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安家》中,房本上寫兒媳婦的名字,你願意嗎?你會寫嗎?

開心小黑


在房本上寫兒媳婦的名字這件事在現實生活中其實也是一件相當敏感的事,作為旁觀者來說,我覺得如果是我應該不會讓寫。房款全款大幾百萬,老嚴夫婦省吃儉用辛辛苦苦賣包子幾十年,每一毛錢都是他們用血汗換來的,而在劇中我絲毫沒看到他們兒子是血性的人,做為成年人自己不拿一分錢,還腆著臉要加女朋友的名字,女孩平時也沒見怎麼孝敬過老嚴夫婦,買房時候提這要求就能知道人品不咋樣。到後來果然是老嚴夫婦落個心寒。可憐天下父母心,為兒子成家結婚生子辛苦一輩子,兒子卻不是那個懂情人。

其實要寫兒媳婦名字的話,完全可以支付個首付,剩下的讓孩子去還,讓他們有勞有得的東西才會珍惜,同時自己也為孩子出了一份力,多好。剩下的錢對自己也是個保障,說白了還是老嚴夫婦太溺愛自己孩子,發展成最後那個樣子,是必然的。

遇到同樣的問題時,不同的人考慮的東西是不一樣的,作為旁觀者我們不能去左右別人的做法,因為你不知道他經歷過什麼,正處在什麼環境,所以他們一切決定都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因此個人感覺這個問題問的也很好,問的是“你願意嗎?”而不是問的“老嚴夫婦該寫兒媳名字嗎?” 別人的經歷和意見僅供參考,自己的情況只有自己清楚,做了決定就要面對結果。這就是現實。


綠諾影


電視劇《安家》中,房本上寫兒媳婦的名字,你願意嗎?你會寫嗎?

當看到這一集老嚴夫婦貪黑起早在大城市辛苦一輩子,終於全款給兒子買了房時,我記得我問我老公一句話,你說他們給兒子買房子,他們會跟兒子一起生活嗎?我老公說這電視不可能就那麼簡單的,後面肯定會出事端的,果不其然,

在簽約時候,兒子突然提出要加上老婆的名字,在場所有人的表情瞬間凝固,老嚴夫婦的眼神裡除了意外還透露出擔心。

這種擔心不只是他們夫妻倆有這樣顧慮(老兩口辛辛苦苦一輩子掙了錢給兒子買房子,就這樣簡單的把兒媳婦名字加上,他們肯定也顧慮到以後的事情,)

在得知兒媳懷有身孕,也覺得是自己一家人的時候,對他們小兩口幸福婚姻的期盼,老兩口最終決定加上了兒媳婦的名字。因為他們想讓兒子好。

可最後盼來的確實老兩口無價可歸,只能回老家,俗語都說養兒能防老,這應該是養狼肯老了。

其實像我們這邊的人可不這麼做,可能我們這邊農村比較現實吧,他們只會給兒子付首付款,然後讓兒子自己還房貸,如果他們手裡還有些錢呢,他們會每個月給兒子點,雖然在農村花錢的地方少,但是自己身上還是留一點錢,有點小毛病的,總不能再去問兒子要吧,

突然想到還有件事情,在3年前吧,房價還沒這麼高,那個嬸子呢家裡也有點錢,兒子讓她給買房子也把媳婦的名字寫上去,她不願意,還說兒媳婦在外面偷人,到時候房子讓她分走一半怎麼辦,到最後還是沒給買房子,兒子呢,因為這個事情,離婚了,而且還給他媽媽都不見面,她現在就天天守著那點錢,現在想買兒子都不讓買了,弄的好好的家就這樣散了,怎麼說呢!

房本的名字,個人觀點,如果全款買的話,老人都不要寫兒子的名字。如果貸款買房,兒媳婦也同意婚後共同還款,這個是可以考慮兒媳婦名字。如果兒子一個人還款,那就沒有必要加了。還要看你兒子或兒媳婦兩個人能出多少錢問題。

不能什麼都靠父母,自食其力才是最好!


橙子光影


一個男性朋友說。房子是我全款買的,我並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寫上老婆的名字,前提是我老婆並沒有為這個房子出過一分錢一分力,這都是用我自己的錢買的。記得我當時結婚準備買房子的時候,錢還缺個十幾萬,於是就和丈母孃商量,如果女方願意承擔一部分房錢,那麼結婚之後就會在房產證上寫上媳婦的名字。並不會計較誰出的多誰出得少。沒想到卻被丈母孃拒絕了。還說買房本來就是男方的事情。一點都不考慮我的難處。最後還是找親戚借了一點。但是房產證上並沒有寫我老婆的名字。男方買房不寫女方的名字,這樣就不用揹負道德上的壓力。


有些人可能會說結婚後就是一家人了,夫妻不分彼此。為了很好地維護夫妻之間的感情。其實通過買房這件事也能夠看出未來的老婆和女方家庭願不願意將男方當成一家人共同承擔壓力,一般女方在嫁女兒的時候,會從很多方面考驗男方。有時還會考驗得特別細緻。男方娶媳婦也是會考驗對方的,因為一段婚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女方因為一套房子或者彩禮和男方鬧翻,覺得這樣的婚姻真的沒有什麼意思。


男方買的房子如果願意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這是情意,如果不寫也是本分,沒有什麼爭論的。如果女方想真心實意的和男方結婚過日子,不要總想著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結婚後如果男方對你好,處處關心體貼你,好好的過日子不比房子重要嗎?


阿聰Ai影視


近日電視劇《安家》中有個片段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老嚴夫婦起早貪黑賣個包子,省吃儉用的只為給兒子全款買房。但是在帶著兒子兒媳簽約時,兒子突然發話:“爸,你等一會兒,我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倩倩(未婚妻)的名字。”

此話一出,在場所有人一陣靜默的尷尬,老兩口原本喜悅的臉上寫滿了措手不及和為難。

房產證上面是不是加上兒媳的名字?

對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一場現實婚戀關係的爭論,是情感實和金錢的博弈。

短短一天,微博評論高達4萬人。

“如果這房子全是老兩口一起付的款,我覺得不該。

如果首付款老兩口付,後面的錢兒子兒媳自己還,我覺得可以加。”

那麼,從法律上來說,兩者有什麼區別嗎?

01

父母全款出資的房產“加名”

有網友問:

“如果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寫兒媳婦名字有啥用?”

快過戶資深顧問給您解答:

⊙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無論婚前婚後都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所以,父母全款買房子送給兒子,且房產證只寫了兒子一人的名字,這種情況比較簡單不管婚前還是婚後,房產只屬於兒子一人所有,沒有爭議。

但是,後續問題隨之產生。

如果兒子要在房產證加上妻子的名字,那麼,他也是完全可以自己做主的。

02

父母部分出資的房產“加名”情況

⊙父母部分出資,寫兒子一方的名字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簡而言之,父母部分出資買房,兒子一人貸款買房的情況下,如果將來兒子、兒媳離婚,兒子要將兒媳償還的債務部分進行補償,同時基於法定的共同財產制,對償貸對應部分的房屋增值向兒媳進行補償。

⊙婚前父母出首付,房產證寫兒子兒媳兩人的名字

如果父母沒有明確指出房子是贈給一方的,房產證寫的是小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套房產就屬於父母對兩人的贈予,如果日後分割房產,就按出資父母出資的份額、還貸數額、增值部分進行分割。

03

父母部分出資的房產“加名”情況

《安家》裡,老嚴夫婦最終還是決定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因為他們為將有孫子而喜悅,因為他們期盼兒子的婚姻幸福。

可憐天下父母心,相信太多的父母都有可能作出同樣選擇。

無論全款與否,無論婚前婚後,當房產證上加上了另一位產權人,這套房子就是屬於產權人的共同財產(除非屬於借名、代持等情況)。

區別在於是否約定份額,即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但是,我們始終應該意識到,婚姻是一個特殊的單元體,它關係到家庭的和諧、社會的穩定。

贈房可以,但帳要算清

兒女結婚,父母買房,這在中國幾乎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定律。

父母愛子女,使盡渾身解數去支持,當屬人之常情。

但即使血濃於水,父母與子女終究是各自獨立的個體,沒有天生的理所應當,父母的心血和付出,做兒女的也應當珍視。

而夫妻之間彼此應該坦誠相待、互相扶持,一起應對生活的挑戰,這才是一個好的婚姻,與房子無關。希望大家對父母,對婚姻都能且行且珍惜!






宅男看影視


電視局《安家》中,房本上寫未來兒媳婦的名字,作為傳統的老一輩,多數都會很猶豫。小菜認為,老人辛苦一輩子攢的錢買的房子,捨不得給未來兒媳婦一部分產權是有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誰不愛惜自己的辛苦錢呢?但更多可能還是對現在年輕人婚姻的擔憂!

第一、買房子加未來兒媳婦的名字,法律意義是什麼?

老人出錢給兒子買房,加上未來兒媳婦的名字,在實踐中很常見,也容易引起糾紛。

01、法律規定

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嚴叔、嚴嬸在兒子婚前全款買房,購房款也是老兩個出的,產權登記成兒子的話,視為對自己兒子的財產贈與,這個房產就是兒子的婚前個人財產無疑。

02、加名字的法律意義

未來的兒媳婦沒有出資,如果不寫名字的話,這個財產就是兒子的婚前個人財產。但老兩個在買房時加了兒媳婦的名字,那就視為老兩個對未來兒媳婦的財產贈與,以後這個房產就是共同財產啦。

第二、願不願意加?會不會加?

電視局的劇情,最後都是圓滿的!但在現實生活中,買房結婚不是終點,只是新生活的開始。

01、願不願意加?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願不願意加,更多還是老人的自由心證。

站在老人的角度,辛苦一輩子積攢的錢,以後還不都是兒子和兒媳婦的嗎?如果兩個人好好地過日子,以後這些財產順理成章地就都是兒子兒媳的啦。

如果兒子找的人確實值得老人給產權,是對的人,給一部分產權出去又何妨呢?反之,如果不是對的人,而只是單方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那加了名字,且不是老人跟著一起“犯糊塗”嗎?

02、會不會加?

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錢是兒子自己掙的,買房了,兩個人談得來,想怎麼寫名字都可以。畢竟,自己掙的錢嘛,如何處分就是自己的事情。

錢是兩個人掙的,不管是全款,還是貸款,後期也兩個人還,要怎麼寫名字都可以,誰也無可厚非,自己辛苦掙的產權,硬氣!

錢是父母掙的,要怎麼登記名字,還得尊重老人的意思,不宜強求,不宜干涉。老人願意出錢買房給兒子結婚用,已經很幸福了,不宜要求太多,讓老人難堪。

如果想擁有屬於自己產權的房子,就自己奮鬥吧,愛怎麼寫都行。

第三、幾種極端情況分析

01、加了兒媳婦的名字,後來兩個人沒結婚,怎麼辦?

假設兒子和未來兒媳婦沒有順利結婚,而是分道揚鑣了,那房子的產權就不好處理。尤其是懷的孩子還不是兒子的,你說這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嗎?

由於婚前買房加名,算是贈與性質,即便兩人出現不能結婚的情況,這時房子的產權也是無法要回來的,除非女方自願退回來。

當然,這部分產權贈與以“彩禮”性質給出去的就另當別論,一般都可以要回來。

02、加了兒媳婦的名字,結婚不久就離婚,怎麼辦?

假設兩人結婚不久,也就一、兩年這個樣子,由於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了,鬧離婚,這個房子如何分割?

一般來說,根據不動產登記部門的習慣,婚前加名一般登記為共同共有。女方加了名,但未確定份額,在離婚時,就需要進行分割。

這時,首先應坐下來商量,男方佔多少,女方佔多少,雙方能協商一致的,就按雙方協商的內容辦理。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根據事實、證據情況判定。

03、老人出資,登記兒子兒媳的名字,自己卻沒有名字,以後老人被趕出去怎麼辦?

這種情況還是有的,就是老人出錢買的房子,一門心思想讓兒子兒媳過得好,但後來由於各種原因,關係惡化,導致老人被趕出家門。

小菜昨天到社區上調解的案子就是這種情況,老人在身體還行時,把城中村的自建房2棟和2套商品房寫成了兒子、兒媳的名字,現在重病了,無人照料。

其實,法律是有規定的,保留好出資的證據(銀行卡不要輕易換),一旦被趕出家門,可以訴訟維權,把房子討回來。

房產證的本質是“證權證明”,也就是向別人證明你對房子有權利;但確認房子權利的最終依據是不動產登記簿和出資,錢是老人出的,登記成兒子、兒媳的名字,現在兒媳兒媳不盡贍養義務,不管老人,老人就可以撤銷出資部分的贈與,把房子收回來!要是房子產權無法要回來,至少可以在出資部分上形成老人對兒子兒媳的債權債務關係。

因此,房產證加名,願不願意加,會不會加?老人的意願是第一位的,不管加,還是不加,都應當尊重老人的意願。加了,開心接受;不加,也要開心地住。不用自己操心房子問題,已經很幸福了,尤其在上海。


房壇法菜


首先我個人對房本上加上妻子的做法是非常認同的,但對於該劇,我卻有著不一樣的心聲。該劇對房本上加兒媳婦名字的劇情最近反響很大基本上是一邊倒的趨勢,但隨著後續劇情的發展兒媳婦和兒子態度轉變,門都不老兩口進讓進。觀眾也對房本上加兒媳婦名字有了很大爭議。那麼下面我們就劇情發展和現實生活,就這個話題進行評價。

《安家》講述的是上海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故事,孫儷飾演房似錦,是新調到門店的店長,憑藉自己專業的銷售能力,將數月未能出售的房源順利售出,得到客戶的一致認可。安家房介中心的店員們,彼此關係都很好,羅晉飾演的徐店長被員工評論為:太善良了,太好了,太帥了。

劇中,嚴叔夫婦是靠賣包子,這種小成本的生意,在上海用積攢了一輩子的積蓄,全款買一套320萬的房子,給兒子結婚用。

在籤合同時,兒子突然發話:“爸,你等一會兒,我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倩倩(未婚妻)的名字。”

老兩口靜默了,在場的人也都是一樣的驚訝,可以看出大家剛開始對這事很意外,事先也沒跟老兩口說過。如果這是習以為常的事,那麼大家當然不會驚訝,老兩口也不會靜默一會兒。

當老兩口一臉尷尬不知如何回答時,倩倩告訴公婆自己已經懷孕了,說,“你們認為我們不能白頭到老嗎?”“你認為我們不能孝順你們嗎?”

其實這是都是兒媳婦事先跟兒子提前商定好的,才有了後續兒子要求加上兒媳婦名字。但當著這麼人的面提出來加自己名字,更以自己懷孕為藉口,讓兩口根本沒有拒絕的理由,這顯得兒媳婦太有心機了。

這對老兩口認為,準兒媳婦懷孕後就是自家人,於是這老實的老夫妻就同意了,三百多萬的房子,房本上加上了兒媳婦的名字。加上也沒關係,大家一起住。

  後續老嚴夫婦得知兒媳懷孕了,所以幻想著一家5口三代同堂的幸福畫面,因而老兩口蹬著三輪拉著一車鋪蓋,滿懷憧憬的往兒子家趕。可惜的是,兒媳婦並不歡迎公婆去住,雖然是他們買的房子 ,搬過去卻被攔在了門外,兒媳婦看了一眼,黑著臉就轉身進屋了。

觀眾覺得當初老嚴兒子臨時要求父母加自己妻子名字,太過強勢,而且當時徐店長建議老嚴夫婦可以貸款,可兒子不願還貸,間接讓老嚴扛下來所有的房款,自己圖清閒。所以,不少觀眾也擔心兒子不孝順,老嚴夫婦會不會被兒媳騙了?或者是被自私的兒子騙了?被有心計的兒媳婦騙 ?

最後自私的兒子和心機的兒媳,也確實給老嚴夫婦上了現實的一課!最可氣的這個兒子,一聽到父母來就已經各種不耐煩,表情全都是嫌棄的。等自己岳母跟親爸親媽說了半天話,最後才不情願的出來攆走父母,說了一句:爸媽你們走吧,先回去!


從女性婚姻安全來看,房本該寫兒媳婦名字:

從倩倩的話中,我明白她所擔心的是什麼,女人一輩子都在尋找安全感,有一個房子會讓自己有安全感。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婚姻的可信賴程度顯著降低。女生名下有房,不僅是一份保障,更是在婚姻中,進可攻退可守的底氣。所以說從女生角度來說,是應該加的。

從做人角度來看,房本上不該寫兒媳婦名字:

倩倩這一類的女生,自己沒有獨立的資本,要靠老公家的房子來給自己安全感。而且跟寄生蟲一樣,吸食老兩口的血汗錢,房本上加兒媳婦名字明顯是在道德綁架,面對老人猶豫的時候,直接開問:你們是覺得我們不會白頭偕老嗎?你們是覺得我們不會給你們養老嗎?還使出殺手鐧說自己已經懷孕了。

從教育角度來說;

老嚴夫婦,對兒子一味包容,對別人善良,可是唯獨沒有自我。也養成了兒子沒有獨立自我的能力,積聚各種白眼狼缺陷於一身。

最後給大家科普一下婚前財產:

婚前買房:

一人出資:

1. 婚前取得產權,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全款買房的,房屋屬個人財產。

2. 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房本,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認定為夫妻一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 婚前已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 房屋落在對方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視為以結婚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5. 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雙方出資:

1.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2. 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間,共同共有處理;非同居期間購房,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

婚後買房

一人以婚前的個人財產出資:

1. 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算是個人財產

2. 如果房屋只支付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

1. 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典型的夫妻共同財產;

2. 只落在一方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出資買房:

一方父母全額出資:

1. 出資方子女名下:房屋屬個人財產

2. 婚後,屬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證明此出資是贈予自己子女一方,屬個人財產。

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1. 出資方子女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予自己子女,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子女適當多分

2. 婚後,屬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雙方父母均出資:

1. 房子落在夫妻雙方名下: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 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夫妻雙方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在紅塵言語中


有四種情況。

1、如果老兩口付了首付,貸款由小兩口付。那麼答案是“願意寫”。

2、如果老兩口付的全款,裝修由小兩口付。那麼答案是“尊重兒子”。

3、如果老兩口付的全款,裝修由兒媳婦付。那麼答案是“願意寫”。

4、如果老兩口付的全款,裝修也有老兩口付。那麼答案是“不願意”。



很明顯《安家》中第4種情況,所以我肯定是不願意的,但是劇中有個非常聰明的地方,就是安排兒媳婦懷孕了,這時候你不寫可就騎虎難下了。不寫兒媳婦肯定會想,結婚後都沒保障,房子房子沒有,兒子看這樣應該也是沒有多少存款的,難免親家不同意這婚事。寫的話老兩口也不甘心,畢竟一輩子的積蓄,換誰心裡也不好接受。



但如果是我,我是會參考房似錦的方案,那就是貸款買房。這樣是最穩妥的,既能保障老兩口幸福的晚年生活,又能保障房子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兒子還能順利結婚。大不了以後老兩口有錢多幫襯一下,這樣的話以後小兩口還會感激他們。



高能綜藝影視


一個名字引發了,一場悲劇。

《安家》中老嚴夫婦,在上海這所大城市,十幾年靠著一個包子一個包子,攢下了買房子的錢,終於在上海買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也算是上海紮根了,更加讓老嚴夫妻高興的是,兒媳懷孕了,買房抱孫,真可謂是雙喜臨門。


然而卻發生了悲劇,老嚴夫妻全款買下了宮蓓蓓家的房子,雖然是一室一廳,但是也算是有了家,在籤合同的時候,本來老嚴夫妻打算是隻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兒子卻說兒媳懷孕了,想加上兒媳的名字,老嚴夫妻覺得以後就是一家人了,加上也沒有關係。

老嚴夫婦正高興的準備搬入新房,盤算著以後的生活的時候,現實卻給他們潑了一盆冷水,自己辛辛苦苦半輩子買房的房子卻成為了別人一家的房子,自己卻被拒之門外。


對於老嚴夫婦的遭遇,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很多人提出房子上是否要加兒媳的名字?

其實以我的觀點來看,我認為依照兒媳的人品來看,如果兒媳人品很好,不管是對於丈夫還是公婆都很不錯,家庭和睦,我覺得這種情況可以的加,如果兒媳蠻狠不講道理,無論是對於丈夫還是公婆都不好,我覺得這種情況之下不加,而且即便是房子也不能寫兒子的名字。



雖然現在法律規定,房子如果是婚前財產,離婚是沒有出錢的一方不享受房子的分割,但是如果由一方不同意賣房子那這個房子可能就永遠賣不出,就如同江奶奶一樣,江奶奶家房子是由三家共同所有,雖然倆外甥一分錢都沒有出,但是賣房子時有一方不願意賣房子,那這個房子就賣不掉。

所以對於房子加不加兒媳名字這個問題,我覺得兒媳情況而定。不然吃虧得還是自己。


湯裡放藥


  • {凡事講究個因果關係,倘若沒開隱患的“因”,就不會悔恨的“果”。}

【安家】中出現老嚴夫妻花費全款買了房子,信心樂樂的收拾行囊,騎著舊三輪,奔向自己理想中的新家。卻受到了兒媳婦無聲的冷漠對待,這是非常傷人心的劇情。

在現實生活中,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以及更亂的經濟糾紛。

想要在房本上寫外人的名字,可以。前提是,自己置辦一套新的房子,寫在自己的房本上去。


老嚴夫妻的例子還不夠真實嗎?

是夜,回到賴以生存的包子鋪,老嚴夫妻留下了被拋棄的眼淚,只能留守在這一畝三分的工作間中。

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還不是自己太過輕信未來的兒媳婦,在自己全款買房的房產本上留下了她的名字,若不然,她敢如此對待自己的公公婆婆,就算是懷孕有子也不成!

倘若,老嚴夫妻在房本上簽字時,能夠理性一點,聽從徐文昌的建議,進行貸款處置,那麼,自己的手裡至少還有能夠規避這樣情況的風險。

也不至於,自己被迫搬離了工作了多年的地界,遠赴新區開闢包子鋪。


現實生活中的應對方法!

想要從根本上杜絕這樣的事情,很簡單。如下:

  1. 分清裡外: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有資格寫在房本上的,只有跟著自己經歷過風雨的人,還有自己的後代。

  2. 結婚買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往房本上寫名字,就需要稍微注意點了,如果是以老房為基礎,為了以後少些麻煩,還是免了。如果置辦了一套新的房子,那在觀察完人品後,再行決定。(畢竟,人如壺,裡面裝什麼,很重要!)


在,後續的老洋房業務中,為什麼會有這麼麻煩的手續,江奶奶這麼的受制於兩個外甥,自己的宋老師在病床上奄奄一息,急等著錢救命,可兩個冷血的外甥卻被錢迷了心竅,活生生的拖死了。

反過來,江奶奶自己將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產權捐獻給了國家,反而牽制住了兩個想買房子的外甥,如房似錦所說,這個房子,從法律層面上說,是永遠都別想賣出去了。

如果不想自己最後住所受到不安寧的打擾,必要的防範是需要的。

房本寫名字這種事,必須要慎之又慎!


為了給自己的長輩留有空間,同時更是鍛鍊自己承擔家庭責任的能力,這樣做,對自己,對父母,對家庭,都是有後路的保障措施。

  • 都說雞蛋要分籃而放,規避風險,尤其是關乎生存根本的重要事情——房子上。


Ps:我是【影視精默人】,熱衷諜戰及各類影視,在尊重規律前提下,進行多方位主觀臆想。在時間充裕、空間自由時,會帶來精品論證,如有不完善之處,歡迎你,留下你的‘話’。你的點贊與關注是我源源不斷的動力輸出!

精默人


劇中這個劇情著實讓觀眾擔心了好久,終於還是出問題了。

寫不寫名字取決於兩個點,第一首付款是誰付的,第二以後的房貸誰來還。只要兒媳婦能做到其中一樣,房本上必須寫她的名字。

鳩佔鵲巢,老嚴夫婦無家可歸。

老嚴騎著三輪車拉著老婆準備到買的新房子裡去住,順便也能照顧兒子、兒媳,但是敲開門的老嚴已經發現,親家母早已經來了,這所房子已經沒有他倆的立足之處了。

這個時候的老嚴看看緊巴巴的口袋,才開始後悔了起來。為了買房子,老嚴花盡了積蓄,但這個時候的老嚴只能打斷牙往肚子裡咽了。

對中國式婚姻來說,房子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在中國,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不管是北方還是南方,不管是貧窮還是富裕,一到結婚,房子是必不可少的一環。

現代社會,買房子往往是一代人的努力結果。但是,房產證上到底寫誰的名字,就要好好思考了。

首付款是買房的基礎,誰出這個錢,房產證上就要寫誰的名字。

買房子不是小事,對於現在動輒上百萬乃至更多的房款來說,首付就是很大一部分了。很多家庭為了湊夠首付,不是砸鍋賣鐵也是求了很多人借來的。

所以,阿飛認為不管是誰付的首付款,他都有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名字的權利。不管如何,首付款是買房子的前提。

房產證上還應該加上還房貸人的名字。

首付款付過後,就算基本上買到了房子了。接下來就是還貸款了,買一套房子,貸款一般會還個十幾二十年的,這不僅是一筆很大的費用,也是對還款者的考驗,同時會對還款者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所以,阿飛認為負責還款的人也有權力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

所以,只要兒媳婦願意付首付款,或者願意還房貸,房產證上都可以寫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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