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二月份工資老闆一直不吭聲,怎麼問好呢?

一定要聽媽媽話


如果是小廠子人不多可以和老闆開玩笑的提一提,如果是大廠一塊問的人少了沒啥用


XJ80後


還是光明磊落的要問,因為是你付出去的勞動報酬理所當然。

至於由於疫情而影響到你老闆的經營那是另一回事,按道義來說全體員工都應該體諒老闆的苦處並能共度時艱,但你的老闆卻釆取不哼聲的態度來糊弄員工那就不應該了,你老闆遇到的困難本應可以向員工開誠佈公的說出來,以尋求員工的體諒由於種種原因而無法使二月份的工資按時兌現給大家,我相信員工是會體諒和理解的。

但老闆卻沒有這樣去做而是釆取不出聲的態度那就很不應該了,不單得不到員工的理解和同情,如此下去反而還會激起員工們的氣憤呢!



溪叔夜話


關於疫情期間企業職工的工資問題國家是這樣規定的:按合同期內法律規定執行。

何為"合同期內法律規定"呢?

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明文規定。該法規定,在不可抗力的條件下,勞動者的工資福利由用人單位承擔。

那麼,什麼為"不可抗力"?該法規定為"地震、戰爭等自然因素造成的行為。如這次"冠狀肺炎"病毒,國家規定為二類傳染病並按一類傳染病進行防控。因此,這就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對於企業(用人單位)而言,工資制度五花八門。有固定月工資的,也有底薪加提成的月工資,還有計件工資或計時工資等等。如果是月工資,老闆在二月份按月發給即可,如果是底薪加提成呢,發給底薪也不算違法。如果是計件或計時工資,二月因冠狀肺炎沒有幹活兒,自然沒有幹活兒的件數,也沒有幹活兒的時間,老闆也可以以此為由暫時看看再說。

假設樓主說的就是此種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無法確定基本工資的用人單位規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及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最低生活保障只針對城鄉居民,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是專門針對城鎮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的。

因此,防疫期間二月份的工資至少應該領到當地城鎮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

管見了。


商世好


光明磊落,直入主題,說真話,辦真事,不丟人。

這件事情真正不好意思的人是他,而不是你。

拖欠工資,任何一個老闆都是覺得很沒面子的事。

如果你太客氣,那麼可能你就是最後一個拿到工資的。

祝你旗開得勝。





正能量值得傳播


這次疫情是人性的試金石,奉獻最大是衝在抗疫一線的醫護人員,最辛苦的是小馬拉大車承擔複雜社會責任的街道辦事處,社區,物業人員,而這些最偉大的平凡人物是平時在自媒體上受到噴最多人。

疫情還有一個利益受損最大的階層,就是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由於各地都在封城,自元月下旬到三月中旬大多數的民營企業,個體戶都在停產,歇業,在連年市場競爭激烈,生意下滑的形勢下,本身就經營困難的企業,停業二個月無疑是雪上加霜,有人預計2020年底前將會有百分之××以上的中小企業和個體戶倒閉。

說到這裡,可能有人會講,老闆倒閉是他的事,破產是咎有自取,誰叫你是有錢人,活該。我的工資一分不能少,尤其是二月份待在家裡不上班是防疫需要,不是自己的責任。

相信大多數的企業主能夠從創業堅持到現在,是有一定的胸懷,疫情穩定以後企業有了經濟收入不會拖欠工人工資的,況且現在是勞方市場,勞動力緊張,技術工人是企業稀有資源,聰明的老闆會想盡一切辦法,首先解決工資,再恢復生產。希望工人兄弟們耐心等一下,給你老闆點喘息。


瘦馬180


疫情期間二月份工資老闆一直不吭聲,公司肯定是有難處了,在說我們是有合同的,我覺得不用問他,他肯定比誰都著急要付清員工的工資


瀟灑姐姐愛看劇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覺得你的工作環境是好的,則要和老闆一起同甘共苦,共克時艱。畢竟大家眾所周知,二月份是最艱難的時光,很多行業幾乎沒有任何收入,而做為老闆,他還要保證單位運轉,還得考慮銀行貸款、員工基本工資等,收入沒有,基本支出不會少,有點坐吃山空的味道,每天或許都是在痛苦中煎熬,更不容易。所以我覺得如果你的老闆是靠譜的人,就一起頂住吧!患難見真情,你的不語,老闆是銘記在心的,有時,這就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待疫情過後,不負時光不負卿!


傻乎乎的哈巴


如果生活困難,確實需要用錢,直接說明實際情況,真實總是不會得罪人。

如果不著急用錢,何不寬容幾天?畢竟目前疫情,對於一些老闆來說打擊力度也很大。


洞庭湖資訊


靜中等待。從兩方面講,2月份因疫情停工,若老闆正常發工資,是老闆對員工的關懷,若不發工資我們也應該給與理解,必經疫情期間我們沒參加勞動,沒創造價值,老闆也沒得到什麼利潤,因此,發與不發,發多發少都應接受


用戶2805817906667


只要在合同期內,國家應該有相關制度,老闆不執行,你可以詢問,老闆若直接不給,可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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