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百萬負債無力償還,但名下有個一百多萬的房子,賣嗎?

忠孝二郎勝傑


當百萬負債無力償還但是還有一套市值一百多萬的房子時,應考慮賣房還債。


我們從五個方面簡單分析,從而做出決策:


1、百萬負債不是一個小數字,每年的利息都要超過普通人一年的工資

按照人均年收入6萬元計算,一個家庭如果夫妻二人都上班,一年的收入也不會超過15萬元。假如一年支出5萬元,最多隻能存下10萬元,還清百萬負債的本金都要10年以上,顯然債主不會給這麼長的時間。

銀行貸款年利率不會低於5%,民間借貸年利率20%以上也很正常,不要說普通家庭一年存不下10萬,存下了也難以應付如此巨大的債務和相應利息。


2、做人要講誠信,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誠信很重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徵信記錄。不管是銀行逾期欠款,還是因拒絕還款被法院執行,都會影響到個人徵信。徵信出了問題,不僅今後辦理信用卡和貸款受到限制,出行,高消費,乃至子女讀大學都有可能成問題。

欠了別人的錢不還,別人又怎麼敢再借給你錢。百萬可不是個小數字,需要向多少人借錢才能湊夠。顯然相對於借錢,賣房更加現實。


3、先把債務清零,才能輕鬆上陣,繼續創業或工作不用再揹負沉重壓力

揹負鉅額債務不僅會帶來沉重的壓力,還會讓人今後畏手畏腳,不敢去冒風險創業。債務的利息是不斷增加的,不清零意味著重新開始的難度會越來越大,單純靠工作還清遙遙無期。

4、對於多數人來說,房子只是用來住的,沒了還可以租房,有錢了還能再買

房子雖然跟戶口和子女受教育綁定,但是核心依然是居住屬性。房子賣掉了可以努力賺錢,以後再買。孩子當下讀書情況不會因為賣了房子就迅速發生變化,租個房一樣可以生活。

房子作為一種商品價格是不斷波動的,現在賣掉救急,也許過幾年買還能便宜不少,畢竟房價上漲了太久,未來十年大概率是降價週期。但是債務不同,利息不斷增加,債務不斷“升值”。用價值並不穩定的東西置換不斷升值的東西,這就是聰明的投資。


5、主動賣房還債,總比債主起訴法院強制拍賣房產更好

主動賣房還債,即使一種態度,又是積極主動應對債務的表現,債主們也會給予更多理解。如果有市值過百萬的房產拒不還債,債主們起訴到法院後,唯一住房也是可以拍賣的。

自己賣房還可以討價還價,選擇合適的買家,價格合適就能出售。房子一旦成為法拍房,主動權就不在自己手中了。自己著急賣房,直接打個八折找買家還是比較容易的。由於有債務糾紛,買家也會猶豫擔心,不會輕易出手。第一次拍賣之後第二次就會打八折,價格就只有最初的六成左右了。


財智成功


看到這種問題心情真的很沉重。很同情題主,因為我有個朋友去年底剛剛經歷了相似的遭遇。

我朋友是做建築工程方面生意的,去年因為生意上的挫折(難以收回工程款,無力償還各種貸款、信用卡等),在債權方威脅起訴之後無奈賣掉了唯一住房。償還大部分債務後,只能和老婆孩子租房居住,連車也抵債了,生活陷入困頓。

題主的情況和他挺相似,筆者的建議是能夠不賣房儘量不賣。

資金鍊斷裂後,房產應該是你唯一的信用保證物。有房產在,你不管是向金融機構還是從民間融資,都有獲得資金東山再起的可能;如果無房無車無抵押,你會知道借錢是多麼的艱難。

有人說,賣房還債後無債一身輕,可以再努力賺錢重新站起來,這真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味道。一窮二白單憑力氣賺錢和靠錢賺錢,二者的難度、速度根本就是天差地別!如果賣房還債了,題主可能會在社會的最底層掙扎好久。而且不見得能夠再次翻身。

況且房子是題主的唯一住房,賣了雖不至於流落街頭,但想再次置業恐怕不是一般的困難。至於擔心債主申請強制拍賣,其實真正實現的概率很小。如今雖然法律不再規定唯一住房不準拍賣,但前提是為債務人提供居所。這中間產生的糾纏和麻煩恐怕是法院和債權人都避之不及的。

筆者不建議題主賣房並不是慫恿題主逃避債務,充當老賴。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責任還是要繼續承擔的,只不過試圖以代價更小的方法來處理債務問題。

題主應該和債權人坦承實際困難,儘量取得諒解;爭取減免部分利息和停止計息;然後和債權人協商還款計劃,儘可能爭取時間。之後以房產做抵押向銀行貸款作為生意本金,再投入到你熟悉的行業中努力賺錢,嚴格按還款計劃按時分批償還債務,直至上岸。

當然,如果題主根本不具備投資做生意的技能、素質,那就不用多此一舉,賣房還債了事。之後吸取教訓,不要再輕易陷入債務泥潭,憑體力和腦力博取更好的生活吧。

如今全球範圍內經濟放緩,各主要大國的政府及個人債務都將達到欲爆未爆的臨界點,世界範圍的債務危機爆發也許只是時間問題。

建議看到本文的朋友早做準備,節制消費,強制儲蓄,少借別人錢也少欠別人債,早早建一堵家庭財務防火牆,為可能到來的危機未雨綢繆。

大白話說財經,我是斷斷斷水刀。歡迎留言交流切磋。


斷斷斷水刀


以本人處置許多不良資產的豐富經驗給出建議:賣,越快越好,別捨不得。

清債,總不外乎幾種辦法,轉貸、賺錢還、資產變現等,既已經無力償還,那麼第一時間把資產進行變現來清債最直接最主動。

1、利息每天不斷累計上升是確定的,而房價上漲是不確定的,以不確定的期望去賭確定的利息,能有多少勝算?現在賣,清債之後還能剩下一些,可能還夠付個首付重新買個偏遠位置小房子,或者拿剩下的錢創業,這樣還有翻身的機會,猶豫不決拖著拖著房產的餘值就被不斷累計的利息吃掉了。

2、房子賣了可以賺錢再買,信用破產就真的破產了。人生活在社會上,賺錢離不開人脈資源,人脈資源沒了再想賺錢就難了。賣房保信用,最終可能兩者兼得,棄信用保房,必定兩者皆失。

3、百萬負債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對普通人而言,基本是做生意導致的經營性負債,清債才能輕鬆重新創業掙錢,否則天天被催債,一天幾個十幾個電話,不勝其煩,哪有心思好好賺錢?如果再被放貸方爆通訊錄,誰還敢跟你合作?老客戶都沒有了,更是寸步難行。

再說了,你單方面想保房不賣也不行啊,難道等著被債權人起訴、法院查封、司法拍賣嗎?那樣房子最終還是保不住還增加了被法院執行記錄,況且司法拍賣成交價普遍偏低,第一時間主動賣房還債總比被動賣房好,多掛幾家房產中介多談些買家,賣個好價錢,還省了多付利息。

賣房還債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優柔寡斷。不要抱僥倖心理,拖著只會更嚴重,最悲催的是拖久了賣房都不夠還債,既已無力償還,那麼果斷賣房清債是明智之舉。


金融知道分子


可以將欠私人的錢轉換為欠銀行的錢

負債百萬,房子值100多萬,完全可以將房子質押,貸款還債,這樣就可以把原來可能是欠私人的錢轉換為欠銀行的錢,這樣做的好處是不用再揹負沉重的心理負擔,要知道,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借錢都是來自於親戚朋友或者通過親戚朋友轉借來的,欠這些人的錢除了經濟負擔外,還要背上人情債,不好意思見人,甚至感覺低別人一等,有些人會被這種感覺弄得痛苦不堪,這種感覺不好受,但是欠銀行錢就不會有這種感覺,當然,這樣做的後果是每年要增加大筆利息支出,如果1百萬的話,哪怕按照現在的基準利率算,一年也要多出4-5萬的利息來。

可以將大額的欠款轉化為小額的欠款

百萬負債,聽起來很多啊,好像很嚇人的樣子,但是,現在你在三四線隨便一個城市買個房子,也要一百萬多萬的,貸款借個一百萬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所以沒必要擔心什麼,可以考慮先將大額欠款分割開來,按照輕重緩急,按照與借款人的遠近親疏,從而採取不同的還款策略,這樣的話,就好辦多了。

實在要賣的話,被動賣不如主動賣

如果你實在沒有辦法還款,而債權人又不顧情分和麵子,直接走司法途徑的話,這套房子你不賣也得賣,肯定是保不住的,哪怕是你名下唯一的房子。所以,與其被動賣不如主動賣,起碼還顯得磊落一些。

可能有人認為唯一住房不得強制執行,這其實是誤理解。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若查明被執行人名下僅有的一套房產確實符合法定可執行條件的,在合理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後可予以執行。比如你這套房子能賣150萬,那麼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之後,賣了150萬,還掉100萬,剩下的50萬你可以用來買小的房子或者便宜的房子,實在不行,租房也是可以的,所以,唯一住房不是理由了。



投資和理財那些事兒


有百萬負債無力償還,但是名下有個100多萬的房子,賣嗎?

首先要確定你的百萬負債是什麼性質?

如果是利息比較高的民間借貸,或是銀行貸款,建議立馬賣房還款,越快越好,因為這些債務累積的利息只會越來越多,而且協議推遲還款的可能性很小,到期不還的話,會上徵信,對個人以後的信用有非常大的影響。而且如果是失信人的話,對家人和孩子也有非常大的影響,所以儘快解決問題才是上策。

如果是親戚朋友的私人借款,可以和對方協商延遲還款,請對方給自己一個期限,例如1到2年,如果能達成協議的話,有個方法可以博一下,可以把房子進行抵押貸款,儘量貸款的時間長一些,然後用得到的錢進行投資或者做生意,如果能賺錢,把債務還完或者還掉一大部分都是最高的結果。



另外有一個說法是時間是債務人的朋友,所以還款越晚,對債務人越有利,您可以通過工作或者做生意投資的方法慢慢積累財富,分期還給債權人,因為那套房子如果是你唯一的房產,對方是沒有辦法讓你賣房還錢的,所以你可以和對方協商,分期還款,適當的再加上一些利息補償,爭取在較長的時間把負債還完,而不需要賣房,這是最好的辦法。


大海侃股


如果這個房子不是你唯一住房,我建議賣了,但是前提你得能賣出去!

有百萬負債無力償還,但是名下有個100多萬的房子,賣不賣?這是個兩難選擇。不賣吧,還錢比較困難。賣吧,如果這個房子是自己唯一住房,那麼去哪裡住呢?

尤其這次疫情,告訴我們,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不然像疫情這樣的突發情況,酒店不讓你住,房東也嫌棄你!

所以,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唯一住房的話,確實難以下決斷的,怎麼選擇都不行,人生在世,有鉅額外債的心情真的很壓抑。

不知你什麼情況,無法給你提供具體的建議,但是,如果這個房子不是你唯一住房,而是抱著投資目的,那麼,還是賣了好!

原因有三點:

一是樓市當前處於降溫期,上漲動力不足,這次又受到疫情衝擊,影響了很多人收入,短期內房價上漲可能性不大,向下調整的概率反而加大了。如果抱著投資的目的持有這套房子,意義不大,適時出手是可以的。

二是從這個房子值100多萬來看,不太可能位於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 ,連強二線城市也不太可能,那麼,從所在城市來說,持有意義也不大。

三是中國房子的租售比普遍較低,甚至跑不贏銀行存款利率,更別提貸款利率了。而你這筆負債要是給付的利息的話,利息大概率要超過房租收益。

所以,綜合考慮,如果你這個房子不是唯一住房的話,那麼還是賣出去還債為好,畢竟揹負鉅額債務過日子的壓力是很大的,嚴重影響了生活質量,而且從利息角度來說,房租也比不上貸款利息。

反之,如果你套房子是唯一住房的話,那麼,賣不賣這個房子要慎重考慮,還是不要賣了為好。畢竟在中國,長期租房是不現實的,房子除了居住外,還附加了戶口、教育、醫療等很多屬性。

這種情況下,建議你積極想辦法還債,有句話說,辦法總比困難多,活人總不能被尿憋死,大家說對嗎?


李中東


這位兄弟,像你這種情況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分析問題之前,你要把心態調整正確,你是欠錢,不是欠命,世界上欠錢的人有很多,不止你一個,欠錢是要還,但是也別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當教條!放鬆心態,有錢積極還錢,沒錢給我等著。

首先你這套房是不是唯一住房,如果是唯一住房,那麼你安心住下去,唯一住房不存在查封執行的問題,債務問題慢慢來解決,不建議你把唯一住房賣掉抵債,賣掉到時候一家老小住哪裡?別說租房,租房的的生活品質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不能因為你欠債把一家人的生活品質降低。

然後把你的債務細分,按從小到大排列好,按催的緊急程度排序好,先還小的再還大的,先還急的後還緩的。這樣你的心理壓力就會慢慢變小,心理壓力小了才能安心賺錢還債。

然後分析你的收入能力,制定好還款計劃,做好開源節流,一百萬你以為很多嗎?做生意的也許行情好的時候幾個月就賺回來了,打工的用個十年八年來還也不是不行。

總之一個原則,不能因為還債把自己一家逼進絕路,金錢只是社會的一種遊戲,人情債先還,以營利為目的的借貸,你都生意失敗了,放貸的人也是在做生意,憑什麼旱澇保收?放貸的人就不能虧損?

保持積極的心態,制定還款計劃,不能降低一家人的生活品質!這就是我的建議


七月的歷程


胡兄觀點:首要問題不是賣房還債,而是要有大格局:堅定信念、拿出發展規劃。至於賣房與否只是你大格局下的不同選擇而已。


一、梳理你的債務構成

第一,你欠的100萬債務是屬於供應商欠款、員工工資福利,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抑或是微粒貸、花唄等網貸平臺借款?

第二,各種欠款的構成比例是什麼,佔比比較大的是哪些?

二、明確償還順序

1、員工工資等,這個按照國家規定是優先償還的;

2、供應商欠款、銀行等主體借款稍微靠後;

3、微粒貸、花唄等網貸平臺借款,想盡辦法,儘快償還。

三、制定解決方案

1、如果是員工工資為主:若對自己有自信,可考慮和員工約法三章,拿房產抵押,獲得一部分資金,先償還一部分,剩下的約定年息,分期償還;之後房子考慮出租,並徐徐而圖;

2、若是供應商欠款為主:一是參考員工類;二是考慮和供應商協商,能否債轉股

3、若是銀行類,在爭取政府支持前提下,建議和銀行協商,看可否展期;房產可以抵押,作為啟動資金;

4、若是微粒貸、花唄等網貸,考慮年化利息最高可接近20%了,繼續欠債,確實不划算;要麼你想辦法以一定利息,向親朋好友借錢去還債;要麼就是賣掉房子去還債;要麼以上兩種結合去做;

反正一句話,寧願欠銀行的錢,絕對不能欠網貸錢。

當然以上都只是假設都是單一欠債來源,若是多種,那就需要結合以上4點,綜合考慮。

四、後續設想

其實,還債只是一方面,重要是你首先需問自己,是否還有自信?意志是否還堅定?是否已經被打垮?其次就是是否有下一步的發展規劃,有了規劃,融資都好融。

只要還有想法和規劃,那麼,區區100萬怎麼可能打垮你。現在許多大老闆,欠的都是成千上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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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兄財觀


你比我好多了,你起碼有房子,如果把房子賣了可以還清還有餘款。我欠了大概49萬,我一無所有根本還不起,想去做試藥掙點點還給人家,可是現在疫情嚴重,去做試藥也去不了。如果你欠的債是別人的血汗錢借給你的,你就應該賣了也要還給人家。記住,做人要有良心,無條件借錢給你的人都是幫你希望你好希望可以幫你渡過難關(如果是收利息借你的那就另一回事了)。希望你可以不用賣房也可以還的清。





浪子liang


我覺得,應該賣房還債。

首先,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能揹負這麼高的債務,說明之前收入還是不錯的,否則不管是個人還是機構,都不可能輕易借給你錢。這也證明了你的能力。賣房還債,向其他人證明你還是一個誠信的人,這樣以後才有機會東山再起。

其次,賣房還債後,你手裡還會剩餘一部分房款,這相當於為你提供了初始資金。不管你拿著這筆錢是找份工作,踏實理財也好,還是拿著這筆錢從小本生意做起,再度創業也好,都好過白手起家,從頭再來,更好過揹負沉重的債務壓力,因為債務會使得人心裡喘不過氣來,干擾理性決策。

最後,賣房還債,有利於維護個人徵信。目前監管對老賴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強,既限制飛機、高鐵出行,也限制高消費,更限制子女去貴族學校入學,生活中會處處都不方便。

同時,如果拒不還錢,銀行等金融機構再也不可能向你發放貸款,房貸、車貸都無從談起了,不利於家庭資產配置,也不利於提高個人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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