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審快結!宿松縣首例涉疫情物資詐騙案當庭宣判


快審快結!宿松縣首例涉疫情物資詐騙案當庭宣判

3月17日上午,宿松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縣首例涉疫情物資詐騙案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石某來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該案從受理到審結僅用時4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2日,就在舉國上下抗擊新冠病毒疫情的關鍵時期,被告人石某來在自己微信朋友圈看到被害人仇某冰發佈求購口罩信息,遂萌發騙錢故意。石某來在自己無口罩可賣的情況下,主動與仇某冰聯繫,謊稱其有口罩銷售,並從網上下載口罩照片給仇某冰,後雙方談好價格、數量,石某來要求仇某冰先付定金,仇某冰以微信轉賬的方式轉給石某來3000元定金,石某來收到錢後對仇某冰置之不理。

仇某冰發現受騙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後,被告人石某來退賠了被害人仇某冰全部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石某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災害用品的名義,利用電信網絡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3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且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宿松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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