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不調整吸收合併泰和集團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

格隆匯3月18日丨泰和新材(002254.SZ)公佈,公司擬通過向泰和集團的全體股東國豐控股、裕泰投資發行股份吸收合併泰和集團,及擬向煙臺國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裕泰投資、煙臺交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煙臺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發行股份購買菸臺民士達特種紙業股份有限公司65.02%股份並募集配套資金。

自2020年1月3日-2月20日連續三十個交易日期間,深證綜指(399106.SZ)有至少二十個交易日較上市公司此次交易首次董事會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11月22日)收盤指數漲幅超過10%,且上市公司股價有至少二十個交易日較上市公司此次交易首次董事會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11月22日)收盤價漲幅超過10%,此次交易已於2020年2月21日滿足“調價觸發條件”。

公司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有利於上市公司的產業鏈整合,有效提高經營決策效率,減少關聯交易,提升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此次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規模將擴大,淨資產規模將提高。從長遠角度來看,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標的資產將為公司帶來良好的收益,有助於上市公司整體盈利能力的提升。隨著資源整合的逐步完成,經營的協同效應將得以顯現。

經充分聽取交易各方的意見並積極論證協商,考慮到國內二級市場近期波動較大的實際狀況,公司董事會決定此次吸收合併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不進行調整,有利於減少此次交易的不確定性,以順利推進此次重大資產重組進程,儘快完成此次重大資產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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