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營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環境,鄭州交警一大隊加大了轄區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
3月11日,民警在處警時,發現一違法停放的機動車前後車牌不一致,經核對,該車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隨即呼叫清障車對其進行拖移,該車駕駛人也將面臨法律的嚴懲。2020年3月11日上午10時許,鄭州交警一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郭嘉接到110指揮中心派警,稱有群眾舉報一輛白色越野車違法停放在衛生路上且車輛前後車牌不一致。接到報警後,郭嘉帶領輔警李桂金、王曉陽迅速趕到現場。10時05分許,在衛生路與崗杜街向北20米路東側位置,執勤民警發現了一輛白色越野車車頭朝南停放在路邊,與群眾報警所述的車輛相符,隨即上前進行查看。民警發現該車車尾部所懸掛的車牌號為豫A6**5A,
車頭處卻懸掛了豫AC**1V號車牌,車內並無駕駛人和乘客。隨即民警對該車進行了仔細核查,發現豫A6**5A所登記的信息與該車相符,為該車真實號牌。而車頭部所“懸掛”的豫AC**1V號牌則是使用四段橡皮筋從號牌螺絲孔處人為綁上去的,該號碼經查詢並無車輛登記信息,涉嫌偽造。執勤人員在現場走訪企圖找到駕駛人,但未果。車輛所登記的車主電話也一直未有人接聽。
隨後,執勤民警呼叫清障車將該車拖移。據交警一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郭嘉介紹,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因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違法當事人將面臨駕駛證記十二分,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處罰。此外,若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通訊員:孫凱、王雪偉)
閱讀更多 中原風采—時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