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地上有錢就撿起來,是不是人品有問題?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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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是道德問題,人品問題,是歷史的沿革,是約定俗成的文化底蘊,做人是不能夠超越這個底線的!

如果取了一文不義之財,就是違背了道德觀念,是為人不齒的!

如果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取了!就是沒有道德觀念,就是一個人的人品出現了問題!

如果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只是看見了就撿起來,沒有佔為己有,就沒有違背道德觀念,那麼,這個人的人品就沒有問題!

如果地上的錢,不是不義之財,看見了,取了,也沒有違背道德觀念,人品仍然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看見了,就撿起來,取了,就是違背了“不義之財分文不取”的原則,人品就出現了問題!

根據這條規定,那麼,問題的關鍵,就是:一,地上的錢,是不是不義之財;二,看見了就撿起來,是不是自己取了!

看見地上的錢,如果是不義之財,那麼,沒有看見地上的錢,就不是不義之財!

是錢在變化,還是人在變化!是人是不義的,還是錢是不義的,就是一種文字遊戲而已!

地上的錢,看見了就撿起來,就是取了;看見了,沒有撿起來,就是沒有取!那麼,“撿起來”就是“取”,這可能有點斷章取義吧?

因為“看見了就撿起來”是一個動作,存在“取”與“不取”兩種結果!所以,不同的結果,代表不同的人品!

根據現在的法律,看見的,落在地上的錢,沒有定性為不義之財,定性為他人財物!撿到他人的錢,是必須歸還的!

如果金額小,不夠立案調查的條件,是不追究責任的!如果錢太多,能夠立案,就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而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法律問題啦!

如果看到地上有錢,就撿起來的錢多,是能夠向失主要百分之五的酬謝費的!

法律照顧了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把道德和法律有機地結合起來,更加顯示出了法律柔情!

綜合分析,“看到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用“不義之財”來講人品,講道德,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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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你說的不是太明白,有錢就撿,看在什麼環境,這個社會人壞的很,大概是2013年時候,那個時候我在廠裡上班,下班時候,在廠門口取錢,我拿卡去自動櫃員機取錢,剛插卡密碼還沒有輸完,背後一個人輕輕的拍我背,說哥們你的金錢掉了,我低頭一看,地上有兩張錢,一個20,一個50,後頭只有三個人,我不慌不忙,用腳把20*的,還有50的踩在腳下,然後我把銀行卡退掉,彎腰撿起金錢,走的時候,後邊三個人用不好眼光看我,拍我背的那個人差點要揍我。我看不對勁,我直接進廠裡了。進了廠裡,拿起錢一看。他奶奶的那個熊,20園是複印機打印出來的。只有50是真錢,外頭那三個人狠狠地瞪我,第二天上班,聽說有幾個同事也是在廠門口櫃員機取錢時候,有人排背後。就說地上有錢,有的人呵呵。被別人取錢大幾百。我想想都害怕。騙子無處不在,


豫西薛哥在珠海


不能全盤否定!記得八十年代小時候教育孩子們,我在馬路邊,撿到五分錢,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面!

李嘉誠先生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商人,多年來一直保持華人首富的地位。有一次他從賓館出來準備坐車去辦事,一不小心掉下了一個硬幣,恰好滾到了車子下面,他立刻彎下腰去撿,這時酒店的服務生看到了,替李嘉誠先生找回了硬幣。當服務生準備交還這枚硬幣時,李嘉誠說,這枚硬幣就送給你吧,為了表示感謝,李嘉誠又給了服務生100元港幣。

相信李嘉誠撿硬幣的故事多數人都知道!

撿錢不意味著你比別人低多少!



後六月


撿地上的遺失之物,包括錢財的行為,不能以不好的品質觀念標準來判斷,中華傳統美德就有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的行為規範。拾遺者,有的是出自善意,更好的是為丟失者保護物品,這事我有過親身經歷,一次令我感動的事情。那是在一八年七月的一天,我從外地回來的第二天,,那天我從戰友家吃飯後回家,晚上天還沒黑不到七點。因為先前他是開車接我去的,飯後我與另外一個戰友一起就搭的士回家,途中我先下車,從錢包裡拿錢準備付車費被戰友生氣的拒絕後我就先下車了,因為七月天氣很熱,衣著單薄,穿的是無口袋短衫,下身是溥的牛仔褲,可能口袋不是很深錢包比較長的那種,下車時錢包估計就是在那一瞬間從口袋裡掉了。當時根本沒有察覺,兩個多小時候才發現錢包沒有,家裡找不見,我又分別向戰友打電話尋問都沒有結果,我又親自去下車的地方尋找也沒結果,最後確定掉了而且被人撿去了。當時非常焦心,因為包裡除了三千一百多元的現金外重要的是還有身份,駕駛證行車證,銀行卡,這些證件補辦很麻煩,當時心情很是憂慮。沒想到在晚上十點多的時候,我接到同小區一個熟人的電話,問我是不是掉了錢包,。他說兒子的朋友圈有一個尋物啟事的信息上面有身份證照片,兒子看照片覺得有點面熟所以讓他確認發現是我,才給我打電話。當時我別提有多高興了。我這朋友兒子是名體育老師,他說撿包者他不認識,只是朋友圈裡的人,留有電話號碼,據說是晚上帶孩子散步時路邊撿的。我當即按留下的號碼撥打了電話,對方很熱情的說明事情後讓我第二天按說的地址去拿。第二天我就按說的地址找到了拾物者,是位四十的女性。自己經營的窗簾生意,在經過印證之後她把包還給了,記得當時她還半開玩笑的說你點點錢是不是夠的,當時我非常感動,對她講你這樣真的讓我無顏啦,感謝你的話都是多餘的了。可惜的是她姓什麼也不告訴我,從她口音我知道是個外地人,後來我也去過哪裡,可她轉店換了地方一直沒見著。這是一個拾遺者,一個善良正直的女人,一個高尚品味的女人。一個不己之財不取,有道德的女人。


飛鷹82716765


看見地上有錢就檢起……爭對這題目,我來寫幾句:這件事說起來足四十來年,當時的我二十幾歲,一天我和一個比我大幾歲的一個大姐,到鎮上去玩,她男人在書店工作,我喜歡看各類書籍,所以一有空就和大姐去書店,有天從書店迴轉,還在街上她在前我在後,都騎著自行車,忽然她從車上下來,彎腰一瞬間,我發現她手裡拿著錢,我一笑說撿錢了,她朝我一望,報以微笑,算作回答,因天色已晚,我倆著急,匆匆忙忙回家,第二天下午吃晚飯的時候,忽然聽到人聲喧譁,濃煙滾滾,我連忙趕出一看,發現是那位大姐的豬屋失火了,豬屋連著正屋一起起火,火勢兇猛,火苗竄上了屋頂,好的是左右鄰居來了幾十人,不大一會兒火被撲滅了,這個事情發生後,我在想肯定是她昨天撿了錢,撿的錢是別人的,屬以不義之財,我不是迷信反正有這麼一點。


說來話長125


看到地上有錢撿起來,是一個人正常的舉動。跟人品沒什麼關係。如果無緣無故在你面前出現一堆錢可要小心了,可能是騙子的圈套。我親身經歷過,記得在外打工的時候,放假去找我姐,半路上看到個一箇中年人掉了一包的錢還是一百一百的,我知道是他們的圈套我一眼就識破了。那個男人就走在我前面他以為我會撿起來,想跟我說話我沒理他,就在我後面就馬上過來兩個男的他們是一夥的。我從來都不貪便宜,他們的陰謀對我一點用都沒得。天下掉餡餅,一定是要注意了,天底下沒那麼多好事。



農村小麻煩


我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看見地上有錢就撿起來,這是人的本能,和人品沒關係,我看到就撿起來,還要馬上去用掉,什麼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我以前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別人都說我傻瓜,笨蛋,最好我見地上有錢在不是別人現掉的情況下,我就撿起來,別人好嫉妒我。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


張揚一生


看見地上有錢,撿起來,很正常。

去年,我買梨樹時,發現地上有誰丟失的五元錢。

我撿起來,問周圍人,這錢是誰丟的。

賣梨樹的是山東人,他說是他的,我就給他了。

給他後,我就笑一下,問:“你肯定這錢是你丟的嗎?”他也笑一下,說:“是我丟的。”

然後,這位失主謝了我。

這說明我人品有問題嗎?


改變一切不容易


茫茫人海,萬象人生,士農工商,凡天下之人,皆有愛財之心。

'然君子愛財,誠信正當合理,自然是取之有道。貨通天下,貨幣流通,身上帶有錢物,自然而然有不慎之時,撿者竊竊自喜,失者後悔傷悲,這叫有得有失,屬正常現象。

相信人人掉過錢,人人撿過錢,只是金額大小吧了。

地上有錢不撿,大腦肯定有問題,要麼就是大富翁。

看到地上有錢,人的本能是條件反射,自然是驚喜,然後是豪不猶豫非撿不可,實在不想撿,一定是面值較小,沒有足夠的吸引力,所以擰可擦肩而過,也絕不後悔。如果面值較大,對於每個人來說,輕而易舉所得的意外之財,絕對不會放棄。

關於題主提到的問題,我認為:撿到錢和人品沒有半點關係。不偷不搶,棄之可惜,棄之浪費,棄之損失,其不罪過更大。

只於撿到錢後的結果,品德高尚、大公無私、拾金不昧的人,交還失主的大有人在,這樣的思想境界自然受到大家的稱讚。據為已有的大有人在,雖然有點私心,情有可原、也無可厚非,畢竟不撿實在可惜。

總之一句話,撿到錢的人,大多數品行端正,真誠善良、有擔當有責任心,即使偶爾撿到錢,成為個人的私有財產,也絕對不能和人品差相提並論,而切撿到的錢,也絕非是不義之財,確切的說是意外之財。

什麼是不義之財呢?不正當不合理,不應該得到的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的錢財。

比如:違法貪汙、走私賄賂、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等不合法的財富,這些都是不義之財。

所以,當你幸運的撿到錢,能夠完璧歸趙交還失主更好,如果真的找不到失主,也無可非議。


春雨春景123


看見地上有錢撿起來和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是兩回事情。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百元以下的現金,可以撿起來。我通常都是撿起來以後替丟錢的人捐出去。以前是以買福利彩票的形式捐,隨著網絡信息的發展,現在一般都會通過支付寶上的捐款鏈接,把它們捐出去,有時候也會捐給大病籌。這樣做會使自己心安一些,就當替丟錢的人積福了。我2月7日撿到了一張20元的現金,就是通過支付寶捐給了疫區。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包或者百元以上的大額現金(至今還沒遇到過),建議最高好是交到就近的派出所去,民警會代為聯繫失主的。既然交給警察,就選擇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不要有太多的懷疑。

最後說一不義之財,不義之財指的是不應該得到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錢財。比如說偷盜、貪汙、把別人的財產據為己有,等等,這些都屬於不義之財。

總之,人生在世,無論何時何事,做到問心無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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