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平涼3月18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蘭天)今天下午,平涼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案件”,其中刑事類案件4件,民事類案件4件,行政類案件1件,執行類案件1件。
記者從會上獲悉,此次公佈的“十大案件”是從全市法院2019年審執結的3.7萬餘件案件中,通過層層篩選和申報最終確定的。這些案件均為2019年在平涼市範圍內有重大影響力和典型性的案件,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判處結果普遍體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和程序與實體並重的原則,對同類案件審判執行也具有普遍指導意義,對社會公眾有普遍教育意義。
平涼市2019年全市法院“十大案件”:
郭文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穆琚東、張寶雲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寧夏回族自治區隆德縣人民政府等八被告水汙染責任糾紛案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劉斌受賄案
甘肅虹光電子有限責任公司與平涼市百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糾紛執行案
平涼弘雍義豐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及楊華、賈晶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
王世平訴莊浪縣山星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王天安、王旭生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佛山市晉善晉美陶瓷有限公司訴平涼市房麗美建材有限公司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
崇信縣博偉養殖場與甘肅綠洲水利水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崇信縣水務局、崇信崇電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平涼市金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平涼天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平涼市自然資源局土地管理行政確認案
閱讀更多 每日甘肅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