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森林火災失火案違法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本報訊 3月18日,郊區西南舁鄉霍樹頭村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目前,市公安局郊區分局西南舁派出所已查明火災起因是焚燒秸稈,違法嫌疑人孔某英已被行政拘留。

當日上午10點50分,西南舁派出所民警史紅忠、張偉、趙唯、梁欣平正在例行防火巡查,在國道207霍樹頭路段,發現東北方向疑似有火情。民警迅速前往核查,路遇孔某英並進行盤查。孔某英當場承認過失引發山火。

接到火情通報,郊區公安分局快速反應,立即組織警力前往火災現場維持秩序、指引道路。區、鄉森林消防隊伍積極有序參與滅火工作。同時,西南舁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查明火災發生原因。

經警方調查,3月18日上午,57歲的孔某英在自家田地備耕,其間焚燒秸稈引發山火。孔某英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她說,沒有想到當時的疏忽引發山火,對於造成的損失感到愧疚。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提高森林防火意識,共同愛護家園。

市森防指提醒廣大市民,近期我市天氣持續晴熱乾燥,森林防滅火形勢十分嚴峻,要高度重視,自覺遵守禁火規定,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在春耕備耕時,切莫焚燒秸稈、燒邊燎堰。市公安部門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對違法者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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