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任命殷勇忠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沈英明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樂科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言浩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張薇佳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李珏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訴審查及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喬蓓華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執行裁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黃皓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執行裁判庭)副庭長,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玄玉寶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訴審查及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任命馬浩方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王宗光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黃伯青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袁黎明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柯永宏為上海海事法院長興島派出法庭庭長;
任命汪洋為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錢旭為上海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庭)副庭長;
免去盛宏觀的上海金融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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