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買的口罩,是否應計入“職工福利費”範疇?

一、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口罩費用,會計將其計入“職工福利費”是否正確?

誤區一:

疫情期間,公司復工時為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統一購買的口罩,併發放員工要求上班必須佩戴,屬於“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的範疇。

糾正:以上理解是錯誤的,應屬於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若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允許抵扣增值稅。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084號):第十五條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條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僱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

誤區二:

疫情期間,我們購買了一批口罩,通過紅十字會捐贈給災區,由於購買口罩的時候取得的是普通發票,沒有抵扣增值稅,因此對外捐贈的時候就不用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了。

糾正:以上理解是錯誤的,雖然是屬於公益性捐贈,但是增值稅也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當然特殊情形下符合條件的免徵增值稅比如: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徵增值稅。

參考: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十四條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扶貧貨物捐贈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第一條規定。

誤區三:

疫情期間,我們上班了,為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我們給上班的員工發放口罩補貼,讓員工自己購買,這部分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糾正:

以上理解是錯誤的,企業以該項名義向職工的發放的各項口罩補貼等,均應併入當期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誤區四:

疫情期間,我們是一家經銷口罩等衛生防護用品的公司,由於倉庫保管人員責任,最近導致庫房中大量口罩丟失,這部分損失屬於正常損失,進項稅額並不需要轉出。

糾正:以上理解是錯誤的,非正常損失是正列舉的,只有2種原因造成的6種情況: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黴爛變質;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燬、拆除。

因此你公司被盜引起的損失屬於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參考:《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

誤區五:

疫情期間,我們生產企業生產的一批次口罩由於問題原因報廢,這部分損失會計人員可以直接計入損失並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無需任何資料備存備查。

糾正:以上理解是錯誤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需要填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同時相關資料由企業備存備查。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第一條明確,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公司購買的口罩,是否應計入“職工福利費”範疇?

二、哪些費用屬於職工福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三、公司買口罩的費用,會計應如何做賬?

1.公司買了口罩配發給職工上班時候佩戴使用。建議計入勞動保護費。

借:管理費用等-勞動保護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公司也買不到口罩,每人每月發200塊錢,讓員工自行購買口罩上班。建議計入職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3.公司買了一批口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給武漢相關機構和醫院。

借:庫存商品等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庫存商品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公司沒有買到口罩等物資,直接捐贈現金。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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