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利上億元 這夥涉黑“巡邏隊”在杭被公訴

浙江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從杭州市富陽區檢察院獲悉,3月18日,該院對鮑某某等30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標罪、合同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窩藏罪依法提起公訴。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組織架構嚴密、暴力手段明顯、非法利益巨大、危害後果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經審查,以鮑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05年成立以來,組織所謂的“巡邏隊”,用暴力手段,以“掛靠費”為名向拱墅區皋亭壩一帶的廢舊布條經營戶強收保護費,不斷髮展、壯大黑社會組織,為非作惡,稱霸一方。

以修築便道設卡收費的手段,非法控制工地出入口,從而在承攬工程中搶得“話語權”;以持刀威脅、暴力毆打、聚眾造勢、滋擾糾纏等手段,驅趕工程中標方退出工程、迫使合作方放棄工程利益、強行向業主方索要虛增工程款,從中獲取非法經濟利益3000萬元以上,嚴重破壞皋亭壩一帶工程領域的交易秩序。

通過聚眾賭博、高利借貸、威脅利誘等手段,拉攏淳安縣遂安片村書記、村主任十餘人,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控制淳安縣遂安片工程領域提供幫助;採用感情投資、送錢送物等方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搭建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進一步壟斷遂安片工程項目,並在部分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的縱容下,騙取政府資金1000餘萬元。

此外,鮑某某還通過實施“套路貸”,或以“安家費”“補償費”等名義,指揮組織成員採用非法拘禁、暴力毆打、聚眾造勢等手段,強索他人財物達1000餘萬元。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存續的十餘年間,其組織成員結夥或單獨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上百起,涉案人員80餘人,涉及被害人百餘人,非法獲利上億元,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重損害了農村基層組織政治生態和國家機關的公信力。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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