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婚姻法》修改了,現在離婚的代價非常高!是真的嗎?得請律師嗎?

硯逸善齋情感故事


假裝清高的我

如果離婚,淨身出戶,因為愛情沒了,還扯啥呢。留下一點點美好吧

假裝特有錢的我

如果離婚,休想從我這拿走一分錢,我賺錢不容易,不要算計我,我會請最好的律師

假裝特憋屈的我

如果離婚,休想不給我錢,少一毛都不行,我沒錢,傾家蕩產也會請最好律師,我不怕撕破臉皮

其實,婚姻不是兒戲。不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一場轟轟烈烈的婚禮解決問題。而是一輩子的經營。如果自己能說清楚,就不要等離婚那一步,如果,自己說不清楚了,就吃點虧吧,如果吃虧也不行,看看自己還有什麼放不下…

愛莫過於心死。


翟瑋講述房子那些事兒


離婚?還是想想代價吧!根據2020年婚姻法新規定,離婚更難了

姻緣,“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婚姻,是男女結合的神聖契約,也是攜手共建幸福家園的護身符

結婚,是每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歷程,也是最重大的事件之一

結婚證,是法律承認並保護男女雙方婚姻關係的國家層面公信力的證明

日子,越來越好了,想法越來越多了

以前,結了婚,就要過一輩子,哪怕有矛盾也會遷就忍讓,不大會離婚

如今,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不願受委屈,更不願承擔責任

很多年輕夫妻,離婚如同家常便飯一樣簡單,前景堪憂

法律並不能包攬一切,不能解決愛恨情仇、情感糾紛及諸多家務事無

但上升到婚姻法律關係及秩序層面,就很嚴肅並導致相應的法律後果了

一、存在下述法定情節,離婚很難?

1、財產分割沒能達成一致的意見

夫妻婚前的財產,屬於是個人的財產

婚後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要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雙方都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和婚前的財產證明

財產分割,沒有達成一致的意見,仍然存在著比較大的糾紛和矛盾,明顯不符合離婚條件,自然無法順利的辦理離婚

2、無法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

辦理離婚,很簡單。只要備齊所有手續,雙方當事人都到場就可以辦理

婚姻法出臺新規定後,國家在這方面做了限制

如果,夫妻離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那麼就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以便證明兩個人實在是過不下去了,如果說提供不了這個證據,那麼也無法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是衝動型離婚,還會發出《離婚冷靜通知書》,給予雙方一定的冷靜期,也不是想離就能離得了的

3、女方處於懷孕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孕婦是非常特殊的一個群體,同時也是應該要受到保護的弱勢群體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以及分娩一年之內,男方不能夠提出離婚,即便提出來了也是無效的,根本就辦不了離婚證

不過如果是女方提出的離婚請求,辦理離婚手續是沒有問題的

4、沒有協商好孩子的撫養問題

很多的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已經孕育了屬於他們的子女,如果說子女還是未成年人,就必須要有父母來撫養,離婚時自然要協商好孩子以後的撫養問題

比如說,孩子到底跟著哪一方,另外一方要支付多少錢的撫養金等

如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那麼這個婚也離不了

不管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得走法律程序,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婚姻並不容易,一旦結了婚就不要輕易離婚了

二、2020年婚姻法新規 --- 有這3種情況,離婚時彩禮必須返還,不能私吞

1、 沒有辦理結婚手續

結婚不是談戀愛,兩個人雖然在一起過日子,但並不代表就結婚了,必須得到民政局去辦理結婚登記,拿到法定的結婚證書

只有有了這一紙婚書,婚姻才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婚禮只是在社會層面上宣佈結婚,並沒有什麼法律效力

夫妻雖然並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女方卻收了男方的彩禮,而且在短時間內就提出了離婚,這種情況下女方是必須要把這個彩禮錢給返還的

2、領了結婚證卻從沒有共同生活

生活當中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雖然領著結婚證,卻從來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過

有一些年輕的夫妻因為某些原因去辦理了結婚登記,甚至都辦了婚禮,男方也給了女方彩禮錢,可是他們兩個人卻沒有在一起生活過,這種屬於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

如果說牽扯到離婚,那麼女方也需要把彩禮給返還,畢竟彩禮不是無條件贈與的

3、 因為給彩禮導致家庭陷入經濟困難

現在農村天價彩禮的現象非常的普遍,動輒就得十幾萬,甚至是幾十萬,很多農民並沒有這樣的經濟能力,但是為了娶媳婦,他們只能到處借債,給了女方彩禮之後,家庭生活也變得嚴重困難,並且沒有能力償還因付彩禮而借的債務,甚至都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那麼離婚時,女方也需要把彩禮給退還

現在的農村雖然發展的越來越好,但是這種天價彩禮的不良風氣卻也愈演愈烈

彩禮錢的多少並不能決定婚姻幸福與否,如果說兩個人情投意合,彩禮錢意思一下就可以了,沒必要弄得那麼隆重,否則的話,再好的感情也會被毀掉






美ge


離婚最高的代價就是犧牲孩子的幸福,不管婚姻法怎麼改,離婚了,就代表兩個人都是失敗者,而孩子就是犧牲品,兩個人的感情破裂有很多理不清的原因,都是不成熟不理智的人群,世界上本無十全十美之人,也沒有三頭六臂全能的人,都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忍讓一下又何妨!雞毛蒜皮的小事避免不了,那就少接觸,把時間放在賺錢孩子身上,對方感情破裂,可以商討搭夥過日子,現在的婚姻很多都過成了這種局面,很多家庭也都很想離婚,但是為了孩子卻堅持下來了,他們之間過成了養孩子的合作伙伴,除了上班,照顧孩子,他們之間交流也是孩子的問題,其它都不會過問對方,不會吵架,不會暴力,不會在孩子面前和對方理論一些不好的問題,雖然這樣感覺很悲哀,但我感覺,相對離婚,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這種方式也不是太壞的辦法,最起碼孩子不用面對父母離婚,然後和另外的人在一起有說有笑。





柚子6689


案情比較簡單,無撫養權及財產糾紛的,無需評聘律師介入

但如果涉及撫養權及財產(特別是房產、公司股權、債權債務、知識產權、基金、理財產品等)糾紛的,建議評聘律師介入,能更好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仲崇濤律師


對於沒有財產的那一方,我國目前的婚姻法非常殘忍。不論你的財產是花費在了婚姻生活中,還是因為需要照顧家庭無法外出工作,婚姻法都不會補償。全屬活該。


三弘錦


訴訟離婚主要是因為財產分割有很大分歧。

1.家庭財產類型多樣化,有存款、股票、股份、房產、虛擬貨幣、遺產等,財產類型複雜,涉及範圍廣,影響面大。

2.訴訟離婚時間長,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訴訟“冷靜期”,能不能離的成,還需要達到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3.如果有孩子,現在大部分夫妻均要求孩子的扶養權,爭議很大。

綜上,成本高與日益增長的經濟文化水平和新頒佈的婚姻法理論精神息息相關。


古月亭


爭議糾紛比較大的離婚案,建議你請律師離婚案大多圍繞的就是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歸屬,債務分割等幾個點,當出現對方偽造不利證據時,當事人又有理說不清時,就需要請律師幫你維權了。律師是專業的法律人士,知道什麼樣的證據是對當事人的有利證據,也會給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參考,在庭審時適時的闡述觀點,幫當事人證據最大的權益,合理維權。所以爭議較大的離婚案中,請律師可解決當事人不少的麻煩,可為當事人合理的維權。

一方因不懂法而被壓迫的離婚案,建議你請律師

 當事人被對方壓迫,離婚後什麼都拿不到,自己不清楚可以要求什麼權利,也不知道對方的行為是不是合法的。當涉及到爭議財產過大時,可選擇律師幫自己維權。

專門的事交給專業的人,離婚律師剛好是打離婚官司的高手,他們會適時地幫助當事人維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sweet20200202


因該為萬能的婦女們說公道話,萬能婦女們終於過上不怕離婚的新法律了。


鴻鳳龍


看你個人婚姻財產數額而定。若一般的婚姻官司都必需要請律師,想必百分之八十的婚姻訴訟參與者都不答應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