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方嚴打“法輪功”借疫情宣揚邪教

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瞭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法輪功”邪教組織藉機製作散發“疫情週刊”“疫情特刊”等非法宣傳品,散佈歪理邪說,製造謊言謠言,妄圖蠱惑群眾,擾亂社會秩序,干擾疫情防控工作。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維護穩定,日前廣東多地公安機關積極行動,依法查處借疫情宣傳邪教人員。

  疫情當前,念“大法”可保命?

  2月29日,深圳市區一沿街店鋪被人投放“法輪功”邪教組織製作的小冊子“疫情特刊”,宣揚“誠念法輪大法好 大疫來時平安保”等歪理邪說,編造“同學念九字吉言 武漢肺炎兩天痊癒”等謊言故事。當晚,深圳市公安機關將嫌疑人傅某某抓獲,查獲“疫情特刊”等“法輪功”反宣品600多份。傅某某因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廣東警方嚴打“法輪功”借疫情宣揚邪教


廣東警方嚴打“法輪功”借疫情宣揚邪教

  ▲公安機關查獲的“法輪功”邪教宣傳品

  邪教宣傳品稱,一無名氏染疾,念“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兩天,症狀消失。這就是邪教“法輪功”編造的所謂“神蹟”。

廣東警方嚴打“法輪功”借疫情宣揚邪教


廣東警方嚴打“法輪功”借疫情宣揚邪教

  ▲公安機關查獲的“法輪功”反宣品

  3月1日,肇慶市一路邊停放的車輛被人投放“疫情週刊”“法輪功”反宣小冊子,宣揚“大瘟疫降臨,逃生有秘訣”等歪理邪說,編造“誠念‘法輪大法好’ 新冠肺炎自愈”等荒誕故事。3月6日,肇慶市公安機關抓獲嫌疑人梁某某,在其住處查獲“疫情週刊”“疫情特刊”等“法輪功”反宣品155本。梁某某因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認清邪教本質,科學防疫抗疫

  據廣東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法輪功”邪教組織製作各種所謂“疫情特刊”“疫情週刊”等非法材料,鼓吹只要“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以“武漢肺炎兩日痊癒”,就能成為“不怕瘟疫的人”。凡此種種,都是邪教組織試圖加重社會焦慮,擾亂社會治安,妨害疫情防控大局的“套路”。無數事實表明,邪教的本質是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反政府,邪教傳播歪理邪說的實質是危害社會穩定,殘害公眾生命。公安機關呼籲廣大人民群眾認清邪教本質,崇尚科學精神,不信謠,不傳謠,積極配合政府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早日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廣東警方嚴打“法輪功”借疫情宣揚邪教

  【法律延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對惡意編造虛假疫情信息,製造社會恐慌,挑動社會情緒,擾亂公共秩序,特別是惡意攻擊黨和政府,藉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要依法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