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以派驻公安办案中心检察工作为抓手努力提升两项监督质效

宁强县检察院以派驻公安办案中心检察工作为抓手努力提升两项监督质效

为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精神,减少案件退查率,提高办案效率,3月17日,宁强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派驻公安办案中心检察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在案件办理上,做到早通气、早沟通、早配合,确保取得效果;二是配强派驻队伍,由该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每月轮班,每人每月驻公安办案中心不得少于14个工作日;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做好日志登记。

疫情防控以来,该院更加注重对案件的监督、指导,依法有效的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法制化,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完成好案件的筛查、实地巡查、引导侦查等工作任务,目前建立健全“三个一”常态工作通报机制,即“一事一沟通、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例会”,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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