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爾區:公交車出租車全面恢復運營 餐飲洗浴等客流不高於50%


海拉爾區:公交車出租車全面恢復運營 餐飲洗浴等客流不高於50%

按照中央、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落實疫情防控風險等級調整要求全面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內防指電〔2020〕16號)要求,結合海拉爾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實際,經海拉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海拉爾區全面推進復產復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嚴格落實“外防輸入”措施的基礎上,開放所有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行業(教育、培訓行業除外,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15個技術方案”(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自治區“13個防護指南”(內防指發〔2020〕43號)要求,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所有市場主體可自行恢復營業,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再設置復工復產前置約束條件,已經設置的應予以取消。

二、自即日起,海拉爾區公交車所有線路恢復運營,出租車不再實行單雙號限行,全面恢復運營。公交車運營企業繼續嚴格按照行業標準要求,做好駕駛員個人防護、車輛消毒通風,乘客掃碼驗證等工作。網約車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三、各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暫不得經營跨省區市和出入境的團隊旅遊業務及“機票+酒店”旅遊業務。鼓勵旅行社深入開展“內蒙古人遊內蒙古”活動,積極開展在線預訂業務,做好疫後旅遊預訂服務。

四、餐飲、洗浴、旅遊景區、圖書館、健身房、KTV等人員聚集程度較高的服務行業,在落實好“外防輸入”措施,滿足疫情防控要求基礎上,應通過限制客流量、限制營業時間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客流不高於接待能力的50%,不得舉辦大型群體性聚集活動,進一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五、加強行業監管。區發改、工信、住建、農牧、交通、衛健、文旅體育、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落實好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做好協調、保障、服務等工作,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全面推動復工復產。對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存在風險隱患的市場經營主體要立即督促整改。

六、在海拉爾區範圍內推廣使用“內蒙古自治區居民電子健康卡(碼)”,作為返崗(工、學)、就醫、出差、旅遊等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間進入我區、出入人員密集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電子通行證。

特此公告

海拉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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