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容易立案嗎?

清風釣影1


考慮立案是否容易,要看罪名本身的性質。

如果是“親告罪”,例如遺棄罪等,這類型立案相對容易,畢竟實際上此類型罪名的救濟手段只能通過自訴,所以直接前往法院立案,沒有其他的“前置程序”。

如果是其他非親告罪的公訴罪名,例如詐騙罪,則會比較困難。假設一個人認為自己被詐騙,首先需要先前往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辦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如不立案,則需要前往檢察院就立案問題進行審查,檢察院亦不立案的話,才能前往法院進行自訴,此時的立案程序以及難度都比一般的親告罪罪名要漫長以及艱難。


刑事律師梁栩境


首先應當知道何為刑事自訴案件。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自訴案件立案的具體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案件(即為自訴案件); (二)屬於本院管轄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的;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另附:(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 5、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上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就是個答題的


自訴案件容易立案嗎?

自訴案件,一般是指當事人報警以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調查的案件,受害人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刑事自訴案件,相比民事、行政案件,立案率特別低。所以,立案也非常困難。(案件有問題私信我,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王萬東法律服務


正常程序就別走了!隱匿法院查封車一年多,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拒執,公安機關不立案,檢察院維持公安機關決定。正常的案件都沒人管!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案子到哪兒,老賴哪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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