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美國綠卡的人,回國住院治療,該不該繳費?

小雞捅婁子


剛剛看到一則視頻,一位澳籍華人女子,在隔離期內上街跑步,而且還不戴口罩,被別人勸阻,竟然對勸阻者感到不滿,大喊騷擾救命。

這就是他們所謂的自由,在我看來完全是自私,像這位澳籍女子類似,拿了美國綠卡的人,說明有了美國永久居留權,或者擁有美國國籍,這樣的人回國住院治療,該不該交費呢?

我們先來說一下,人往高處走,這似乎無可厚非,比如濟南人到北京、上海去工作生活,你有本事就去,這很正常,因為我們是同一個國家,他交的稅在我國。

那些拿了美國綠卡的人,也是因為看著美國好才到美國去的,他們自詡為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美國居住權,或者獲得了美國國籍,實際上是他們佔用了國內最好的教育資源,學成回國後不回來報答祖國,為了自己生活安逸,給美國打工,這就不正常,因為他交的稅不在我國。

我國的新冠病毒肺炎免費治療政策,是針對我國公民的,因為這些錢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中國公民在國內工作生活消費,每個人都是納稅人,出現了重大傳染疾病,國家利用納稅人交的錢給他們治病,這符合正常的財務邏輯。

如果不是中國公民,或者不在我國納稅的華人華僑,他根本沒有為我國稅收做一分錢的貢獻,我們憑什麼為他免費治療呢?所以,這種情況下,他必須自己承擔治療費用,或者找他的國家承擔費用,或者找他交稅的地方爭取納稅人的權利。

不但如此,就像前面說的那位澳籍華人女子,她這時候跑到中國來,我們不管是不是為了來尋求安全,或者想蹭中國的免費治療福利,你既然到了這裡,就要按我們的規矩行事。

視頻中,她口口聲聲為了自己的健康,還反問她病了別人來照顧她嗎?我就想問她一句:你傳染了別人,你負責給別人出錢治病嗎?

現在很多外來輸入病例,隱瞞自己的發病時,隱瞞自己在疫區的經歷,甚至吃退燒藥來隱瞞自己的體溫,這種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侵害他人利益,不惜破壞全國人民付出了巨大犧牲換來的公共衛生安全。

對這種自私自利的人,他們有什麼權利要求免費治療?他們有什麼權利不遵守別人都遵守的規定?這種人,如果是中國公民,就要強制隔離,如果不是中國公民,就應該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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