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信永豐灃泰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圓信永豐灃泰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70號文准予註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註冊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的運作方式是契約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為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基金份額將自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7日(具體辦理業務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客服電話諮詢)分別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本公司電子直銷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下統稱“銷售網點”)公開發售。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如果投資者在開立基金賬戶的銷售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則需要在該銷售網點辦理登記基金賬號業務,然後再認購本基金。

7、投資者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基金份額持有人賬戶歸其所有,具體份額數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8、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採用全額繳款的認購方式。投資者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9、投資者在當日(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通常可在T+2日後(包括T+2日)到基金銷售網點查詢交易確認情況。銷售機構受理申請並不表示對該申請已經成功的確認,而僅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成功確認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認購申請提交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投資者應及時查詢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結果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基金份額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登載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圓信永豐灃泰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託管協議及本公告將發佈在本公司網站(www.gtsfund.com.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有關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1、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具體事項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

12、在募集期間,各銷售機構可能還將適時調整或增加部分基金銷售城市。具體城市名單、聯繫方式及相關認購事宜,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的客戶服務諮詢電話。本公司在募集期內還可能調整或增加新的銷售機構,投資者可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進行查詢。

13、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070088或(021)60366818諮詢認購事宜,也可撥打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諮詢認購事宜。

14、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070088或021-60366818諮詢認購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並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髮售時間,並及時公告。

16、風險提示: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但低於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投資本基金的意願、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投資者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時也需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因素對證券價格波動產生影響而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份額持有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價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能全數取回其原本投資。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評估及相關措施如下:

流動性風險可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它是其他風險在基金管理和公司整體經營方面的綜合體現。中國的證券市場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在某些情況下某些投資品種的流動性不佳,由此可能影響到基金投資收益的實現。開放式基金要隨時應對投資者的贖回,如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變現為現金時使資金淨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金運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發生鉅額贖回時,如果基金資產變現能力差,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可能影響基金份額淨值。基金管理人並不保證完全避免此類風險的發生但本基金將通過一系列風險控制指標加強對流動性風險的跟蹤、防範和控制,努力去克服流動性風險。

(1)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含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次級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在正常的市場情況下,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均較好。

1)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等)

本基金投資組合中的股票遵守基金合同、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基金經理在公司內部投資制度規定和授權的範圍內進行投資。

對於流通受限資產,例如股票停牌、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本基金將及時關注相關披露信息,並通過多種方式對上市公司進行調研和分析,按照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進行合理的分散化投資,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

2)債券

在債券投資方面,管理人將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補充的方法,確定資產在非信用類固定收益類券(國家債券、中央銀行票據等)和信用類固定收益類券(如企業債、公司債等)之間的配置比例,靈活應用期限結構策略、類屬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互換策略等,合理管理並控制組合流動性風險。

對於資產支持證券,本基金通過分析資產支持證券對應資產池的資產特徵,來估計資產違約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根據資產證券化的收益結構安排,模擬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償還和利息的現金流支付,並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線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

3)股指期貨

在股指期貨的投資方面,基金管理人以投資組合的套期保值和有效管理為目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適當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

4)債券回購

本基金在基礎組合的基礎上,使用基礎組合持有的債券進行回購融入短期資金滾動操作,投資於收益率高於融資成本的其它獲利機會,從而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本基金將加強開放式基金從事逆回購交易的流動性風險和交易對手風險的管理,合理分散逆回購交易的到期日與交易對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則對交易對手的財務狀況、償付能力及槓桿水平等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與嚴格的准入管理,對不同的交易對手實施交易額度管理並進行動態調整。

5)其他金融工具

對於其他金融工具,如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等,該類資產具有較高的流動性,本基金按照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進行投資,並保持該類金融工具的高流動性。

(2)鉅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內部管理制度與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對於本基金鉅額贖回的事前監測、事中管控與事後評估機制。當本基金髮生基金合同約定的鉅額贖回且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申請比例不低於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通過壓力測試等手段充分評估基金組合資產變現能力、投資比例變動與基金單位份額淨值波動,對基金組合資產中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可變現價值進行審慎評估與測算,審慎接受、確認贖回申請,確保每日確認的淨贖回申請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可變現價值,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如發生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10%部分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無優先權並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對於該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超過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所規定的發生鉅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採取的全部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併辦理。但是,如該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則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3)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本基金可能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以更好地應對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於:①延期辦理鉅額贖回申請;②暫停接受贖回申請;③延緩支付贖回款項;④收取短期贖回費,本基金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於1.5%的贖回費;⑤暫停基金估值,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本基金將暫停基金估值;⑥擺動定價。

當基金管理人實施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可能對投資者具有一定的潛在影響,包括但不限於不能申購本基金、贖回申請不能確認或者贖回款項延遲到賬、如持有期限少於7日會產生較高的贖回費造成收益損失等。提示投資者瞭解自身的流動性偏好、合理做好投資安排。

對於上述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使用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並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本基金特有的風險如下:

(1)本基金作為混合型基金,因此,本基金不僅需承受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而且需承受宏觀經濟週期、行業週期、公司經營狀況等影響投資回報的各種因素可能帶來的風險。

同時,由於上市公司之間差異較大,如果基金管理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出現投資失誤,可能導致本基金的投資回報低於業績比較基準。

(2)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風險主要包括資產風險及證券化風險。資產風險來源於資產本身,包括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等;證券化風險主要包括信用評級風險、法律風險等。

(3)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①股指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槓桿性風險;

②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時,本基金的賬戶如仍持有未平倉合約,交易所將按照交割結算價將賬戶持有的合約進行現金交割,因此無法繼續持有到期合約,具有到期日風險;

③持倉組合品種變現時,由於市場流動性嚴重不足或頭寸持有集中度過大導致未在合理價位成交,存在變現損失風險;

④股指期貨設置了漲跌停板限制,本基金的賬戶中股指期貨持倉可能無法平倉,存在流動性風險;

⑤交易所設置了持倉限制,本基金的賬戶中股指期貨持倉超過限制比例,會被交易所或期貨公司強行平倉,存在強行平倉風險;

⑥交易所設置了強制減倉限制,本基金的賬戶中股指期貨持倉符合交易所強制減倉範圍的,存在強制減倉的風險。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圓信永豐灃泰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圓信永豐灃泰

(二)基金類型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代碼

009054

(六)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七)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八)基金的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本基金充分挖掘各類金融工具的潛在投資機會,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九)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上海直銷中心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28號陸家嘴基金大廈19樓

電話:021-60366073

傳真:021-60366001

廈門直銷中心辦公地址:廈門市思明區展鴻路82號金融中心大廈21樓2102室

電話:0592-3016513

傳真:0592-3016501

網址:www.gtsfund.com.cn

(2)電子直銷

1)名稱: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直銷

交易網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電話: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稱: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直銷系統之微信交易端口

圓信永豐基金微信公眾號:gtsfund4006070088

客服電話:4006070088;021-60366818

2、其他銷售機構

(1)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為履行法定代表人職權)

辦公地址:上海市江寧路168號

電話:95561

網址:www.cib.com.cn

(2)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電話:95587 4008-888-108

公司網址:www.csc108.com

(3)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電話:95536

公司網址:www.guosen.com.cn

(4)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客服電話:95565

公司網址:www.newone.com.cn

(5)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2-6層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電話:4008-888-888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6)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長樂路989號45層

住所:上海市徐彙區長樂路989號45層

法定代表人:楊玉成

電話:95523

公司網址:www.swhysc.com

(7)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號安聯大廈35層、28層A02單元

法定代表人:王連志

電話:95517

公司網址:www.essence.com.cn

(8)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61-64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金田路4036號榮超大廈16-20層

客服電話:4000-188-288

公司網址:http://stock.pingan.com

(9)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綜合樓

住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綜合樓

法定代表人:龐介民

電話:4001966188,956088

公司網址:www.cnht.com.cn

(10)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住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電話:4008000562

公司網址:www.hysec.com

(11)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李瑋

辦公地址:上海市花園石橋路66號東亞銀行金融大廈18層

電話:95538

公司網址:www.zts.com.cn

(12)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溫泉街道五四路157號7-8層

法定代表人:黃金琳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27號1#樓3層

電話:95547

網址:www.hfzq.com.cn

(13)瀋陽麟龍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白塔二南街18-2號B座601

辦公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白塔二南街18-2號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榮暉

客服電話:400-003-5811

公司網址:www.jinjiwo.com

(14)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799號5層04室

法定代表人:呂柳霞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799號5層04室

客服電話:021-50810673

公司網址:www.wacaijijin.com

(15)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360弄9號3724室

住所: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1687號2號樓

法定代表人:汪靜波

電話:4008215399

公司網址:www.noah-fund.com

(16)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彙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區宛平南路88號金座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電話:400-1818-188

公司網址:www.1234567.com.cn

(17)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196號26號樓2樓4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1118號鄂爾多斯國際大廈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電話:4007009665

公司網址:www.ehowbuy.com

(18)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18號黃龍時代廣場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國明

電話:400-0766-123

公司網址:www.fund123.cn

(19)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526號2幢220室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267號11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客服電話:400-820-2899

公司網址:www.erichfund.com

(20)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元茂大廈1號903室

法定代表人:吳強

辦公地址: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同順街18號同花順大樓

電話:952555

公司網址:www.5ifund.com

(21)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5475路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1098弄浦江國際金融廣場18樓

電話:95733

公司網址:www.leadfund.com.cn

(22)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10號五層512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19號SOHO嘉盛中心30層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電話:400-8980-618

公司網址:www.chtwm.com

(23)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密雲縣興盛南路8號院2號樓106室-67

法定代表人:王軍輝

電話:4006-802-123

公司網址:www.zhixin-inv.com

(24)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8號4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8號4樓

法定代表人:鞏巧麗

電話:400-808-1016

公司網址:www.fundhaiyin.com

(25)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山路33號11樓B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明路1500號萬得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黃禕

電話:400-799-1888

(26)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77號3層310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電話:400-118-1188

公司網址:www.66liantai.com

(27)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路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400-820-5369

公司網址:www.jiyufund.com.cn

(28)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彙區龍騰大道2815號302室

法定代表人:黃欣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龍騰大道2815號302室

電話:4006767523

網址:www.zhongzhengfund.com

(29)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14樓09單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

電話:4008219031

公司網址:www.lufunds.com

(30)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3491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公司網址:www.yingmi.cn

(31)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廣場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電話:400-684-0500

公司網址:www.ifastps.com.cn

(32)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天津自貿區(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1988號濱海浙商大廈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張軍

客服電話:010-59013825

公司網址:www.wanjiawealth.com

(33)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11號11層110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號院2號樓19層19C13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服電話:400-619-9059

公司網址:www.hc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調整銷售機構或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十)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為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7日。在募集期內,本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發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延長募集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算成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4、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或決定提前停止基金髮售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5、若募集期限屆滿,基金募集未達到備案條件,則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並將已募集資金加計募集資金存放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後)在募集期結束後30天內退還認購本基金的投資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費用、會計師費與律師費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6、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適當調整並按規定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認購方式與費率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採用金額認購方法。

2、認購費率

本基金具體認購費率如下:

注:M為認購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投資人重複認購,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基金認購費用由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3、認購份額的計算

對於認購本基金的投資者,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上述認購份額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對應的認購費率為0.60%,該筆認購全部予以確認,如果認購期內認購利息為5.50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淨認購金額=10,0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5.50)/1.00=9,945.86份

即如果投資者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假定該筆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利息5.50元,則其可得到9,945.86份基金份額。

(3)上述認購份額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二、發售方式及有關規定

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時,每次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含認購費);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櫃檯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時,每次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含認購費)。

募集期間不設置單個投資者累計認購金額限制。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認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但不得低於上述下限。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後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單筆認購和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或累計認購金額,並最遲於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中心

1、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金額在人民幣1,000.00元(含)以上,可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

(2)投資者可以選擇銀行認可的方式進行認購繳款。

(3)在直銷中心開立基金及交易賬戶的投資者應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其資金結算賬戶,進行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資金結算賬戶的戶名必須與投資者的名稱一致。

(5)請有意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儘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投資者也可從本公司網站(www.gtsfund.com.cn)上下載有關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直銷中心與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的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開戶

①投資者可到直銷中心辦理開戶手續。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客戶資料寄送等錯誤的責任,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②選擇在直銷中心認購的投資者應同時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

③開戶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及正反面複印件;

(預留銀行賬戶的銀行卡原件及正反面複印件;

(填妥、本人簽章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投資者)》;

(填妥、本人簽章的《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力調查問卷》;

(填妥、本人簽章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不時更新的法律、法規和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要求投資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④開戶申請得到受理的投資者,可在自申請日(T日)起第二個工作日到直銷中心查詢基金賬戶開戶確認結果,如確認成功可查詢基金賬號。

(2)繳款

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首先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預留銀行賬戶存入本公司直銷中心在銀行開立的直銷資金結算賬戶。

戶名: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001244319025806611

①投資者在辦理匯款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名稱。

B.投資者應在“匯款備註欄”或“用途欄”中準確填寫其欲購買的本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稱或代碼,因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的認購失敗由投資者承擔。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資金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②如果投資者當日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足額到賬之日作為受理申請日(在募集期結束前),投資人須對其申請表中的申請日期進行修改(即有效申請日)。

③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A.投資者划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

B.投資者划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

C.投資者划來資金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投資者划來的認購資金在募集期最後一日下午17:00之前未足額劃到指定基金直銷資金結算賬戶的;

E.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3)認購

匯款已經到賬並完成開戶的投資者,可以辦理認購申請並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R填妥並簽章的《交易業務申請表》;

R資金劃付憑證原件或複印件(劃款賬戶須與預留銀行賬戶一致);

R不與開戶手續同時辦理的認購交易,需提供投資者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若投資者身份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須補充提供其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文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不時更新的法律法規和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要求投資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4)認購確認結果查詢

認購申請得到受理的投資者,可在自申請日(T日)起第二個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認購確認與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者可查詢到基金認購份額。

(二)電子直銷

1、開戶與認購時間

電子直銷在本基金募集期全天24小時接受開戶及認購業務;募集期最後一日前,基金髮售日每天17:00後客戶提交的認購申請計入下一工作日;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正常受理客戶申請,該認購申請計入下一工作日。

2、開戶與交易網站:www.gtsfund.com.cn。

3、開戶及認購程序

(1)從未開通過本公司電子直銷的個人投資者,可在本公司網站(www.gtsfund.com.cn)選擇“網上交易——立即開戶”,根據頁面提示,進行網上開戶操作;在網上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後,即可登錄“網上交易”,通過本公司網站進行網上認購;

(2)已開通本公司電子直銷的個人投資者,可直接登錄本公司網站“網上交易”進行網上認購。

4、認購確認結果查詢

認購申請提交成功後,投資者可於T+2個工作日起(T為申請日)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確認的認購金額;待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者可查詢到確認的基金認購份額。

5、注意事項

電子直銷目前僅對個人投資者開放。

(三)其他銷售機構

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機構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可以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

(1)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金額在人民幣1,000.00元(含)以上可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

(2)投資者可以選擇銀行認可的方式進行認購繳款。

(3)在直銷中心開立基金及交易賬戶的基金投資者應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其資金交收賬戶,以便進行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資金交收賬戶的賬戶名稱應與基金投資者的名稱一致。

(5)請有意在直銷中心認購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儘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投資者也可從本公司的網站(www.gtsfund.com.cn)上下載有關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③機構投資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R填妥、加蓋機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

R填妥、加蓋機構公章的《機構投資者風險承受力調查問卷》;

R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R經辦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加蓋機構公章的正反面複印件;

R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等頒發的註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機構公章的複印件;

R預留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加蓋機構公章的複印件。

R加蓋機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預留印鑑卡》;

R加蓋機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授權委託書》;

R加蓋機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傳真交易協議書》;

R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不時更新的法律、法規和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要求投資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④開戶申請得到受理的投資者,可在自申請日(T日)起第二個工作日到直銷中心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查詢基金賬戶開戶確認與否,如果開戶確認成功則可以得到基金賬號。

機構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資金結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②如果機構投資者當日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之日作為受理申請日(在募集期結束前),投資人須對其申請表中的申請日期進行修改(即有效申請日)

③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機構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A.機構投資者划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

B.機構投資者划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

C.投資者划來資金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投資者划來的認購資金在募集期最後一日下午17:00之前未足額劃到指定基金直銷資金結算賬戶的。

匯款辦理完畢並完成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可以辦理認購申請並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R填妥並加蓋預留印鑑的《交易業務申請表》;

R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正反面複印件;

R資金劃付憑證原件或複印件(付款賬戶須與預留銀行賬戶一致)。

(4)認購受理查詢

認購申請得到受理的投資者,可在自申請日(T日)起第二個工作日到直銷中心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認購確認與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後可查詢到基金認購份額。

(二)其他銷售機構

五、清算與交割

(一)投資者無效認購資金將於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後,由各銷售機構及時將無效認購資金劃入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二)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全部存入本基金募集專項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投資者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賬戶,具體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三)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由登記機構在基金募集結束後完成。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後,基金管理人根據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將有效認購資金(不含認購費)及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一併劃入其在基金託管人開立的資產託管專戶中,並應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並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認購份額、利息等的證明。

(二)若基金合同達到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達到募集備案條件而導致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則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因基金募集行為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基金管理人應將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募集資金存放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後)在本基金募集期結束後30日內返還認購本基金的投資人。

七、本次基金募集當事人及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保稅港區)海景南二路45號4樓02單元之175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28號陸家嘴基金大廈19樓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3﹞1514號

註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

電話:021-60366000

傳真:021-60366009

客服電話:4006070088

網址:www.gtsfund.com.cn

聯繫人:嚴曉波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銀行”)

註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註冊資本:207.74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74號

託管部門聯繫人:趙欣

電話:021-52629999

傳真:021-62159217

(三)基金份額髮售機構

本基金的份額髮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一、基金募集基本情況(九)銷售機構。

(四)登記機構

客戶服務電話:4006070088

傳真:021-60366009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501號上海中心9、11、12樓

負責人:顧功耘

電話:021-20511000;傳真:021-20511999

聯繫人:李鵬飛

經辦律師:李鵬飛、詹磊

(六)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507單元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領展企業廣場2座普華永道中心11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丹

聯繫人:張曉陽

聯繫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經辦註冊會計師:張炯、張曉陽

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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