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回滬人員李某的行為?你怎麼看對他的判決結果?

江華鋒律師




據報道,2月12日,患者李某平赴岳陽醫院就診期間,隱瞞病情和流行病學接觸史(後被確診是新冠肺炎感染),致使多名醫護人員被醫學觀察,55人被隔離的嚴重後果。2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涉嫌仿害傳染病防治罪對故意隱瞞真實行程的李某平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李某平涉及違反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也觸犯了《傳染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防控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李某平獲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是罪有應得,我認為法律太寬容這種人了,造成如此後果,我認為最其碼也要判他個1年3個月的實刑而不是緩刑。


打開車窗看景色


給大家介紹一下李某這個事件:

2020年1月23日,被告人李某某獲知武漢封城,隨即回到上海。回滬期間,李某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超市、便利店等公共場所。在出現咳嗽等症狀後,李某某乘坐公交車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金山分院就診,在就診時不僅隱瞞武漢旅行史,還在輸液室密切接觸多人。李某的導致55名密切接觸者,其中包括11名醫護人員。

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

像李某這樣的行為,像李某這樣的案件,還是出現不少。特別現在境外疫情嚴峻,不少境外人員為順利回國,採用隱瞞旅居史,服用退燒藥來逃避檢測。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12名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分別因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傳染病防治罪被立案。其中影響最大的便是河南鄭州郭某案件。

看到有不少人還為其辯解稱其並不知曉自己患有新冠病毒。確實,若是其知曉已經患病的情況下,還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那涉嫌的罪名就不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而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最低的起點刑罰則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疫情時期,我們還是應當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這不僅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其他人負責。


葉律師


三年起刑,不判緩刑,大眾普法教育,提高全民防疫意識,以此為戒!



秦人馬車


李某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是不對的,違法的,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李某的判刑1年3個月合法,緩行1年6個月合情。

理性的分析:在1月24日武漢封城前,李某有自由出入的權利,李某離開武漢返回上海沒有問題。但在武漢封城後,國家也分佈了一些關於新管狀肺炎的一些情況,李某理應自我隔離,但李某隱瞞事實真相造成多人感染,理應承擔相應責任。

判刑1年6個月個人感覺合法,原因:春節前,大家更多的是恐慌,對疫情瞭解情況還不夠深刻,對個人防護措施還沒有相應的概念,各地方檢測設備、措施還不到位,這是實際情況。李某可能處於恐慌,離開武漢,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感染,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法院判刑1年3個月是對他的懲罰,判決合法。緩行1年6個月執行合情,即給予李某懲罰,又給他認識錯誤,改過自新的機會。


孟婆換杯茶


我覺的好像判輕了,前斷時間疫情嚴控時,衝卡點的人都要判刑,何況他本身就知道得了病還故意隱瞞到處亂竄。


漠然之翼翔空


這叫判刑嗎?這不如說是供起來了!這麼多人被她感染還供起來?是不是拿法律開玩笑了!判刑8年都不為過!看了以後氣的我心臟病都犯了!無聊!


樹望春


惡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惡人得不到惡報,那樣就太沒有天理了。李之為惡,其影響之壞,遠不是一年三個月的緩刑所足以懲戒的,所以這樣的判罰,其實是在鼓勵為惡。惡人之所以大量存在,實在是為惡的成本太低了。


隨風10772533


根據危害國家公共疫情防治法,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絕不輕饒!


厚朴君


對於這些不誠實的人,除了刑法判決後還應將他們列入誠信黑名單,讓這些人承擔不誠實的責任。


青橄欖163219713


判的太輕了,應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三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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