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教育局發佈校園疫情防控“六禁令”紀律紅線勿觸碰

黔西南州教育局發佈校園疫情防控“六禁令”紀律紅線勿觸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面臨的是一場阻擊戰。為規範疫情期間黔西南州師生行為規範,近日,黔西南州教育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教師和學生行為規範的通知》,對師生容易出現的六種行為進行規定。

黔西南州教育局发布校园疫情防控“六禁令”纪律红线勿触碰

六條禁令:

禁令一

疫情防控期間,教師和學生違反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社區明令禁止的行為。

禁令二

教師不履行學校安排防控工作職責,未對所在班級學生進行必要的疫情防控教育的行為。

禁令三

學生宴請教師、同學,教師接受學生或學生家長宴請,出現聚餐聚會、串門走訪、非法集會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動的行為。

禁令四

在職在編教師利用課餘時間或網上授課向學生收受財物開展有償補課的行為。

禁令五

學生在校、返校和返程期間,不遵守疫情防控期間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各項管控措施的行為。

禁令六

違反師德師風及疫情期間紀律要求的其他行為。

針對教師和學生存在違反以上行為的,作為違反師德師風和中小學生行為規範,將進行如下處理:

對教師的處理

1。對情節輕微的,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在一定場合公開檢查;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當年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晉升職稱資格。

2。對情節較為嚴重的,當年教師職業道德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認定為不合格。

3。違反師德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按事業單位全員聘用有關規定,由所在學校予以解聘。

4。教師違反師德須給予政紀黨紀處分的,由所在學校報縣(市、新區)教育局和所屬黨委處理。

5。對因違反師德等原因已不符合教師資格要求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撤銷其教師資格。

6。教師違反師德觸犯法律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對高中學生的處理

根據《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學生違反學生守則、校紀校規,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和勒令退學等處分。

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處理

應視情節輕重,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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