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你怎麼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

TX兵王


兩個相愛的人都是形影不離,你女兒把戀人帶回家住一起也不足為奇,現代青年人的觀念不同於老年人觀念,現在青年人大部分都是開放,談得來就合,未婚住一起是正常現象,生為父母不去幹涉青年人的事,


李竹絲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說:

如果是自己的女兒帶男朋友回家並要求住在一起,我會斷然拒絕,甚至可能把男孩兒的狗腿打斷,讓他滾回家帶著媒人來提親,否則別想碰我女兒一手指頭數。

如果是自己的兒子帶著女朋友回家,不用他交代,我必將把房子收拾的利利索索,親手換上大紅的被褥。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且有開玩笑的成分,當然這種想法必定會遭到兒女們的反對,甚至是反感,但是從中卻可以看出為人父母的想法。


現實卻是我沒有女兒,所以我並不考慮這個,所以以下我以有兒子的情況進行理智考慮分析。

首先,我會詢問兒子是否愛著女孩兒。

其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娶女孩兒的打算。

再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將安全措施做到位。

根據以上三個問題,我才能決定要不要干涉兒子和女朋友的同居。


其實,當兒子領著女朋友回家來,如果是要帶回來給父母相看,那麼我必定會好生招待,並對兒子好好教導一番;而如果兩人只是回來玩耍,並無以後的打算,我恐怕會將他們趕出家門。

對於女孩兒來說,如果女孩兒並未有打算和兒子長久相處下去,並且沒有為未來考慮打算的想法,就這樣走進我的家門,我在心裡是有歧視的,覺得這樣的女孩兒太過隨便,就算兒子以後娶了她,我也會心有疑慮。


當然,我家孩子還小,還沒有到那個時候,所以以上只是現在的想法。

如果平靜下心情,認真思考的話,其實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考慮。

比如,女孩兒的家庭如何,比如女孩兒的性格如何,再比如女孩兒的父母是做什麼工作的,再比如女孩兒的工作如何等等。

可以說,作為父母,當要面對兒女的感情問題,以及婚姻大事的時候,心裡考慮的問題要比自己的兒女會更多,更全面,也操心更多。

但是以過來人的身份來看,父母這麼多的考慮也是白扯,兒女們到時候也根本不會聽得進去,就像當年自己並不完全聽從自己的父母一樣。

這就是所謂的代溝吧。


兒女自有兒女福,一切隨緣吧。

管得太多,反而結成仇怨。

倒不如隨他們去吧,相信兒女自有兒女的眼光。



東凌情感說不停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這不是個例。我一朋友家就是這樣。

朋友兒子在外省上大學,大學畢業,回老家時就把女朋友帶回來了。他們家是複式樓,兒子帶著女朋友住樓上,他們兩口子住樓下。現在她兒子考上了公務員,那個女生考上了在編教師。據說倆人目前還沒有結婚的打算,但感情穩定。

問過朋友,那個女生的家人咋會同意自己女兒沒結婚就跟著男朋友回家了,還是外省人。朋友說女生家境不太好,女生不想在家鄉工作,就跟她兒子回來了。

朋友是個很開明的人,雖然女生跟她兒子還沒結婚,但她完全把那個女生當成兒媳了。兒子跟女生有矛盾時,她都會護著女生。她說一個姑娘家遠離親人來到他們家,挺不容易的,對她好些,她才不會想家。

其實現在,未婚同居已經很普遍了。以前有種說法叫試婚,意思應該差不多吧。

我對這種問題的看法是不贊成、不反對。年輕人感情上的事,家長越干涉越容易引起矛盾。兒女把戀愛朋友帶回來,家長關照好就可以了。

至於他們是同居還是分開住,這就看父母平時對孩子的教導了。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會建議他們分開住,但聽不聽就是他們的事了。


如月微光


首先特別高興能看到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得好哇!真好!

首先我覺得男孩子的父母還可以接受,但是女孩子的父母是不會接受的,

其實這個也無關傳統思想和封建思想,畢竟5000年的文化道德修養也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的清楚的講講我和對象的經歷吧!

我是那時20歲,對象20,就是在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時候就同居在一起了,不過還好度過了那段段時期,現在已經幸福美滿的結婚了,當時也害怕家裡知道我們兩個在外租房子,每次回家的時候都說在宿舍住,出門的時候都把自己裹得嚴嚴的,生怕被自己的熟人家人看到,父母傳統的思想肯定不會同意的,年輕人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我也曾試想了一下,如果我是父母,肯定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還未結婚,領證就早早的與人同居。

當時我們兩個是這樣處理的,當時都瞞著家裡。沒有讓家裡知道,然後都彼此跟家裡說,自己有一個對象,想要領到家裡,當時他家沒有同意,畢竟她才17,就這樣又處了兩年多,互相去了家裡,然後訂婚結婚,直到現在

我認為是否能夠住到一起,還應該父母多與年輕人溝通,能讓他們不住在一起,儘量不住在一起,如果都能彼此去家裡看家了,應該也都是抱著結婚的態度去的,住在一起也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父母要敞開心扉,不要刻意的在這件事情上糾結,以免傷了感情




侯先聲


我會支持。我謂之,試婚。

哪怕我養的是女孩子。

因為,男女之間,不落實到衣食住行屎尿屁,不一定能看穿一個人。

一個人,哪怕他再能裝,一旦落實到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會現原型。

比如吃飯,光顧著自己翻江倒海的人,是貪吃、自私。

比如逛街購物,一個人滿手都拿著東西,一個人空手甩甩甩,是不體貼。

無一而足。

所以,我寧肯我女兒帶回來男朋友,在我眼皮子底下,大家一起相處相處,看看他的兔子尾巴如何。

至於說年輕人未婚同居,只要他們是成年人,他們對他們的身體負責,不勞我操心。



雲是鶴家鄉680



用戶5230736721866


我個人認真嚴肅回答一下這問題,我曾想過,我的孩子將來不允許他這麼隨便,離開我的視線我管不了,但在沒有婚約的情況下,就算留宿也不能在我眼皮底下睡一個房間。反過來講,一個女孩子隨便來男生家裡過夜,我會覺得家教有問題。


祐希


這種情況確實有,不在少數,首先要說明一點,這是家庭教育的失敗。如果是有教養的父母,兒女們絕對不會或者不敢沒領結婚證就帶到家裡來一起住的,ta知道父母不會讓的。

如果真的發生了,那在家裡還是要阻止的,用巧妙的辦法去解決。



1.如果是女兒帶來的男朋友,父親可以藉機和男孩聊天時,直接讓母親把女兒叫道房間裡,和她說清楚,女人要自愛,順帶關於這方面開展一下教育,不用責怪,講清原因,在父母的眼裡,她只有和以後的丈夫才是合法的。如果她自己解決不了,那麼家長想辦法幫忙,一定會委婉操作的。

2.如果是兒子帶著女朋友回來,在家裡也是不可以的,想辦法讓母親約到女孩睡一起。騙開兒子,或讓父親同兒子聊聊天,讓他知道男人的責任,還有父母的責任。

總之,如果是在家裡,還是不可能有這種行為的。


365捨得捨不得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住一起,這種現象已經很普遍了。雖然老一輩的確實也看不慣,但也沒辦法。我覺得這種現象不好。

尤其是女孩子這樣做,是很不理智的。

第一,女孩子還沒正式過門,就住到男方家,給婆家看不起,將來一旦婆媳關係不好時,婆婆是會拿這個事來說的,到時難過傷心丟面子的人肯定會是女孩自己。

第二,婚前過早的就同居,而且還是在父母家同居。在男人的眼裡也會認為女生是個沒原則底線的人。儘管他不說,儘管是他主動讓女生去同居的。

第三,如果男生住在女生家,更會讓女方父母及親戚看不起。堂堂男兒卻要這麼沒志氣的靠女人接濟,是為了省錢嗎?省租房費還是省伙食費生活費?男人更要有男人樣,不為五斗米而折腰!

總結: 出現這種現象時,父母應該及時制止,對兒子或女兒,曉之以理告訴他們為什麼不能這樣!如果不聽,也只能恩威並施。無論怎樣都是真心實意的為了孩子的將來有好處,為了孩子,父母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去努力制止呢!





湘妹子sanmei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三方面原因!

一是,父母教育欠妥

二是,孩子對戀愛的觀念存在錯誤

三是,孩子對自由時代戀愛的誤解

首先,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也是孩子接受教育影響最大的人。

父母怎麼看問題,孩子基本都是一個方向,偏執的永遠正不了。

比如,父母從小教育孩子自尊,自重,自愛,永遠知道分寸在哪裡,孩子青春期談戀愛的時候就不會隨便跟對方回家,或者隨便領男孩(女孩)回自己家!

這方面父母不培養,不事先教育怎麼處戀愛?底線在哪裡?尺度,界限,是什麼?

領回家代表什麼意義?住在一起會對自己有什麼影響?等等這一切。不教育好,現在制止再多也於事無補。

其次,孩子對戀愛有認知上的誤解,只順自內心高興,不管結果如何,更不顧自己以後的名聲。

比如,態度上,沒談幾天,證也不領,就住在一起,壞的影響全部否定,不當一回事的態度。

另一方面,行為上,拉拉扯扯,卿卿我我摟摟抱抱完全不覺羞。父母阻攔,不聽,父母制止,不理睬,更促進叛逆程度做出無法挽回的後果。

再者,現在時代的影響,遵從內心自由,戀愛自由,敢愛敢恨,今天如膠似漆,明天分道揚鑣,看似瀟灑,其實就是作。

時代再變,戀愛再自由,也得有底線,不能隨波逐流的按部就班,不知其然,卻做所以然的事。

每個人都有青春,青春都經歷過,不管戀愛結婚都是遵從尺度,和判斷方向。

現在這種情況,指責再多也沒有用,反而出現不好的結果。建議你幾條

  1. 這一次就算了,但要告訴孩子以後底線,和交友範圍
  2. 讓孩子搞清楚帶回家的意義,側面提醒對以後名聲的影響
  3. 尊重在先,以後不允許這樣的事情再一次發生
  4. 父母沒事的時候,與孩子好好談談戀愛是個什麼事情?對方哪方面比較重要

所以,現在父母不要糾結不要煩惱,事情已經發生,吵,罵,打,沒用!孩子已經到了,有自己的思想和想法,父母也控制不住。

總之,這樣的結果不是一個人造成的,父母與孩子都存在責任。教育的欠妥,孩子的自以為是,都是以後生活的大忌。

一件事情不能光看行為,行為是思想的產物,而思想卻是教育的結果!都好好想想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