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将人刑拘后报检察院起诉,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后意味着什么?

HR175290506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那就意味着这个案件结案,对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因为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前一般都经过两次或最少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无法取得扎实的证据,所以尽管法律规定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发现新的证据,补充证据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后可以起诉,但后续公安再很难取到证据了,所以做了存疑不起诉基本就等于宣告无罪。


刑律说法


不起诉只是暂时的,有足够的证据可再起诉。

公安局将人刑拘后,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公安局需要把人放了。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起诉,会把案件退回公安局,重新侦查收集证据,如果第二次移交检察院起诉,检察院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那么此人就真的被无罪释放了吗?

情况并不一定

有案例

<strong>甘肃一男老师趁学校停电的时候,在宿舍里强制猥亵一女学生,导致女学生得创后应激障碍症,女学生要求学校为她作主,开除或调离涉事男老师,但是该校校长却认为涉事男老师教学经验丰富,不肯把该男老师调离或开除,教育局也不处理,后来女孩报警,警察把涉事老师带回派出所调查,期间涉事老师承认了强制猥亵事实,被警方以猥亵罪行政拘留。

事实上,该男老师的行为是强制猥亵,触犯了刑法,女学生认为警方的处罚过轻,申请的行政复议,该区检察院认为涉事老师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交由区公安局审查,公安局审查后,案件移交给区检察院,区检察院以事实轻微为由决定不起诉。

而后,女学生申诉到市检察院,后市检察院同样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久后,该女学生在百货大楼跳楼身亡,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这事件曝光后,省检察院认为该老师行为触犯刑法,并重新受理了此案,撤销了之前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并交由区检察院对涉事男老师提起公诉,涉事男老师已经被检察院逮捕。

目前已经过去了半年了,还没有审判的消息。

不管如何审判,女学生已经不在了,这个结局她生前一直想看到,但是永远都看不到了。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个新闻,不知道的可以自行百度。

所以,做了坏事的人,不要以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就可以逍遥法外,正义迟早会来临的。


鬼谷纵横


提问者的问题中漏掉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批捕。按照正常的程序,公安局出于侦办案件的需要,会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在进行进一步侦查,掌握了相关证据后,会整理好卷宗,直接送到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大家记住一点就可以了,三十七四十五,不是回家就逮捕。这就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中,面临两个时间节点,三十七天和四十五天。三十七天的时候,按照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的工作流程,已经完成了案件的证据收集工作,检察院复核案件后,就会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批捕后,案件会移送到检察院的另一个科室:起诉科。在这里,检察官会对案件再进行复核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起诉了,案件就会送到法院,相对不起诉,也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罪行不足以判刑,可以不判刑,犯罪嫌疑人可以释放回家了。这个时间节点是刑拘之日起的第四十五天。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案情复杂,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时候,可以在批捕之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补充相关证据后,再报送检察院,走前面的程序。


李飞叨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介绍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三种分类,进而再解释意味着什么。具体分类如下:

1、关于法定不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等情况的,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

2、酌定不起诉。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认为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会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处理。如果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根据上述分类对照问题可知,问题所示问题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那么证据不足不起诉意味着什么呢?

简单而言,你可以认为是无罪,因为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证明嫌疑人有罪的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明确实、充分。那么没有达到该证明标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不能起诉到法院,也就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书。

本月办理的一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结果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后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广州张律


要认清是不诉还是退增,应该经过一年的时间,第一次退增是因为检察院核实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并回答检察院第一次退增的疑问,这个时间是4个月,检察院传唤你大概需要一个月,退会侦查最多期限三个月,退回后公安就检察院的问题再次提审你,不要在意他们的态度,因为被退肯定是气急的,光明正大就行了,大概一个星期后或15天公安会再把你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发现你有更多证据或还有很大瑕疵的话要准备二次退增,二次退增也是需要公安补充瑕疵证据,态度肯定更不好,光明正大抓住机会,再打回检察院你再出示新的证据和不合理的地方而且瑕疵多,检察院需要讲此案组织会议并上报上级检察院,如果会议投票通过你是遭人陷害或侮蔑那就等上级检察院批准不起诉决定书,最后此书由检察院下达于你本人。这整个时间约9-12个月,此后原告和公安可以上诉到上级检察院,交上级检察院申诉部门调查审核,也许会闻讯也许不会,如果案情没有异议,维持不起诉决定你就没事了,如果决定重启调查你还有可能被送往法院。如果送往法院律师才有用,前期不用花冤枉钱了。申诉时间受理到经办做出最终决定的时间是一年。


mj47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的不起诉,有三种情况: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

对于这样的情形,简言之,就是案件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所以不能起诉。

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事实仍旧不清,证据仍旧不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再提起公诉。


郭广吉律师


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刑拘后不知道有没有逮捕,如果逮捕的话,在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局是需要立即释放嫌疑人的,只不过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不能再把人关到看守所内了。

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是错案,只能说公安局目前掌握的证据不足以支撑所起诉的罪名,检察院不予以认定案件事实,也就是所说的事实不清。

检察院将案件退给公安局,公安局还是有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每次补充侦查以一个月为限制。这个期间,如果出现新的证据或者案件事实查清,检察院还是会起诉的,如果犯罪行为有社会危害性,检察院还是会再次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最后就是法院开庭审判了。

当然,如果在两次补充侦查期限内还是不能将案件查清,那么,该起案件就会转为治安案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前期刑事拘留期限折抵行政拘留期限,刑事强制措施也会被解除,治安处罚程度相比较刑事审判就会轻很多。

如果公安机关办案期间有违法违纪现象或者错拘等情况,还可以提出国家赔偿,如果前期被逮捕,赔偿义务机关为检察院。

好了,祝你好运。


小猪的教育经


问题并没有把程序交代清楚,刑拘后的下一步并非报检察院起诉,而是报检察院批捕,批捕之后才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提出问题的人可能没有搞清楚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概念,所以针对这种可能性,陈律师将对两种情况给予回答。

第一,刑拘后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侦查机关首先得将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再决定是否继续侦查,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本案经过继续侦查后,本案达到起诉的条件,有权利直接向检察院的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即我们所说的(不捕直诉)。当然,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会尊重检察院的决定,结束对本案的侦查。

第二,刑拘并批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直接作出不予起诉的,因为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情况是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所以一般检察院会采取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式,当然,如果退回后依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才有可能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该刑事案件终结。如果受害人或者侦查机关对于该结果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


陈豪俊律师


我们通常理解不起诉就相当于无罪,但是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比较特殊的不起诉类型,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即被无罪释放,后续也就没什么事了。但也不排除办案机关继续落实证据,后续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一、介绍一下什么是不起诉、不起诉的类型有哪些?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有三种类型,分别为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

1.对于法定不起诉,一般是指当事人没有犯罪行为,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情形下,“当然”“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酌定不起诉可以通俗解释为,当事人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但因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认为“可以”作为无罪处理,所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可以参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 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 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 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 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但是必须予以强调的是,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件“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二、证据不足不起诉必须经过退回补充侦查

既然是因为公安提交的证据不足,检察院才决定不起诉,那检察院肯定要给公安必要的补救机会。所以法律规定,检察院要做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必须经过退回补侦程序。

检察院共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每次为1个月。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当然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到法院,或者再退回补充侦查一次)。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的,就“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再退回了)。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必然会在提起公诉与作出不起诉决定之间二选一。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注意哪些事?

前面已经说过,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暗藏玄机”的,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后,检察院仍是可以再提起公诉的。

提起国家赔偿尤其要谨慎!

之前我们办理过一起刑事案件,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要申请国家赔偿。基于这个案件的不起诉类型和其他一些相关情况,我们当时建议当事人不要申请,但当事人觉得是“被人搞了”咽不下这口气,坚持要申请。当事人将国家赔偿申请书提交上去后的第二天,办案机关就通知当事人去“接受调查”。

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学问远不止于此,这里面既包括罪与非罪的学问,也包括办案机关的博弈,国家赔偿的学问,要结合具体的案件讨论才行。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意味着你被无罪释放,和刘强东一样

一、公安机关和受害人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的,一般必需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才能作出,而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但刑拘最长期限才三十七日,因此,提问者少说了一句话,嫌疑人要么刑拘后报逮捕被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要么被批准逮捕。检察院在退侦二次后,相关犯罪事实仍未查清,且未排除犯罪嫌疑人相关犯罪嫌疑的,应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两种类型的不起诉,一种是查清案件事实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这个不起诉决定有证明行为人清白,排除犯罪嫌疑的作用,还有一种是经审查认为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事实不清不起诉和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做出后,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复核后该案的所有程序就完了。公安机关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行为人或解除对行为人的取保候审,有扣押冻结财物的,应当发还解冻。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二、行为人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发现新的证据证实犯罪的,可以重新起诉。虽然行为人有可能重新被赶诉判刑,但是这个概率非常低,低到什么程度呢?据我一个警察朋友了解,他们整个市从刑事诉讼法实行以来,就从来没有发生过被重新起诉的,所以说,行为人可以高枕无忧了。

三、行为人被羁押过的,可提起国家赔偿

被逮捕后决定不诉的,向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刑拘的向决定的公安局申请。2018年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金为每日284.74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