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法給負債人重新來過的機會

我們聽過企業破產,如果企業到了破產的地步,也是需要還的,是將企業的所有財產登記,分配給債權人償還欠款,對於企業來講是一種保護作用。但是個人破產我們還不瞭解,因為我國現在還未實施。


個人破產法給負債人重新來過的機會

會不會發生改變呢,由企業破產演變出個人破產。

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個人破產製。也就是創業的自然人,如果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生產經營的產生負債,可以合理的免責。我國有企業破產法,企業資不抵債,向法院申請破產;如果個人負債,那些本無意成為老賴的欠債者,由於無法償還債務,被債務人追債,造成裡極大的心裡負擔,跳樓,自殺,數不勝數,被逼無奈,結束了自己的性命。根本沒有機會翻身還債。

如果允許個人破產對於投資、創業而言,是支持、是鼓勵。破產法對於有誠信的人,可以起到保護的作用,不會因為一次失敗就讓人徹底掉入深淵,沒有翻身的機會。從這個意義上講,個人破產的出臺,可能是社會的進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