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應該是辯證邏輯看問題,還是因果關係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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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辯證邏輯與因果關係不能把它分的那麼清。分的太清就是走向了極端,走極端肯定不是智慧。並且現實生活中辯證邏輯與因果也不是分的很清的,其實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才是客觀的、因勢利導的對待客觀事物應該有的態度。西方哲學容易把事情或事物搞的涇渭分明。東方人容易涵蓄,不走極端,處理問題可以說比較穩妥。這實際上更附合唯物辯證法的哲學原理。


超然智者


恕筆者直言,問題表述,概念不清。

其概念不清,表現在不知道“因果關係”屬於“辯證邏輯”。二者是包含關係,“因果關係”包含於“辯證邏輯”,或者說“辯證邏輯”包括“因果關係”。咱們不宜造這樣一個選擇問句,“生活中應該是辯證邏輯看問題,還是因果關係看問題”。

什麼是“辯證邏輯”?辯證邏輯就是辯證法(辯證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我們所遵崇的是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

唯物辯證法認為物質世界本身有著自己的辯證運動規律,任何事物都是處在普遍聯繫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產生、發展和滅亡的過程;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矛盾著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和變化。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辯證法(方法論)的核心要領在於:用全面的、聯繫的和運動發展的觀點看問題。

我們學習和掌握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基本原理,通常包括三大規律和五對範疇。分別是:1.質量互變規律;2.對立統一(矛盾)規律;3.否定之否定規律。五對範疇即1.原因和結果;2.必然性和偶然性;3.可能性和現實性;4.內容和形式;5.現象和本質。當然還可以包括其他範疇,但一般只涉及到此。

所謂“因果關係”,正是事物普遍聯繫的關係。不僅我們應該這樣理解,而且上述唯物辯證法諸範疇中名列首位的便是“原因與結果”,即“因果關係”。除此而外,再不可能有別的什麼“因果關係”。怎麼能夠把本就屬於辯證法的“因果關係”單獨提出來,與辯證法(辯證邏輯)並列,還要求二者選一呢?(完)


柔柔春風1


其實,每個人當下所有的好與壞,安與樂,

痛與苦,都與因果有著最密切,最不可分

割的千絲萬縷的聯繫!

不管你怎麼看過來,左看右看都是被業力

在牽引,在運轉。它與邏輯思維或辯證思

維搭不上關係。不管你用什麼思維方式去

看待生活,命運照樣按因果律運行,要改

變命運,除非你照袁了凡先生那樣去做。


廣法居士


這問題看上去高大上,實際上不知所云!生活很簡單,何必故作高深,只要不傷害別人,不違反法律,按自己喜歡的方式活著吧,什麼因果關係,邏輯思維,升斗小民,難得糊塗!


白露橫江008


邏輯就是因果,因果就是邏輯。在邏輯前面加個"辯證",在因果面前是否也可加個"辯證"?


山村野人週三


糖醋魚。。。放糖好?。。。還是放鹽好?。。。


天天等你兔爸


這就隨你的觀念了


灃淨意


生活中偶爾用因果關係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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