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業化解後顧憂 促人和傾力穩大局


助企業化解後顧憂 促人和傾力穩大局

​​3月6日,一堂特殊的“網課”開到了全國四級檢察院。原來是最高檢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組織四級檢察院進行視頻培訓。培訓中,最高檢領導就做好戰“疫”期間的各項檢察工作,提出了細緻具體的要求。


“一方面,服務於企業復產復工,防止因機械、簡單適用強制措施而引發物流鏈、勞務鏈、產業鏈和資金鍊中斷;另一方面,對案件涉及農民工、殘疾人、失業者、貧困者等弱勢群體以及疫情求助者的,加大支持起訴工作力度……”


培訓講到這裡,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廳長馮小光趕緊扶了扶眼鏡,不時用筆記下要點,生怕漏掉一個字。民事檢察工作如何做到疫情防控與檢察辦案兩不誤,是馮小光這段時間思考的頭等大事。


說到這兒,您要是對檢察機關不太瞭解,可能要問了,第六檢察廳是個什麼機構?


難怪很多人不熟悉,第六檢察廳還不滿2歲,2018年底才在最高檢內設機構的重塑性變革中誕生,它還有個名字,叫“民事檢察廳”。雖然第六檢察廳還未成年,但民事檢察卻有年頭了,只是相比刑事檢察,顯得有點低調。1949年頒佈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試行組織條例》,明確了檢察機關在民事檢察方面具有兩項職權:對違法判決提出抗訴,代表國家公益參與民事和行政訴訟。現在的民事檢察職能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對法院生效裁判、調解書進行監督,監督的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二是對法院的審判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監督的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三是對法院的執行活動進行監督,監督的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四是對民事虛假訴訟進行監督。當然,第六檢察廳在做好辦案工作的同時,還會對全國的民事檢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您可不能小看這些職能。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事關咱老百姓切身利益,案件量大、涉及面廣,民事檢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前面幾回咱們說到,檢察機關自身防控和檢察辦案工作任務都很繁重。那麼,民事檢察如何“兩手抓”、更好地保障疫情防控、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呢?民事檢察人的回答是:“以法治思維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最高檢第六檢察廳要求,各地民事檢察部門要著力強化與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密切相關的合同履行、勞動爭議、醫療損害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民事裁判結果監督案件、審判違法監督案件、執行監督案件的辦理,在辦理中貫徹維護企業健康發展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並重、加強對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要求,實現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提出要求的同時,第六檢察廳還在抓緊編撰民營經濟保護和民事執行監督的指導性案例,為各地辦案提供更為具體的指引。


目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明顯好轉,向好態勢不斷拓展,多地全面復工復產。然而各位看官可知,近期多份調查報告顯示,相比大企業,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進展並不快。


據報,除湖北外,全國工業大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開工率大多已經超過90%,而直到3月6日,全國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率僅為52%。多份調查報告顯示,訂單和營收減少、剛性支出壓力增大、現金流吃緊等,是當前中小企業面臨的共同難題。


為幫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各地檢察機關“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民事檢察服務和保障。您看,在湖北,檢察機關從積極妥善化解涉疫涉企矛盾糾紛等12個方面,助力疫情防控、護航復工復產。在黑龍江,檢察機關與法院協調疫情防控期間的司法執行政策,對因疫情防控導致資金暫時週轉困難、尚有發展前景的負債企業,法院權衡之後不採取凍結、劃撥流動資金等執行措施的,檢察機關一般不提出監督意見。在遼寧,檢察機關加強與社會保障、行業協會、勞動仲裁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引導企業和勞動者充分協商,通過調整薪酬、轉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勞動關係。在浙江,如果法院對涉疫防控企業及人員暫緩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檢察機關一般不提出監督意見……


以實則治,以文則不治。這些民事檢察政策雖好,會不會是花架子?效果如何?讓我們來企業家輩出的浙江,看看蔣老闆最近的變化。


蔣老闆是浙江省義烏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負責人,公司主要生產額溫槍、電子體溫計、血壓儀等醫療器械。前段日子蔣老闆一直愁容滿面、睡不著覺,最近因為一通電話又容光煥發了起來。“合同糾紛案省檢察院已經提出抗訴了,這動作快的!”2月28日晚上,蔣老闆接到律師電話正式確認後,心頭一熱。次日一早,蔣老闆便出現在公司辦公室,和大夥兒商量加班加點生產額溫槍的事。


這案子得從2018年11月說起。蔣老闆公司與徐某產生合同糾紛,二審敗訴後未全部履行判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19年底,蔣老闆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金華市檢察院經初步調查後受理了此案。辦案檢察官認真審查了案卷材料,並指導該公司針對原審判決有爭議的事實收集了新證據。春節前,金華市檢察院完成了案件審查,提請浙江省檢察院抗訴。


春節後,額溫槍等成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緊缺物資,蔣老闆的公司被確定為浙江省36家重點醫療保障物資生產企業之一,也是金華市唯一一家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供應企業。在法院等部門的支持下,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司順利獲得百萬元貸款,1月31日得以復產。但蔣老闆還是心神難定,一直掛念著與徐某的合同糾紛案。


再說金華市檢察院這邊,承辦檢察官得知蔣老闆的公司已被確定為重點醫療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後,及時報告浙江省檢察院。浙江省檢察院對疫情防控期間涉民營企業案件優先辦理、快速辦理,在收到報告一週內就辦結了此案。2月25日,浙江省檢察院依法向浙江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原判決被暫緩執行。


除了幫助企業按下復工復產“快進鍵”,民事檢察官也是咱群眾利益的守護神。


“請幫幫我,我等錢治病!”2019年底,四川省某地一鄉村小學教師王某向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檢察院求助。接到申訴,該院民事檢察官立即調閱、審查了涉案材料,發現這是一起偽造擔保合同的虛假訴訟案件,王某為受害人。此時,王某身患重病急需錢用,而法院依據生效判決將王某工資、住房公積金等收入12萬元執行扣劃。調查核實後,該院民事檢察官經對虛假訴訟行為人安某反覆進行法治教育,最終安某向王某退款3萬餘元,並向其他受害人退款8萬餘元。


正當案情有了轉機時,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了。為儘快幫助王某追回全部“救命錢”,曾都區檢察院迅速調整辦案思路,將擬向上級院提請抗訴變更為向同級法院制發再審檢察建議,大大縮短了辦案週期。曾都區檢察院將在該案再審改判後,監督法院立即採取執行迴轉措施,儘快將錯誤執行的資金退還給王某。


這個春天,民事檢察的暖心故事在全國各地不斷上演。據報,2020年頭兩個月,全國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針對民事裁判結果提出抗訴300餘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20餘件;針對民事審判活動提出檢察建議340餘件;針對民事執行提出檢察建議約500件;支持起訴1100餘件,其中支持農民工起訴900餘件;辦理各類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00餘件。


非常時期,除了辦好案件,民事檢察更要做好案件當事人的釋法說理和思想工作,息訴罷訪,實現案結事了,維護疫情防控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就在案件辦理中拓展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隔空化解了王某的“揪心事”。


話說兩年前,王某受某裝飾設計公司指派,在一超市拆雨棚過程中摔傷,致右根骨骨折,公司承擔了醫藥費。王某認為還應該按勞動合同給付工傷保險費用。公司負責人李某則認為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公司為王某支付了醫藥費,已經仁至義盡。


王某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二審均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該公司不服法院判決,2020年1月向長沙市檢察院申請對判決結果進行監督。


疫情期間,當面聽取雙方意見存在感染病毒的風險,徵得雙方同意後,長沙市檢察院電話聽取雙方意見,將每次談話內容記錄下來附卷保存。在民事檢察官主持下,雙方隔空“討價還價”,最終裝飾設計公司主動對王某補償4萬元,與王某達成和解。2月13日,承辦檢察官收到裝飾設計公司寄來的撤案申請書。第二天,長沙市檢察院對該案作出了終結審查的決定。


大考面前,作為“四大檢察”之一的民事檢察,圍繞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開展工作,為戰“疫”營造了良好法治環境。有道是:


企業復工遇難題,民事檢察來助力。

群眾利益無小事,化解糾紛穩大局。


各地辦案不止,第六檢察廳指導不休。3月13日下午,全國民事行政案件諮詢專家約聘會議通過檢務雲視頻方式召開,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對籌建諮詢專家數據庫進行部署,第六檢察廳、第七檢察廳參加。兩廳領到任務後,馬上開始了籌建諮詢專家數據庫的聯絡和指導工作。


等等,咱不正說民事檢察的事呢,第七檢察廳怎麼也來“湊熱鬧”?原來,這裡面大有文章,下回咱接著說。(檢察日報 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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