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怎麼辦?

王超176710227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女方是身體原因,當然應該儘量尊重並照顧好女方,結婚誓詞裡,“不管貧窮富有、健康和疾病,都應不離不棄”的誓言,這是人類都認可的一種美德吧,但是,如果是感情不和且溝通無果,分開對雙方未必不是一種解脫。現代法律是支持一方提請離婚訴訟的,調解一次失敗二次開庭基本會判決離婚,做好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歸屬就行


陳南風


根據題目我判斷你是位男士,我作為女性發表下自己的看法。首先你和妻子婚姻存續時間我並不知道有多久,先從自身找下問題比較好。曾經有位大姐向我傾訴,她的老公性慾極其強烈,讓她苦不堪言,想要的時候無論什麼時間都要滿足他老公的需要,甚至在月經期也不放過,因此她換上了婦科病,在看病期間也還是要發生關係,導致無治療效果,她說起來都是以淚洗面。沒有一個良好的性生活,她怎麼會感到婚姻的幸福,性的快感更是無從感受。這是正常的婚姻生活,也是一個真實的原因,如果你們夫妻間沒有這種不幸,看看下面的的情況有嗎?如果婚姻只是你妻子真實身份的掩飾,她是同性戀患者也是有可能的。或者就是什麼都很正常,但是她從來沒有體驗過你所給她帶來性慾的美好感覺。或者她在和你冷戰,你們之間的問題,你在生活上沒有滿足她,比如天天爭吵,那麼她也不會有心情盡夫妻義務。如果能聊天,兩個人談談比較好。我把幾種原因都說了,接下來就是你要根據情況分析一下,建議來次旅遊只有你和她的世界,喚醒她心中的美好。再或者主動參與到她的世界,和她一起做飯,做家務,聽音樂,看書,種花,賞草。美好的事情很多,婚姻需要經營,也要學習,日子總會更好的,祝你性福,幸福!


毫無理由地愛


女方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有兩個重點,一個是不離婚,一個是不盡夫妻義務。要想找到問題的解決辦法,就得先弄清不離婚和不盡夫妻義務的根源。只有弄清了緣由才能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為什麼不離婚?

不離婚,一種情況是心裡沒有離婚的準備,只是兩人產生了矛盾,各自在堅持自己的所謂尊嚴,不肯讓步而冷戰;另一種情況是,己做好了離婚的打算,因某些顧慮不願自己先提出,是在等對方說話。

為什麼不盡夫妻義務?

不盡夫妻義務,肯定是雙方感情出現了危機。它與上一個問題有必然的聯糸,是上一個疑問的進一步拓展。為何不離婚的問題解決好,這個問題基本上也就解決了。

因此,不進夫妻義務,不外乎兩點,一是冷戰的形式,二是拖字戰術,等待時機。

問題的分析和解決:

1、對於雙方還有感情,只是都不願先讓步的情況,首先要調整心態要知道相持不下的對峙,會使矛盾越來越大,長久地堅持會消耗掉原存的感情熱度,會使感情降到冰點。

夫妻問題丶家庭矛盾不是什麼尖銳的、不可調和的敵我矛盾。誰先讓步也不是就是怕對方,更談不上沒面子。相反,誰先讓步說明更懂事、胸襟更寬,更懂得珍惜和擔當。

一方先說話,先給對方以熱情,對方也就會順勢乘梯而下報以回敬,昔日的恩怨很快煙消雲散。夫妻關係好了,心裡不彆扭啦,氣順了,幹事兒有熱情了,自然也就盡夫妻義務啦。

2、對於雙方己形同路人,沒有感情的,一味地拖,解決不了問題,只會對雙方的傷害更深。

對立的行為不僅雙方受傷,還使家庭其他成員跟住連帶受到傷害,使家庭物質生活降低,耽誤各自的青春年華,影響幹事創業的熱情。真正沒了感情,就要果斷分開,立即止損。

緣分盡了,和好無望,誰見誰如若見到了仇人,共住一個屋簷下,心裡是一種煎熬。坐下來冷靜的協商好合好散,各走各的路,各找名的幸福,人盡其才,個顯神通,未必不是好事。

夫妻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充分信任,不忘結婚時的初衷,關愛對方,不自以為是,以家為重,婚姻才能行穩致遠。








生活中的點滴記事


今天,我慎重的告訴男人和女人:

人,為什麼要結婚?目的只有兩個,一是解決男女生理需求;二是解決傳宗接代。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目的。

至於男女不履行夫妻義務,也就不存在夫妻關係啦!不管是男人或者是女人,必須離婚!

假若不是如此,結什麼婚呀!

當今社會,很多男人和女人,完全是缺乏“三觀”,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要求對方,尤其是女人那點小心眼,把整個家庭搞得汙煙障氣。

男人,你也不要高高在上,你那點“多吃多佔”的心理,路人皆知,吃著碗裡著鍋裡,早被女人看在眼裡。

在公平的社會里,婚姻必須互相尊重,否則,離婚是首選!

男女朋友們:不要自作聰明啦!



Duxiangli


首先,要了解不盡夫妻生活義務的一方是否存在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性冷淡是一種疾病。女性有婦科炎症、陰道炎等疾病,會導致夫妻生活障礙,並且無法達到性高潮,會漸漸對夫妻生活失去興趣。可以去醫院進行治療。

第二,是否因為夫妻關係不和諧,產生心理障礙,使女方不想過夫妻生活,這方面的問題需要夫妻進行有效溝通並且做出一些浪漫的事情增進夫妻感情,如果確有必要,也可以去心理門診就診。

第三,如果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那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無性婚姻法院是能夠判決離婚的。

結合題主的情況,女方不同意離婚,可能感情並未破裂,考慮存在疾病,應該積極治療。


青島夏律師9531


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怎麼辦?

這個問題應該分兩個方面來分析——不離婚和不履行夫妻義務。

當夫妻雙方在家庭生活過程中因種種原因,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雙方關係已到了水火不容之時,最好和最後的結局就是一拍兩散,離婚。而此時,假若雙方一致同意離婚,那就萬事Ok了;如果其中一方不願離婚,事情就變得比較麻煩了,進退不得,於主張離婚的那人來說簡直是精神折磨。

夫妻雙方關係不好,卻又不願離婚的原因有三方面:

一 雙方共同子女的羈絆。

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夫妻,當孩子長大考上大學後,平常看起來還恩愛的兩人,卻快刀斬亂麻般的果斷辦理了離婚手續。這種行為在外人看來覺得奇怪,然而於這對夫妻來說,他們之間的感情早已是昨日黃花,枯萎了。之所以沒離婚,就是想給幼小的孩子一個快樂成長的環境,不給孩子的心理留下什麼陰影。待孩子長大了,能分辯是非曲直時,也就不必偽裝了,痛快分手,追求自己的生活。很多時候,女方不願離婚,就是出於對孩子未來的擔憂。

二 有的是缺乏經濟基礎而不敢離婚。

特別是一些家庭主婦,本身沒一份正式職業,也沒什麼特殊技能和積蓄在手,一切都依賴丈夫。一旦離婚,就意味著斷了經濟來源,生活沒了著落,因此不敢離婚。

三 報復心理作怪。

因丈夫的所作所為,深深的傷害了一個女人的心。產生了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你好過的復仇心理。於是抱著破罐破摔的想法,堅決不離婚,就是要拖死對方而後快。

四 妻子有了外遇,心已不在這個家和你身上,她的感情已轉移到第三者身上,可是對方又沒有給她什麼承諾,所以只好這樣所謂的得過且過。

至於夫妻義務,有很多方面。既有撫養孩子、贍養老人的義務,也有夫妻之間男歡女愛的義務,還有為創造美好生活而共同努力建設家園的義務……,不知你所說的妻子不履行夫妻義務是指哪方面,或者全部?只有弄清楚了這一點,才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否則這個問題很容易弄成死結。

按照一般的想法,你所謂的妻子不履行義務,最有可能的就是你老婆不願意與你同床共枕。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你最應該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想想是不是自己的所作所為傷害了一個無辜善良的女人的心?如果是你自己的性格粗暴,在家動不動就拳腳相向,把人打得鼻青臉腫的;在外則勾三搭四、尋花問柳。那麼就怪不得人家不盡夫妻義務了,錯就在你,還怪別人,沒道理呀,這是你自作自受。總不能打了人家,還要別人如同歌曲《香水有毒》所唱那樣,含著眼淚陪你睡吧。這做人也太霸橫了一點。

如果明白是自己的行為不當才造成這個後果,這時你就應該好好改改自己的性格,收斂收斂自己的脾氣和行為,改掉壞習慣和毛病,重新贏得女人的心。

如果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對得住這個家的,對老婆也是一直愛護有加的,那麼問題就可能出在了女人的身上。這主要有兩個方面:生理上的和情感上的。

生理上主要是看看老婆的身體是不是不舒服或者有其它疾病?又或者在外面受到了某種自己不知道的傷害,從而在心裡留下了陰影。如果是,就應該主動關心照顧妻子,有病治病,有陰影也要幫助他從陰影走出來,重新過上正常的生活。只要真誠相對,生活會重回正軌的。

如果發覺是妻子在情感上已經移情別戀了,有心的話可以和妻子好好談談,勸她回心轉意,自己依然會好好愛她,大家共同走完人生路。如果妻子不聽勸,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離婚吧!這事就不是她能決定的了。實在不行,還可以走法律途徑來解決。


經農記


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這個問題不能單怪女方,有很多時候是男方的責任。要知道女人比男人更感性、更敏感,也更加的多愁善感,情緒極易到受內在和外在的各種因素的影響。

而所謂的“夫妻義務”是要建立在心情舒暢之上的,當一個女人長期的生活在煩惱、抑鬱、痛苦、疾患、疲憊、貧窮、飢餓、不安、暴力和恐懼的狀態下,男人還要求她來履行“夫妻義務”,這無疑於是“殺雞取卵”,強人所難。

  • 單就“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這個問題來看,此舉如果是長期存在,在剔除掉以上所說別的因素以外,大致存在著如下情況:
  1. 女方對男方的感情己經死亡,但為了孩子、個人聲譽,並出於自己經濟能力欠缺的考慮,所以,甘願維持現狀,保持夫妻之名,但也不能排除女方心中己有他人。
  2. 男方有出軌或其它女方無法忍受的行為,出於報復心理,為不讓男方達到另娶她人或實現別的目的,便用“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方式,賭上自己後半生的幸福來“套牢”男方。
  • 可想而知,如果男女年齡不大,卻長期出現“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情況,基本上可以說雙方愛情己經“死亡”。

對於這樣己經“死亡”婚姻,雙方應該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一談各自的想法,與其綁在一起彼此痛苦,還不如早日分手,各尋幸福。

但是,畢竟曾經夫妻一場,既使沒了情還應有點義,人生苦短,沒有太多的時間再去彼此傷害。所以,屆時應多為對方想一想,安排好各自的生活。如確實無法離婚,那只有考慮重塑感情的可能;或是維持現狀,互不干涉,和平相處。


瞧你弄啥哩


現在這樣的情況很多。

“酒肉的朋友,柴米的夫妻”。兩個人結合在一起組織家庭之後,特別是有了子女之後,家庭的負擔越來越重,矛盾越來越多,處理的不好,日子就很難過下去,有的女人受不了這種生活,乾脆就離家出走。

出走的女人在外面打工,或者在外面胡鬧,不履行夫妻義務,不承擔家庭責任,也不離婚,就這樣拖著。


時間久了,她們在外面碰到了一個心儀的男人,很有可能就拋棄原來的家庭,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在外面不順利,掙扎過一段時間之後還是要回歸家庭的。


這樣女人的所作所為,苦了男人和孩子。如果男人認為自己有把握能夠再找一個,就早一點與自己的妻子有個了斷。勸妻子回來,如果不回來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不負責任的女人,人民法院是不會支持的,如果打官司,男人準贏。

如果男人感到無所謂,還能夠熬下去,那就聽從命運的安排,也許妻子就此拜拜,也許她還能夠跑回來。到時候以前的事情就不要重提,眼不見為淨,過好眼下的生活,糊里糊塗過一輩子就行了。

人生就是這樣子,特別是普通人,命運擺在自己的前面,有時候別無選擇。


張望鹽井


不知道這個問題問的夫妻不盡義務是指哪種?《婚姻法》中規定,夫妻的義務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就是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

兩個人既然結婚了,成為夫妻就應當承擔夫妻的責任和義務,對對方不離不棄。夫妻之間不離婚是一個好事,不離婚說明感情尚在,夫妻組合成為家庭仍是最好的方式。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有了第三者,但是卻不願意離婚,對自己的配偶整天不冷不熱的,甚至於拒絕承擔夫妻相互扶助的義務,置對方的死活於不顧。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對方不想離婚,又想拋棄另一方的。當另一方生病或者沒有生活能力的時候,就可以起訴對方遺棄或者承擔扶助義務。至少應該付必要的扶助費,這是少不了的。

所以說當發現對方不想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的時候,可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法重情深


鑫旭在線


作為男性我來說下我的看法吧,在我的身邊人當中也有遇到這種情況的,具體的解決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打官司,雖然這種做法是迫不得已,但也是最行之有效的,也是也是最公平的,沒有後續的羅亂,畢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終解決問題的,還是法律這個武器。

有的女人確實是這樣,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和男人死磕到底,任可殺敵800,自損1000,也不放手,這種兩敗俱傷的做法,除了給雙方帶來更大的傷害,沒有一點好處。

當然,婚姻對於男女雙方來說,都應該尊重,能夠走進婚姻都不容易,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放棄,作為夫妻雙方,這個時候最好是都能夠深刻的來審視一下自己的行為,都來檢討一下自己,看有沒有過分的地方,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走離婚這條路。

下面我就把我寫過的一篇文章貼到這裡,供大家欣賞。

對於結婚久的人來說,這種現象恐怕都有體會,剛結婚時是無話不說,時間長了變成無話可說,固有七年之癢的論調。表面上看,似乎感情已經開始淡化了,那麼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麼呢?我想主要有一下幾點吧:

1、激情淡了,剛結婚時,兩人之間有許多秘密需要探索,所以在一起的話題也比較多,也願意往一起湊合,時間長了,夫妻之間也沒有什麼秘密可言了,也就沒有那麼多話題了,這是多數家庭都普遍存在的。

2、家庭瑣事繁重。結了婚以後,特別是有了孩子,生活壓力大,整天家務事比較多,佔據了夫妻很大的空間,使夫妻之間沒有太多的精力來交流各自的情感。

3、家庭矛盾突出。夫妻感情不合,導致夫妻之間不愛交流,平時不說話,說話就嗆嘴,為了保持家庭的和諧,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啞口無言。

4、觀點不同。有的夫妻感情很好,相處也融洽,但就是不能在一起論事,由於各自的觀點不同,就如同兩條平行線,永遠沒有共同的交點,這也是夫妻之間儘量迴避問題的一個原因。

5、玩手機。現在無論大人小孩,整天玩手機的興趣非常濃,似乎成了社會的一道風景,與其夫妻之間的交流,還不如和手機交流,可以說是一心撲在手機上,這樣夫妻之間的交流自然就少了。

6、離婚的前奏。一些夫妻之間矛盾重重,感情危機,可以說已經到了婚姻的邊緣,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只差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此時的夫妻根本就沒有什麼好說的。

7、出軌的前奏。一些夫妻不信守諾言,要麼紅杏出牆,要麼野外尋香,既然心都不往一起想,話怎麼能一起說呢。

總之,在我看來,夫妻之間話少,主要是上面這幾點原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