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套現”】股東分紅表面可觀實則並無多少,都是因多交稅了

其實稅收籌劃是個較為複雜的課題,從企業架構到稅收政策的應用,都得提前安排好才能達到節稅的效果,這需要對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的比較細緻的專業人士才能達到你想要的效果。


【合法“套現”】股東分紅表面可觀實則並無多少,都是因多交稅了

雖然說企業是老闆的,但老闆掙了錢,想把這個錢從對公轉到自己私人賬戶上面使用是違法的行為。

目前,按照個稅規定,個人股東獲得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時,依法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因此每次年底股東分紅的時候,表面上數字很可觀,可是扣稅之後縮水卻很大。

對於企業而言,企業不僅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及附加稅以外,剩餘利潤提出時也需要繳納20%的分紅個稅,這樣就增加了企業不少的納稅成本,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

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負壓力大,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合理降低稅負,那麼股東分紅20%也是可以通過稅收籌劃合理節稅的!

【合法“套現”】股東分紅表面可觀實則並無多少,都是因多交稅了

入駐園區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在園區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與原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將原本的勞動關係轉化為合作服務關係。原有企業通過諮詢費、服務費等名義將原本的薪資支付給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收入通過享受地方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於5%-35%超額累進稅率,根據行業應稅所得率進行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後,小規模納稅人0.5%-2.1%(小規模最高2.1%),一般納稅人0.5%-3.1%.

  小規模總稅負不高於5.18%,經過這種方式,分紅時就不需要再次繳納20%的個稅了。

下面,帶你一同深度解讀股東分紅稅收籌劃案例:

  李總在北京有一家科技軟件企業公司,年收入為2000萬元,費用支出在200萬,利潤為1800萬元, 現在通過以業務分流的形式在園區另設一家“個人獨資B”,將A公司的利潤中的500萬元以技術服務的業務模式轉入B企業,具體節稅效果比較如下:


【合法“套現”】股東分紅表面可觀實則並無多少,都是因多交稅了

分析:不管B企業為小規模或者一般納稅人,其所承擔的增值稅稅額A公司都可以用來抵扣,等於是A公司應該承擔的增值稅部分的轉移到了B企業,所以B企業實際擔負的稅額只有個稅的10.44,那麼算下來的稅負10.44/500萬=2.1%,B企業相對於A公司節約稅款為:200-10.44=189.56萬元,節稅比例高達:189.56/200=94.78%。

【合法“套現”】股東分紅表面可觀實則並無多少,都是因多交稅了

企業或個人如何享受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7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7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5%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另外納稅大戶可以一戶一議,某些行業除了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還可以同時申請享受地方性園區稅收優惠疊加政策】

在辦理園區入駐過程中,也無需企業親自跑流程,基本都是由園區的代理平臺一手操辦,並且提供一站式後期服務,歡迎各位私信諮詢園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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