有一段时间曾是我的跟屁虫。自那之后我既没有见过他也没有收到过他的信件。此刻,当我借着路灯的光端详他的时候,我看得出来岁月对他并不仁慈。他秃了顶,脸上斑斑点点皱纹纵横,他的整个姿态都有一种疲惫的下垂感。虽然如此,我还是一下子认出了我的老同学。“罗杰,”我说,“我正要去拜访这位年轻女士的朋友们。他们聚集到一起接待我。要不然的话我就直接去拜访你了。虽然如此,我会把你的事放在第二重要的位置,今晚睡觉前一定去看望你。我正在盘算,虽然那些年轻人的事完了以后肯定很晚了,我还是要去敲罗杰家的门。”“没关系,”我们重新又开始往前走的时候罗杰说,“我知道你有多忙。不过我们是该谈谈。一起玩味一下我们在一起的旧时光。在你最后一次见我的时候——我是指在学校——我猜那时我真是个标准的软蛋。但你知道吗,到我十四五岁的时候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我真的强壮起来了。成了某种领袖型的人物。但那时的你已经离开加拿大很久了。我总是在想如果我们十五岁的时候不期而遇会是什么样子。我敢打包票,我们之间的关系肯定会跟原来的大不相同。”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往事如潮水般涌来。在学校的时候,罗杰·巴顿很崇拜我,而我则以不停地欺负他作为他崇拜我的回报。虽然如此,我们之间却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理解,那就是我欺负他全是为了他好;我会冷不防地在操场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或者在走廊里放他过去之后,突然兴起又把他的胳膊猛地扭到他背后,直到他疼得哭起来。我这么做纯粹是为了使他坚强起来。因此,这种突袭在我们之间的关系中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使他敬畏我。在我听着这个走在我身旁的疲惫不堪的人诉说的时候,所有这一切都统统清晰起来。“当然了,”罗杰 · 巴顿继续说下去,也许他猜到了我的思想活动,“如果你当初不那样对待我,我很有可能就不会变成我十五岁时的样子了。不管怎么说吧,我经常想如果我们几年后再遇到的话会是什么样子。那时候的我可真要你认真对付才行了。”我们再一次沿着夹在农舍间的狭窄弯曲的道路往前走。那个女孩仍在前面带路,但她现在走得比刚才快多了。我们经常只来得及看到她转过前面的转角,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不想走丢了的话我们可得当心点了。“今天,当然了,”罗杰·巴顿说,“我太过分了点。不过我不得不说,老伙计,你现在的样子可实在太差劲了。跟你相比,我简直就是运动员了。别再自欺欺人了,你现在不过是个肮脏的老流浪汉,一点都没错,难道不是吗?但你知道吗,你虽然走了,在你走后的很长时间里我仍然崇拜你。弗莱彻会这么做吗?弗莱彻要是看到我干这个他会怎么想?哦,没错。我一直到十五岁左右才终于能回顾过去,真正看穿了你。然后我变得非常生气,当然了。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想起这事。我回顾过去,想,他只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讨厌的家伙。当时他只不过比我重一点,多一点肌肉,更自信一点,结果他就占据了完全的优势。没错,非常清楚,回顾过去,你是个多么讨厌的小人。当然,我并没说你到如今还是这样。我们都变了。而我乐意接受这么大的改变。”“你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了吗?”我问,希望改变话题。“哦,有七年左右了。当然了,在这儿大家经常谈到你。我有时也把我们早年的交情讲给他们听。‘但他不会记得我的,’我总是告诉他们。‘他为什么要记得他过去常常欺负、对他惟命是从的一个皮包骨的小男孩呢?’总之,这些天来这儿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谈到你。当然,那些从没见过你的人最容易把你理想化。我猜你这次来就是为了利用所有这一切的吧。不过,我不应该责备你。你有权力争取打捞到一点自尊。”我们突然发现我们正面对着一片开阔的田地,我们俩都停了下来。回头望去,我发现我们已经走出了村子;最后的几间农舍也在我们身后有一段距离了。我开始的担心果然成了现实,我们已经跟那个年轻女人走散了;实际上我意识到我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跟在她后头了。就在那时,月亮出来了,我发觉我们正站在一块巨大的绿色田地的边沿,我猜想,这片田地会远远地超出我就着月光所能望到的范围。“不管怎么说,”他说,“现在是宽恕的时候了。你不该再这么忧心忡忡了。你也看到了,过去做的事最终又会报应到你自己身上来。但终归我们也不能为我们年幼无知的时候做的事承担责任。”“毫无疑问你是对的,”我说。然后我转身在黑暗中环顾了一圈。“但现在我不知道该去哪儿了。你看,有些年轻人正在他们的农舍里等着我。现在,他们肯定已经为我准备好了温暖的炉火和热茶。还该有些家制的蛋糕,保不定还会有美味的炖菜。在我进入他们农舍的那一刻,由我们刚才跟着的那位年轻女士引导,他们所有的人都会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会有微笑、崇拜的脸围绕在我四周。这就是在某个地方正等待着我的场面。但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去了。”罗杰 · 巴顿耸了耸肩。“别担心,你想到那儿去并不难。不过,你知道吧,如果那个女孩认为你能走着去温蒂的农舍,那她可真是有点误导了你。你真的需要乘一辆巴士去。即使是乘巴士,那也是一段很长的路。我得说,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呢。不过不必担心,我会告诉你到哪儿搭乘巴士的。”说着,他开始往村子里走。我跟着他,我能感觉到天已经很晚了,我的这位同伴也急于上床睡觉。我们沿着农舍又走了几分钟,然后他把我领到了村里的广场。实际上,这地方又小又寒酸,几乎不配称什么广场;只有比巴掌略大一点的一块绿地,旁边孤独地立着一盏路灯。在路灯投射出的光圈之外只约略看得见几家商店,因为是晚上了,都关着。周围万籁俱寂,什么都听不到。一缕薄雾在地上盘桓。我们还没到绿地,罗杰 · 巴顿就停住脚步指了指。“就是那儿,”他说,“你站在那儿,巴士就会来的。我刚才说过了,这段路可实在不短。大约两个小时。不过别担心,我向你保证你的那些年轻人会等着你的。你看,他们现在可以相信的东西实在太少了。”“已经很晚了,”我说,“你肯定巴士还会来吗?”“哦,是的。当然了,你不得不等一会儿。不过巴士最终肯定会来的。”然后他又肯定地摸了摸我的肩膀。“我看得出来站在这儿是有点孤单。不过等巴士一到你的精神就会为之一振的,相信我好了。哦,我保证。那辆巴士一直是个快乐的源泉。它里面灯火通明,总是挤满了快乐的人,谈笑风生,还冲着窗外指指点点。你一上车,就会觉得既温暖又舒适,别的乘客会跟你攀谈,说不定还会给你些吃的喝的。甚至可能有歌声——那要取决于司机了。有些司机鼓励大家唱歌,有些则不会。好了,弗莱彻,我很高兴见到你。”我们握了握手,然后他就转身走了。我眼看着他消失在两幢农舍之间的黑暗中。我走到那片绿地上,把我的包放在路灯的灯柱底下。我倾听着远处车辆的响声,但黑夜寂静无声。不过,我还是被罗杰 · 巴顿对巴士的描述激起了兴趣。而且,我一直想着旅途的终点等待着我的热情款待——那些年轻人满怀崇拜的脸——感到我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正在涌动着乐观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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