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當時孫楊積極配合藥檢,呈現陽性的結果會比“抗檢”嚴重嗎?

“孫楊事件”已經連續發酵了得有一段時日,關於這件事的輿論依舊是絡繹不絕潮流湧動!畢竟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開始前,孫楊一方是信心滿滿直接要求了公開進行,試問如果沒我足夠的信心誰會這麼做呢?但顯然最終的審理結果卻出乎了所有人意料,本以為是以孫楊自證清白結束的聽證會,卻成了孫楊的“審判臺”,雖然無法證明孫楊使用禁藥與否,卻直接以“暴力抗檢”罪名,直接禁賽長達八年之久,這幾乎就是直接摧毀了一個職業運動員餘下的整個職業生涯。

假如當時孫楊積極配合藥檢,呈現陽性的結果會比“抗檢”嚴重嗎?

那麼問題來了,假如這次孫楊是乖乖配合檢測,並且讓藥檢官帶走檢測,執行完所有流程後,藥檢結果呈現陽性,那麼孫楊會遭受到怎樣的處罰?會比以“暴力抗檢”罪名被禁賽八年嚴重嗎?這個問題也在各位吃瓜群眾心裡纏繞已久。我想說的是,這完全會是兩個性質!

假如當時孫楊積極配合藥檢,呈現陽性的結果會比“抗檢”嚴重嗎?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以“暴力抗檢”理由,最多隻能夠禁賽孫楊八年,造成他接下來八年內無法參加國際大賽的結果。但如果是孫楊在配合檢測後的藥檢呈現陽性,那麼後果就非常嚴重。首先要明確的是一旦接受配合後的藥檢呈現陽性,那就直接證明了是使用了違禁藥,那麼孫楊將面臨的不僅是終生禁賽,甚至就連之前為國家所取得的一系列榮譽都會被統統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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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真的是藥檢呈現陽性,那麼蒙羞的不止是孫楊一人,還有始終站在他身後的國家和人民。到了那個時候,孫楊再也不是什麼“民族英雄”,而會直接站上輿論的風口浪尖,被釘上中國運動歷史的恥辱柱。所以這也可能是當時孫楊在懷疑藥檢人員資質後,堅決不讓帶走血液採集瓶的原因之一。因為一旦被帶走“操作”呈現陽性,那就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從這一點來講孫楊也是在維護自身利益罷了。

假如當時孫楊積極配合藥檢,呈現陽性的結果會比“抗檢”嚴重嗎?


你品,你細品,假如是藥檢呈現陽性的結果會有多麼嚴重?所以當時的孫楊一方完全處於被動狀態,只能是兩瓶“毒藥”,自選一瓶飲恨服下。當然孫楊處理這件事情時完全可以更冷靜一些,沒有必要採取激進的做法,最終導致這件事情走向極端化,也可能讓別走用心之人大做文章。如今整個事件陷入尷尬局面是:孫楊無法自證清白,WADA無法證明孫楊使用違禁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只能以“暴力抗檢”理由對孫楊處以禁賽八年決定。那麼你相信孫楊是清白的嗎?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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