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檢察院召開黨組會,研究部署全市檢察機關落實“四個最嚴”專項行動工作

近日,賀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潘震主持召開2020年度第7次黨組會議,專題聽取全市檢察機關落實“四個最嚴”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並研究措施。

會議認為,市檢察院強化檢察內外聯動,通過對外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溝通聯繫,對內加強“行刑銜接”協作配合,成立賀州市檢察院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內部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多贏共贏局面。依法快速辦理一批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對符合批捕、起訴條件的涉及食品、藥品領域犯罪依法快捕、快訴,及時糾正漏捕、漏訴,形成高壓態勢。通過走訪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召開相關部門聯席會,排查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線索,對符合立案監督條件的及時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大力拓寬線索來源,加強立案監督。充分履行民事公益訴訟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依據授權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違法者違法成本,讓違法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保持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

會議強調,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開展全區檢察機關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根據方案的工作進度安排,現在是處於第三階段,也就是第二次階段性總結,這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保持或調整工作重點,採取有效措施,深入推進專項行動。

會議要求,一是繼續按照方案要求,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在辦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時,依法快速、嚴懲;二是要加強與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行政非訴執行的監督。三是要圍繞“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方案提出的三個方面19項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重點,適時有針對性的發出檢察建議,加大辦案力度;四是各職能部門密切加強內部溝通,對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公益訴訟的案件及時進行信息通報、線索移送,從中發現刑事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形成打擊犯罪、保護公益的合力。

賀州市檢察院召開黨組會,研究部署全市檢察機關落實“四個最嚴”專項行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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