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檢普法小故事】與12歲“女友”同居,“男友”被起訴

明明是自由戀愛啊,公安民警卻找上門,小青年黃某被抓捕時嚇得三魂七魄都快沒了。這都是不懂法、不守法鬧的啊。

【博檢普法小故事】與12歲“女友”同居,“男友”被起訴

黃某,18歲,博白縣文地鎮人士,初中畢業後幫助父親在鎮上料理店鋪生意,家境殷實。2018年春節後,黃某通過網絡“快手”結識當地一名初中生夏菊(化名)。之後,投緣的二人,在網絡上起初淨說些無關痛癢的事情,慢慢就互訴衷腸,夏菊還跟黃某透露了自己的一個小秘密——其系2006年12月10日降生。

【博檢普法小故事】與12歲“女友”同居,“男友”被起訴

麻煩的是,春風得意的黃某似乎不太留意夏菊的年齡。二人繼續互相傾訴,掏心掏肺,年輕男女之間的感情火箭升空般飆升。2019年11月黃某與夏菊跨越了普通朋友的階段,在山盟海誓、海枯石爛的氛圍中,兩人確立了男女朋友的關係。在似漆如膠的熱戀時期,在徵得羞得滿臉通紅的夏菊點頭同意後,黃某將12歲的夏菊帶回家中居住。在明知夏菊未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黃某依然毅然衝破感情的禁區,先後多次與夏菊發生了關係。自從與黃某產生異乎尋常的情感後,夏菊魂不守舍,對讀書興趣減弱,時常缺課。

【博檢普法小故事】與12歲“女友”同居,“男友”被起訴

有敏銳的群眾洞悉黃某與夏菊二人的事情不對勁後,於2019年11月29日報案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經審查後,於同日立案偵查。因涉嫌強姦罪,犯罪嫌疑人黃某於2019年11月29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日前,博白縣人民檢察院將黃某涉嫌強姦案提起公訴。

【博檢普法小故事】與12歲“女友”同居,“男友”被起訴

檢察官指出,黃某明知對方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仍與之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觸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涉嫌犯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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