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離婚,男方條件非常好,應該把兒子留給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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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留給男方。十大理由如下:

第一、從性別上說,兒子還是跟爸爸比較好

第二、從法律上說,也會把孩子判給經濟條件好的一方,對孩子的教育培養更有利

第三、從懲罰上說,必須讓渣男體會帶孩子的不容易

第四、從再婚說,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兒子,再婚的難度是比較大的,反倒是成全了渣男,無牽無掛地再娶一個

第五、從你自身說,你是否有強大的內心和財力去承擔孩子的成長和教育,並給予孩子快樂?

第六、從渣男角度說,渣男是否同意把孩子給你?

第七、從血緣關係說,留給男方,你對孩子也是有探視權的,你是孩子永遠的媽,這個誰都改變不了

第八,從幸福上說,前半生如此遭罪,下半生為自己而活吧,孩子怎麼著都是跟著親爸,就算你帶著,將來也要展翅遠飛的

第九,從孩子來說,你把孩子帶走了,將來渣男再娶再生,財產留給後來的孩子了,你的兒子呢?你有多大能耐給他買房娶妻?

第十,還從孩子來說,孩子多大了?他自己願意跟著誰呢?如果滿10歲,從法律上說,他是可以自主選擇跟著誰的

最後,從情感角度說,每一個母親都捨不得撇下自己的孩子,但生活在現實之中,最好從現實出發。如果過不了情感這一關,那就帶著。以後是苦是甜,都勇敢去承擔,不失落,不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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