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關於做好公共場所安全有序開放開業的通告(第13號)

南潯區關於做好公共場所安全有序

開放開業的通告

(第13號)

一、全區各類公共場所即日起可恢復開放開業,包括:

1.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文化館等;

2.室內外體育場館(含健身房、游泳池等);

3.會展場所、影劇院、演藝活動場所、棋牌室、遊藝廳、音樂廳、網吧、KTV、舞廳、酒吧等;

4.美容美髮、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

二、宗教活動場所、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及線下培訓機構(成人及非成人培訓)暫緩開放開業,具體開放時間待省市明確後另行通知。

三、落實公共場所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開放的公共場所要加強通風換氣,儘量選擇自然通風、機械通風;做好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清洗消毒;採用預約服務、定點服務,合理控制場所內人員數量;所有人員實行“健康碼或通行證+測溫”進入。

四、各鎮(開發區、度假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的管理;商務、文廣旅體、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的事前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公共場所安全有序開放開業。對防控不力、經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有關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並視情節予以相應處理。

南潯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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