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37册卷宗!菏泽检察机关高效审查办理兰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3天37册卷宗!菏泽检察机关高效审查办理兰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9日讯近日,菏泽市检察机关对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东城街道工委原书记兰某某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曹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菏泽市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部署要求,坚持做到办案不停、不等、不拖,第二检察部主诉团队在春节期间完成了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介入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

据了解,兰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是由菏泽市检察院应菏泽市监察委邀请,指派曹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办理的案件。

为办理这起案件,曹县检察院组成了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陈永慧,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磊、朱素梅、检察官助理马冲、叶涵庆参加的主诉团队,入驻菏泽市监察委办案工作区。

3天37册卷宗!菏泽检察机关高效审查办理兰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主诉团队成员放弃休息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每天加班加点到凌晨3-4点钟,仅用3天时间对全案37册卷宗全部审阅完毕。在介入期间,菏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志勇听取办案团队办案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主诉团队成员加强与监察委的对接与衔接,在认真研究案情基础上,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建议,向市监察委进行反馈,双方就案件的证据体系、证明标准、调查取证方向、移送事宜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打通了监察检察反腐衔接的“快车道”,主诉团队顺利完成案件提前介入工作。

菏泽市监察委将兰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于2020年1月16日移送曹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正值春节前夕,是腊月22日,主诉团队负责人陈永慧带领团队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春节期间加班加点阅卷。

办案团队成员坚持加班加点阅卷,对全案证据材料严格依法全面细致审查,有效防止提前介入意见代替审查起诉意见。主诉团队成员王磊连续数日加班,导致突发急性腰间盘突出,依然在疼痛的情况下,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在忍痛坚持到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才去医院进行诊治。

3天37册卷宗!菏泽检察机关高效审查办理兰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为确保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兰某某人身安全,经菏泽市检察院层报山东省检察院请示后,通过远程视频讯问、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等“无接触”方式充分保障兰某某的诉讼权利,1月30日(正月初六)对其决定逮捕。

办案过程中,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第二检察部及时提请召开检委会研究,并向菏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请示汇报,展开充分研究和讨论,认真听取检委会委员的意见建议和上级院对口业务部门指导意见,为办好案件提起公诉坚定基础。在办案过程中,主诉团队坚持与监察委保持沟通,确保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理有序推进。

为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疫情防控期间执业权利,主诉团队提前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在身份验证通过后,为辩护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保障律师意见能够及时发表,主诉团队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听取并记录律师意见,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和犯罪嫌疑人兰某某的合法权利。

3天37册卷宗!菏泽检察机关高效审查办理兰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充分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合作,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通过远程讯问系统,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并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兰某某送达了文书、告知权利义务,使案件得以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高效办理。

同时提前与辩护律师进行电话沟通,就案件定性、量刑建议等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讯问方式,实现办案检察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方会见,与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在无异议前提下进行了“面对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告知和签署,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使案件得以顺利提起公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着检察力量。

闪电新闻记者 刘银春 牡丹台 王豪杰 通讯员 高怀建 菏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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