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檢察院以派駐公安辦案中心檢察工作為抓手努力提升兩項監督質效

寧強縣檢察院以派駐公安辦案中心檢察工作為抓手努力提升兩項監督質效

為貫徹高檢院關於《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精神,減少案件退查率,提高辦案效率,3月17日,寧強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召開工作會,研究部署派駐公安辦案中心檢察工作。會議要求,一是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協調配合與監督制約機制,在案件辦理上,做到早通氣、早溝通、早配合,確保取得效果;二是配強派駐隊伍,由該部員額檢察官和檢察官助理每月輪班,每人每月駐公安辦案中心不得少於14個工作日;三是明確工作任務和紀律,做好日誌登記。

疫情防控以來,該院更加註重對案件的監督、指導,依法有效的履行檢察監督職責,推進執法司法規範化、法制化,切實維護司法公正。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時間,切實完成好案件的篩查、實地巡查、引導偵查等工作任務,目前建立健全“三個一”常態工作通報機制,即“一事一溝通、一月一通報、一季一例會”,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共同提高案件質量和執法規範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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