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公安局前鋒區分局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具體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15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國家承認學歷,學信網查詢),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

3.男性,年齡18週歲-35週歲(2002年3月1日以前出生,1985年3月1日以後出生) 。

4.身體健康、口齒清楚、形象氣質佳。身高不得低於170釐米,單側裸眼視力4.8以上。

5.同等條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優先聘用。

(二)禁止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目前正在本市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或曾在本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自行辭職不滿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若本次招聘名額未招齊,後續報名時間可延續至此次名額招完為止。

2.報名地點:廣安市公安局前鋒區分局政治處(前鋒區永前大道碧桂園售樓部後面,前鋒區公安分局602室)。

3.報名資料: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等證件原件(複印件各1份),1寸證件照兩張(白色背景),並如實填寫《臨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綜合測試。

(二)綜合測試

1.筆試、體能測試、心理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主要以公安業務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為主;本人同意簽訂免責聲明後才能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分別佔總成績的30%,心理測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

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儀容儀表、語言組織能力和表達能力,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40%。

(三)政審

綜合測試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為政審人員。若因應聘人員自願放棄或政審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體檢

政審合格者按總成績(筆試、體能測試和麵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招聘對象,並簽訂勞務合同,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包括試用期間培訓考核)合格的,按《廣安市公安局前鋒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任用,不合格的,終止勞務合同。

四、有關待遇

(一)參照警務輔助人員待遇(每月最低待遇:基本工資2000元+工齡工資20元/年+績效工資300元+加班補助300元+崗位工資100元+級別工資100元)標準。試用期間每月發基本工資2000元、加班補助300元。同時單位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二)試用期滿合格後發放崗位工資,按其實際加班和績效考核情況核發加班補助和績效工資。

(三)工作期間享受免費用餐,統一提供住宿,並按規定配發工作服裝、裝備。

(四)統一納入工會管理,並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五)聘用人員管理參照《廣安市公安局前鋒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執行。

(六)單位負責開展崗前、在崗、專項教育培訓。

五、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設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對全程進行監督。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聯繫電話:0826-8387819(前鋒區公安分局政治處)

監督電話:0826-8387820(前鋒區公安分局紀委)


廣安市公安局前鋒區分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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